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雅/文
弑师事件背后,教育的路在何方随着五月的燥热开始,似乎每个人的性情都开始浮躁起来了,学生开始蠢蠢欲动,学校里违纪违规的现象在这一周频繁发生,最让我精疲力尽,应接不暇的是八年级(2)班的“连环”事件。
事情源于张某同学,自入校以来,张某屡屡违反校规校纪,打架、酗酒、抽烟、谈恋爱、私自外出上网、夜不归宿……班主任无数次请过家长,无奈家长都常年在外打工,每次都只是孩子奶奶到学校处理事情,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违纪次数越来越多,班主任电话打的频繁,最终家长来个干脆不接电话,而孩子演变到张口闭口要打班主任。
之前是嘴上说说,最近是时常逃课在外,引诱、唆使班里一些原本就不爱读书的同学逃课、上网吧、出入KTV,甚至邀约一些社会上的混混,直接在班主任家附近四处流窜,扬言要打班主任。
事情似乎愈演愈烈了,居于对我校教师的生命负责,不敢再掉于轻心,由学校出面,终于请来了孩子在外打工的母亲,劝其把孩子带在打工地方去读书,认真监管,居于孩子的种种恶劣表现,转学办理之前学校决定交由家长先带回监管。
以为事情终于可以画上句号,无奈家长把孩子带回去的第一天晚上,班里三名同学晚自习就逃课了,最后班主任到网吧找到孩子,带回学校,夜里再次逃跑,之后几天家长都未找到孩子,三天后抓到孩子,跟那名劝其转学张某混在一起,周三晚上,班里一直表现不错两名女生也私自离开学校,经调查,两名女生都被张某引诱出走,而且威胁班里的一名知情学生,不得跟学校说这件事,否则会收拾她……事情越来越严重。
班主任哭着来办公室要求换掉班主任,她不敢再做班主任,说是生命都受到威胁了……
事情至今没能有个妥善解决的办法,是啊,在口头的批评教育对于一些学生失去意义的时候,我们还能怎么做?学校还能用什么来捍卫自己的尊严、自己的利益、甚至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只能安慰班主任,安慰同学,侥幸的说:张某不会敢真动手,他就是嘴上说说而已……话虽如此,可又有谁敢打包票张某不会动手呢?
如此恶劣的他,真有不敢做的吗?是什么让他放纵到如此嚣张的今天?是父母常年不管教,放任自流的过错,也是学校教育不能惩戒、不能开除的无奈。
2004年11月2日,长沙河西某高校外语老师陆某被她的学生奸杀出租屋内。
2005年11月11日,一位年富力强的校长,在家访中,被丧失理智的家长当场砍死。
2006年 3月31日铜川市耀州区南街小学三年级语文教师邱淑娥将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张某“教育”了一顿。4月1日张某父亲及4名凶徒,在邱淑娥家门口,将邱和她的丈夫暴打一顿。邱淑娥颅内血肿,不治身亡
2007年 6月6日晚,湖北省安陆市一中高二年级班主任王小平因课堂纠纪与学生发生冲突,之后在学校教师宿舍内被班上学生残忍杀害。
2007年6月29日晚上成都理工大学女老师赵晶被材料化学学院学生杀死在厕所里。
2008年10月4日山西朔州课堂之上一名学生突然拿刀捅了老师。被害的老师郝旭东家境贫寒,才华横溢,才上班不到40天。而弑师的学生,却在其留下的一页“死亡笔记”中,自称“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更恨学校、国家、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
2008年5月18日早上7时左右,无锡市一小学门口一名年轻女教师身上被捅数刀后又遭割喉,行凶者当场行凶者是一名53岁的老人,他的孙子在该小学读书,由于孩子较为顽皮,经常受到校方“惩戒”,于是老者对老师心怀不满,犯下了这桩令人发指的血案。
2008年 10月21日,缙云县盘溪中学学生丁于真因经常请假不上课去上网被老师请到办公室谈话而杀死老师潘伟仙。
2008年10月21日,浙江丽水市缙云县盘溪中学一名31岁的女教师,在做家访时被自己的学生掐死。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程春明教授在课堂上被学生砍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1月,东莞某学生发生一起学生打老师致残事件。
2013年5月8日,肃静学府思茅一中之内,发生了家长聚结校外闲杂人等到学校“政治教育处”打伤两名教师,其中一名还是政治教育处副主任的恶性事件,伤者李红晨老师当即陷入重度昏迷,而政教副主任汤安昌老师头被打破,事后被连缝数针,政治教育处办公室地上满是鲜血。
2013年9月14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二中一位高三班主任在办公室备课时,被其学生割颈杀害。
2015年4月,樟木头一所小学的美术老师,因为催学生交作业,竟然被学生打倒在地,住进了医院。
2017年湖南沅江三中高三班主任鲍方老师在办公室被学生刺26刀, 送往医院途中不治身亡。行凶者是鲍方所带实验班的学生16岁的罗军,罗军平时成绩不错,曾经多次在班上考第一,只因一次布置作业心生不满,惨遭残忍杀害。
2018年4月,临沂第十二中学一学生扰乱课堂秩序,不服从管理并打任课教师。
2007年12月,吴店中学,曾也发生过一起轰动全国的血案。一名姓刘的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个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老师最后被鉴定为轻伤害,手指虽被植上,但部分功能已经丧失。该学生才15周岁,没有承担刑事责任。
2008年6月12日,同样是这所安徽的吴店中学,地理课上,两名同学互殴致死,老师坚持上完地理课,这就是有名的“杨不管事件”。不管的原由就是之前的刘同学菜刀砍断班主任手指而未被判刑。
身为教师的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保护老师的合法权益?在如此环境下,老师拿什么来管学生?谁还敢管学生?
