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境之地,突显啥事儿太顺太美了,也意味着小命即将走到了尽头!
果然,那乱世中一处所谓的小饭馆,竟是一个人吃人又不吐骨头的黑店屠宰场…。
贞儿妈来到这小店,哪有佣工可做?无非多了一只待宰的羔羊,估计连喊冤叫屈及呼救的机会也没了。
因那沉浸在夜色中的小饭店,正磨刀霍霍…。
读者第六感觉也会立马预感到,贞儿妈生时无多,大抵活不过夜半了。
这黑店的老板与伙计,还有急待等吃食的众食客,青一色纯男性,此刻,心思绝对的单纯又格外地统一,都不劫色(难道贞儿妈年尚中年,就己没了姿色?),只把填饱肚子当成首要选择。
这群食客,个个眼闪绿光,是狼的本性,是一匹匹惨暴的饿狼!
它们发明了亘古(没有?)不多见的美食:
不羡羊
菜人
烧把火
两脚羊
读到此处,本想依据"一刀劈面","一群乌鸦飞"的闪笔之法,对贞儿妈的生存状况,还希翼些微的有惊无险绝处逢生等不切实际的奇迹闪现,可又读到"店老板叫出一百文一碗的喊声"时,就知那贞儿妈的命连一点儿可活的迹象也没有了。
作者梦暖倾城,写死亡,写杀戮,轻描淡写,了了数笔,却描画出一个地狱般血淋淋的乱世:无力挣扎求活命的女人及肢解得七零八落的肉架…。
悲惨景象,惊怵异常,直瘆读者之心!
写悲剧,其笔法之别致之深刻之绝妙,应数梦暧倾城!
这是我读文至此,对作者发自由衷的赞叹!
(无时间了,暂止,明晚后续)
3月3日夜于苏州玉出昆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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