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夜里九点,拿出厚底玻璃杯,量一小杯蒸馏琴酒倒进杯中,开一罐冰过的怡泉汤力水,随意倒进去,听见碳酸气泡在浓浓的酒精里发出愉悦的嘶嘶声,心中瞬间就升腾出一股清凉感,全身毛孔一下都打开。
读两页书,慢慢喝一杯简单清淡的金汤力,酒喝完时,困意也就排山倒海的来了。
现在就睡,凌晨三点半起来去练习跑步,为即将开始的半程马拉松做准备。
琴酒和汤力水,各自单独喝的时候,都相当的难喝,两个都苦的要命,又呛得厉害。兑在一起,味道却曼妙多姿起来,比例不一样的时候,滋味也会出人意表。微苦后回甘,淡淡的,喝着喝着就醉了。
长跑和早起,各自单独来做,听起来都是相当需要决心又带点自我折磨意味的事情,一起做的时候,却又带来许多令人惊喜的发现。
闹钟准时响起,吃一份男友准备好的简单早餐,码表清零,热身完毕,吃一个很难吃但吃了会狂跑一小时停不下来的运动果胶,然后就不停地跑。
身边的亲人和朋友都关心的问,你还好么,为什么要半夜去跑步呢?我很好,大家不需要担心,而且清晨5点并不算是“半夜”呀。
其实关于为什么要凌晨起来去跑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精神意义,只是单纯的从实际出发来考虑得出的结论。
以普通女性的体力,跑完21公里大约需要3小时。如果实在白天跑步,就算是阴天,也可能会因为3个小时的紫外线照射而晒伤甚至脱水。日出前完成跑步,则完全没有防晒的烦恼。
清晨5点,公路上的车还很少,不需要一直因为红灯而停下来,可以安心地跑在三车道的公路上。暖色调的街灯投射在露水沾湿的柏油路面,反射出繁华落尽的晶莹。
没有了白日里的车来车往,耳机的音量调低一半,歌声仍旧比白天时要清晰。太阳底下,我到底是生活在怎样一个喧嚣嘈杂的世界!
每场晨跑都像一次小旅行。原来派报纸的人,早上4点半推着装满报纸的推车,抵达我家楼下原来。原来巴士首班车不是从总站一辆一辆发出,而是按时开到沿途指定站点待命,时间一到同时开工,这个规划真心科学。原来清晨五点的街上,总有三五成群地骑行爱好者自行车队疾驰而过……
这座在浅梦中正要苏醒的城市,似乎完全是另一个我不曾见过的模样,陌生却亲切,看似一成不变却又满怀新鲜,被锁在一座朝九晚五的石头森林的困兽之感,也消失殆尽,自由而惬意。
也常常有人问为何爱跑步,我都贪方便回答为了减肥,不能否认,最初开始的时候,是带着这样的希冀的,然而从断断续续路跑到规律性自训马拉松这么些年来,体重不减反增。
真要探究起自己迷恋跑步的原因,大约是为了帮助自己找到并确定那个“自信的我”。其实自己并非擅长跑步也并不能跑多远的距离。中学时校运会也是万年垫底王。如若每次只挑自己擅长的事做,我可以做的事真的不多。
没有尝试过跑半程马拉松之前,“21公里如何跑完”这样的问题,是像迷雾森林一样深邃没有尽头。
从一开始的不确定自己如何能突破极限到达终点,到拼尽全力跑完第一个21公里,再到后来变成一切按部就班的事,并相信下次一定能做得更好。跑步这件小事,就是这样,帮忙我一步一步把本来那些极限之外的挑战,变成眼下游刃有余挥洒自如的事。
清晨5点跑到8点,绕着自己的社区周围跑了一大圈回来之后,和特地在周末早晨放弃睡懒觉的爱人一起悠闲地吃一顿丰盛的早餐,大量运动之后,心安理得肆无忌惮地把平时总要小心控制的碳水化合物类美食吃个够,有心爱的人在一旁打点,把水煮半熟蛋拨出来,给咖啡加奶搅拌,跟小贩点一碗云吞面。
每场晨跑,都像一杯金汤力,微微的苦,淡淡的甜,带我发现平凡,发现惊喜,发现一座熟悉的城市意外的美丽,发现自己生活在爱和幸福里,慢慢地就醉了。
原创作品
2014年5月28日发表于微信公众号【并非关于吃的一切】
微信搜索:chilechilechile (谐音:吃了吃了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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