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天将即过去的时候,我数着蝉声站在梧桐树下看光影大片大片的洒落在尘埃的地面上,偶尔有车子经过,带起枯黄的落叶发出唰唰的响声,和树上聒噪的蝉鸣不一样的是,这样的声音反倒有些清凉。有风吹过的时候,我扶住了帽子,惹来树荫下乘凉的老奶奶们阵阵笑声,大葵扇一扇一扇的,带着岁月的沉淀的痕迹,安然而爽朗。
阿莫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好刚到家,他邀请我去他的新家做客,并希望我能为他的出版社写些什么。上一次见面是三年前,阿莫还是杂志社的主编,拉扯着我去当编辑,我爽快的拒绝了,阿莫为此差点要生我的气,那时候的他,脾气可真是不好的。
为什么?阿莫轻轻用指腹揉了揉眉心问道。
我看着阿莫的手指,没有说话。一个军人退伍的大男孩当上了杂志主编已够稀奇,偏生一双好看的手并没有因为在军营里的高强度训练和暴晒而受影响,修长的手指划过额间,拨动着细碎的刘海,修剪的光滑而整齐的指甲泛着一丝不苟的白,这是一双很适合弹钢琴的手。
为什么不来?阿莫见我思绪游离,又把刚才的问题再重复了一遍。
怕冷。我转头望向窗外,懒散的回了一句。
那天走的时候阿莫开着他那二手市场两万块钱淘回来的桑塔纳送我回去,差不多到地方他无奈的摇摇头说,任性。
眼睛里有闪闪的光,煞是好看。
后来阿莫就没有再提起这件事了,有时候我会突然喊他一声,有时候我也会想给他说点什么,但终究是这样不远不近的处着。我知道,像他这样优秀的男人,做什么都是带有目的性的,他有着的心思我不愿猜,我是一个懒散的人,我也只是一个懒散的人。
三年后,他如愿成功的创办了属于自己的出版社,我为他感到高兴。
再看看自己,还是那么懒散,艳黄宽大的T恤里露出深陷的锁骨,带上一顶没有装饰黑色的鸭舌帽,抱着一本读不完的书,有时候是古代汉语,有时候是哲学,有时候是宋词,到处旅行,高原沙漠,寒风烈日,写下无数没有头绪的文字,到处被拒稿,做很多好吃的菜,一口一口就着殷红的霞色品尝,拿一张陈旧而发亮的小板凳,一个人坐在阳台边上撑着下巴乘凉,在无人的路上傻笑,也在黑夜里闭上双眼流泪。
已经不会去在乎皮肤多黑,也不会担心被笑话,不会去商场里疯狂购物,也不会为了省几块钱而去花一天两天去求赞团购找优惠券。
喜欢一件衣服可以穿14年,喜欢一种香水可以一直用到停产,喜欢吃的一家店可以吃到倒闭,喜欢一个人可以绝口不提。
阿莫来接我的时候开的也不再是当年的那辆桑塔纳,取而代之的是一辆很气派的宝马740Li,之所以知道型号也是阿莫在去他家路上给我说的,在我眼里奔驰宝马奥迪都是一样的,买不起。虽买不起,却也坐过不少,自然也是不会太无知。记得对车的认知也是阿莫教的,他在书桌上刻了一个奔驰标,告诉我他的梦想是有一辆奔驰。我很羡慕,他总是能很用心的去学习,然后背下大段大段的英语文章,每一场考试都能奋笔疾书,好似完全不用经过大脑思考就能知道答案。
阿莫单手握在方向盘上,骨节分明的葱白的手指还是很好看,和记忆重叠依旧让人移不开眼睛,并没有因年月的工作而受到丝毫影响。
车里放着最近的流行歌曲,时而热烈时而忧郁,一遍一遍的撕扯着嗓子或是发出可爱的声音,我几乎只有在大街上商场里才会听这样的歌曲。
无人的时候我会把帕格尼尼的曲子听一遍又一遍,好像这样就能平复生活的一切,找了个高雅的借口去散漫。
阿莫的新家在另外一个城市,开车约20分钟就到了,我们到达的时候他的另外两个合作伙伴一男一女正好也到了。
两百多平的平层,古典欧式风格,阿莫带着我们参观他的新家,书房,健身室,游戏室,家庭影院,厨房比我的客厅还大,合作伙伴一路在赞赏阿莫的眼光不错,我走在最后面,听见阿莫说要亲自下厨,礼貌的微笑以作回应。
事实证明阿莫的厨艺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好,但除我以外的他们好似都吃的很开,我晃动着手中的高脚杯,在水晶灯下闪烁的红色好看极了。看着那两个合作伙伴举着酒杯兴致满满的与阿莫谈欢,我竟有些觉得可笑。
午饭后他们又聊了会,我在露台的小花园有一下没一下的撩拨着不知名的花儿,坐在藤椅上能看到阿莫给那两人喊了代驾,然后回头示意让我等他。
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从小花园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翻着无趣的财经报纸。
这房子好看吗?阿莫坐在我对面,隔着一个欧式的实木茶几,茶几上摆放着一束艳丽的绢花,他从茶几的抽屉里拿出一包烟,随意的抽出一根用嘴唇抿着,侧着头点燃。
好看。我笑着回道。
你喜欢什么样的房子?阿莫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吐出来的烟雾模糊了他的神色还有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
温暖的。中央空调的风口正好在我的头顶,由是盛夏的午后也还是吹的阵阵发冷,好像与世隔绝似的。担心没有说清楚,我又补了一句,我怕冷。
像我这样夏天还睡着棉花盖着被子不打空调的人,是认真的怕冷。
我的家,温暖,柔软,简单,就很好。我说道。
你可真容易满足。阿莫仰头大笑了起来。
透过客厅能看到主卧室里的布置,和阿莫一样,一丝不苟,很干净整洁,也很冷。
偶尔心血来潮会叠一下被子,大多数时候床上是乱糟糟的样子,也不会太乱,但绝对算不上整洁。还记得修明刚开始进我的卧室时一副看怪物的样子看着我,我摊开双手没脸没皮的告诉她,这样才感觉有人气。
有时候赤着脚走在地板上,感受着脚底下的肌理和没有清扫干净的灰尘,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阿莫也对我摇摇头,这是乡下孩子才会做的事。而我却乐此不疲。
回去的时候阿莫执意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拒绝,也不知道是他忘了还是什么,竟也没提起出版社的事。我乐得清闲。
在快要到家的时候阿莫转头看着我,欲言又止,又把头转回去若无其事的继续开车。那一刻,我才发现他眼睛里的光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掺杂着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深不见底。
我没有问他这些年过得怎样,只是淡淡看着车窗外一瞬而过的风景,莫名的有些伤感。我们终究是要学会失去。
我还是那么懒散,也只是那么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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