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每天写1000字书与书评
《谁的青春不迷茫》:挥一挥衣袖,吹散所有云彩

《谁的青春不迷茫》:挥一挥衣袖,吹散所有云彩

作者: 林二木先森 | 来源:发表于2015-11-26 23:46 被阅读38次

    这是一本文艺气息很浓的书。

    刚拿到手中,剥去外层的封皮,才露出本来面目,但对于封面上那淡蓝色天空下所映衬的背影,远方的白雪皑皑,徒步行走,是一种类似于空谷回音的感觉,那份质感和空间感抒发出的情感,让整本书在一开始便溢出孤身走我路的文艺范儿。一袭黑得很纯的外套和后脑,没有露出的正脸,对比着整面的淡色,毫不犹豫地刺激观者的视觉,为大多数“没有背景,只有背影”的苦逼一代暗示出,任何人都是可以逆袭人生的。

    其实我很不喜欢“逆袭”这个字眼,每个个体都有未知的未来,上天并没有注定某个人的轨迹以及最后的成就,只有结果才能说明一切,既然未知已知,“逆”从何来?大大方方的前进,亦不需“袭”,我想这才是大多数人的生活状态。读这本书之前看到宣传所谓“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的人生”本来不怎么感冒,但读过后却并没有那种常见的终登凌绝顶的傲慢感觉,至少不显得很强烈。

    这是一本随笔集,号称是从十年间150万字中精选15万字写成,每一篇文章后都有十年后重读写下的后记或者说是读后感,用以解释原文中的一些内容,或者回答“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这样的问题,总的来说,这些记述都让一篇篇文字更具感情,感情更显饱满。如此写法,成书到挺方便。

    说实话,并不是所有文章都能让我满意,我想这是随笔集的一大难点,主题较为分散,感情也不尽相同,尽管出自一人之手保证了行文基调,读起来就想听一首歌,不一定每句歌词都要听懂,但这并不妨碍好恶的评断。我打算细细的读,却发现很吃力,因为我不清楚那些掩藏在文字背后的故事,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怎样的酸甜苦辣,作者试图将他若许多年的心路历程复制到作为一个局外人的读者身上,这显然是高估了自己的功力,而且这还是那么多年前的记录。所以这方面的阅读体验让人不甚了了,甚至有些痛苦。

    但是,我不否认作者的描写很细腻,但拿捏的准不准便不好说了,因为在一番抒情的狂轰滥炸后,突然发现,地面早化为一片焦土,继续轰炸,还是一片焦土,于是就生出埋葬于其中的感觉,因为很多年前便听说过“不在沉默中死亡,便在爆发中死亡”。

    人在读书前往往有一个预期,希望能从书中得到什么信息,体验什么感受,毕竟读一本书不像上个厕所那样随便,人是有感情投入的,如果不满意,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一件事,作者将从此纳入黑名单,能不能超生就得看造化了。不过遇上宽容如我的读者,态度便没有如此偏激,至少还能给自己一个教训,下回选书的时候注意点分寸。既然已经读了,便获得一次意外的体验,人总是喜欢惊喜的。

    现在的社会很看重“诚意”两个字,我相信光线出身的刘同必然深谙其理,否则怎么会有《泰囧》的意外爆发,《谁》这部书对于作者来讲,我相信是很有诚意的,对那些该感谢的人,该回忆的人,该体贴的人,该被提醒差不多得联系自己的人,那么多人中,很显然许多读者是不被包括在内的,于是旁观者软磨硬泡想融入那种氛围,却不得而入,远远地看着圈里一群人要么多愁善感,要么死去活来,要么歇斯底里,要么老气横秋,要么靠着栏杆45度仰望天空,要么冲进雨幕分不清脸上是泪是雨,所有青春该有的元素大多都能在里头找到,到头来却发现,那些重重意象交织出来的感情竟如此类似,让不明所以的人以为主角和所有人都谈了场恋爱,而且无不以青春的遗憾收场,最后仍旧孑然一身,仿佛看破红尘。

    已经三十出头的刘同毫不讳言地坦承自己依然喜欢写回忆,写青春,很是佩服这坚持了十年的赤子之心,但青春消逝,已然将成定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在面前逐一划过,留下点影斑驳,挥一挥衣袖,吹散所有云彩。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谁的青春不迷茫》:挥一挥衣袖,吹散所有云彩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xedh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