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生数学学习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将九年的学习时间划分为四个学段。“六三”学制1~2年级为第一学段,3~4年级为第二学段,5~6年级为第三学段,7~9年级为第四学段。
1.第一学段(1~2年级)
经历简单的数的抽象过程,认识万以内的数, 能进行简单的整数四则运算,形成初步的数感、符号意识和运算能力。能辨认简单的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认识长方形和正方形的特征,体验物体长度的测量过程,认识常见的长度单位,形成初步的量感和空间观念。经历简单的分类过程,能根据给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形成初步的数据意识。在主题活动中认识货币单位、时间单位和基本方向,尝试用数学方法解决问题,积累数学活动经验,形成初步的量感和应用意识。
能在老师指导下,从日常生活中提出简单的数学问题,尝试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感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感受数学在生活中的应用,形成初步的几何直观和应用意识。
对身边与数学有关的事物有好奇心,能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在他人帮助下,尝试克服困难,感受数学活动中的成功。了解数学可以描述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感受数学与生活有密切联系,感受数学美。能倾听他人的意见,尝试对他人的想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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