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抖音看到一条热搜,银川一家企业进货价0.65元的口罩被罚,当地监管部门称:在成本没有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哄抬价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我第一眼看见这个新闻,就在想,还有1.5的n95口罩。
疫情前我家附近的n95口罩一个普通零售价就是2.8,最近涨价了,我前天买的我3.3一个,同事买的是4块一个,网友有的买的甚至20块一个!
跟这些价钱相对比1.5的价格,很低,可以说是良心企业,良心商家,构不成哄抬价格!
那
么罚错了吗,企业冤枉吗?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三)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2.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3.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
4.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价格涨幅认定标准
经营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销售涉疫商品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一) 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进销差价率超过所在市县疫情影响前七天内该经营者销售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最高进销差价率上浮30%(现进销差价率大于原最高进销差价率×130%的)。
进销差价率=(销售价格-进货价格)/进货价格。其中,“进货价格”不包括经营者从事商品收购、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流通费用。确因运输、人工等客观原因,成本发生明显变化的,进销差价率以实际成本为基础,进行合理确定。
按照上诉规定,差价30%以内,进货价0.65元,那么销售价格最高应该是0.845元
很显然,该企业确实算的上哄抬价格!
执法者没有错,对该企业进行罚款一点也不冤枉!
但是,为什么作为一名普通群众会感觉该企业到罚款很冤枉呢?
可能我们自己买到的都是高价口罩吧,而且还没被处罚!但是,执法者也不是万能的,在没有确凿证据链情况下也不敢随便乱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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