去年这个时候,正是我准备考研究生的时候。
我记得我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曾经深深对研究生嗤之以鼻。那个时候的我,深谙马克思的一句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学生迟早要进入社会大熔炉的,我们永远需要不断地处理自己和别的社会人的关系,那早一点是不是会更好呢?即便我热爱着学习,但那时的我觉得,在应试教育的魔障中已经呆得太久了,学习真的不需要再被困在学校里了。
后来是怎么开始转变这样的傲气的呢?
我想,一开始的契机是源于我在DQ卖了三个月的冰淇淋吧。我在人民南路的封闭商场里卖了数以千计的倒杯不洒,洗了不知道多少个杯圈,甚至在烤华夫的时候在手臂烫下了直到今天还没褪去的伤疤。我为什么要去做这样辛苦而工资又实在不高的工作呢,一方面因为那年想真正凭一己之力赚点旅游经费,更重要是因为我的确迫不及待想去真正的社会看看了。选择在商场里做一线餐饮业的员工,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基于自己对他人的浓厚兴趣。看过那时候我写的小小说的朋友自然知道我是有多喜欢观察别人和观察生活。倒不是我能从中察觉出多么了不得的信息,只是我个人太乐意做这些事情来表达对生活的敬仰之情了。卖了三个月冰淇淋的我,的确尝到了所谓真正社会的滋味,也深刻感受到了如果我一生都做着类似或不类似的工作,我永远也没有办法学习了。即便毕业之后的我,去了好一点的公司,能够赚钱,我也极少能拥有空闲的时间学习那些我所喜欢的学科了。
成为研究生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是每一个考研人的绝对理由之一。我当然不会成为例外。可是当每一个网红般的考研辅导老师告诉我们,选择学校、选择专业如何如何与之后的人生挂钩时;如何才能通过这样那样的选择考上研究生时,我觉得并没有那么严重,人生不是这么轻易就能够决定的。我现在真正感兴趣的、喜欢的、想要的,才是重要的。
过去高考志愿随便填、哪个红就填、异想天开的填,难道长了四岁的我们,在独立决定作出的时候,还像四年前的自己一样怀抱着对就业期许的功利吗?这不是错的,但也不是我想要的。过去我很迷茫,但现在我清楚地知道我对什么感兴趣,我的精力和体力放在哪里能够得到最大的发挥。那我选择了继续学习,就一定要学我所愿。不然我为什么不工作,不赚钱还赔钱。
于是我学了人类学。这门学问,我简直太喜欢了。
好多人都不知道我到底选择了一个什么鬼东西在为之没日没夜地努力,大家都觉得我是为了考川大才这样掏心掏肺。的确,我承认一开始是因为要考川大,才选择了这样一个相对冷门但我又很感兴趣的专业。但后来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宿命,因为我深入了解这门学科之后发现我对它的喜欢远远超乎了我当初的想象。怎么会有一门学问是用来全方位研究人的呢?人类学者不光是书斋学者,更要走进田野,和活生生的人去对话、去探索他者的文化。这,未免也太酷了吧?
为什么藏民要三叩九拜着去布达拉宫朝圣?为什么福建人重男轻女的观念那么重,重到会杀死女婴?为什么会有把尸体裸置给秃鹰吃的天葬?当知道这些异于我们惯常文化中的事情时,人们的好奇心大多止于得到一个可能很随便的回应。而人类学就是对这些他者文化刨根问底的一门学问。于我而言,这真他妈太有意思了!有意思到我真的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国人看到这门学科。
我很庆幸做了这样的宿命般的选择,甚至我还是被最后一名所录取的人。如果这不是宿命的话,我也只能叫做天意了。
我很感谢坚定选择所好的自己,很感谢没有带着过度压力走近考场的自己,当然也很感谢父母的支持和朋友的鼓励。这些话很客套,但的确走心而发。
用庄孔韶先生在《人类学通论》里所作之序中我非常喜欢的一段话来结尾。
“人类学者要有好的身体,能够背起行囊走南闯北。不仅如此,他要理解自身的世界,也要欣赏他人的生活。以平和的态度,平等的目光,去接触也许是完全未知的社区生活方式,相信不同族群人民生活方式的意义,以及他们信仰的真诚。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到田野中去了。你还要经历行程和处世中的困难和挫折,经历跨文化造成的思想震荡,然而,一个相同或不同时空的别一番世界,会因人性于文化的对比色彩带给你追索人类新知的无限情怀。”
考研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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