如此类似的事件,举不胜举,屡屡发生的血案,令人发指!我们真敢打包票这个劝其退学的张某扬言要收拾班主任、收拾同学,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吗?当老师失去了惩戒权,当学校失去了开除违法乱纪、为所欲为的不读书学生权利之后,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无边保护,当教师的尊严无处维权之后,教育已经失去了本真了。
曾在中央二台经济与法栏目播过这样的一个节目《都是蚊子惹的祸》。讲述的是一个学生因为可能是蚊子叮咬而得了乙脑,治疗无效死亡了。于是,家长找学校索赔20万,说是学校蚊子咬的,学校说你在家里得了病怎么说是学校的蚊子咬的呢?然后家长找学生来证明是学校的蚊子给咬的,学校也找学生来证明不是。然后家长说是因为学校没有及时发给蚊帐,没有发给钉子和锤子,致使孩子被咬,但同宿舍的孩子都挂着蚊帐呢,学校的解释是孩子自己不原意挂,嫌憋气。学生说是上铺没有办法挂。然后家长起诉学校,最后学校为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蚊子赔了5万元。
学校最终输给了蚊子,要说这是笑话,当时中央台是煞有其事的报道的。 要说是新闻,类似的事情是经常看到的。
最近,网络里又流传着一个更经典的故事,叫做《困在厕所里的老师》,故事的内容是:一日老师正在讲课,一名学生要求上厕所,老师觉得影响课堂秩序,不准,结果,孩子尿在裤子里了。
于是,家长向教育局状告:该老师违反人权,剥夺学生上厕所的权利,应严惩。
又一日上课,一学生要求上厕所,老师批准。谁知该生在厕所滑倒受伤。
家长向教育局状告:课堂期间该老师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室,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教师未尽到监护义务,应严惩。
再一日上课,一学生要求上厕所,老师害怕他在厕所滑倒,前往陪护。谁知老师离开课堂期间,大量学生在教室打闹,多人受伤。
家长联名向教育局状告:该教师上课期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多名学生打闹受伤,应严惩。
又再一日上课,又一学生要求上厕所,于是该老师带领全班学生一起去厕所。
家长向教育部门状告:该教师上课期间不传授学业,工作态度有严重问题,玩忽职守,不务正业,应严惩……
近几天,都市时报上报道了“临沧一中新规:上课去厕所要写假条 ,众多网友称这是“奇葩校规”,并引发了网民吐槽”。可又有谁了解身为教师的无奈与悲哀呢?
由于我们过分强调了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出现了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老师稍有“动作”,便遭家长“追打”,媒体“围攻”。轻则受处分、被胁迫公开向学生与家长道歉,诸如:攀枝花市新华中学28岁的女教师李虹蓉,被逼向学生下跪道歉后变疯……重则诸如以上案例,断送生命。
百度一下,殴打老师的事例不下千个。这些事件皆因老师惩罚学生所致,可完整的教育不能只是表扬和赏识,而应表扬和惩罚并存,因为惩罚也是一种爱,是对学生一生负责的爱。
再看国外学生惩戒的政策与制度:美国法律规定:“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韩国明文规定:对违犯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日本容许学校施行体罚,以管教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保障教师安全。
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在我们的现实教育中难免会用到惩罚这种教育方式。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中国的教育,如若再不从制度上、机制上加以改变的话,弑师事件会愈演愈烈,“杨不管”老师事件更是会频频上演!
今天我校再次上演的恶性事件,已经让司马迁所说的“倘所谓天道,是耶非耶?”成为了笑谈,试问,如此诸多的弑师事件的背后,教育的路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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