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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之战力(先秦到北魏)

军队之战力(先秦到北魏)

作者: 佘克宁 | 来源:发表于2018-07-23 19:46 被阅读39次

    军队之战力

    文明孕育之初,从军乃身份之象征,春秋诸侯之军队,等同于欧洲贵族骑士。贵族担负保护领土及民众之权利与义务,类似越吴之间,越王勾践鼓励生育,以全民总体战消灭吴王夫差的战争模式,产生于春秋末世。在此之前,国际间战事的竞技性质,多于杀戮性质。

    封建多国体系于春秋末世趋于解体,战国七雄普遍享受到了勾践卧薪尝胆式战争的苦头与甜头后,争先恐后的致力于深化战争体制的改革。但是除了赵国通过“胡服骑射”,引进内亚军事技能,提高了军事技术外,同时期其他国家的军事技术并没有提高的迹象。以胜率最高的秦军为例,“齐之技击不如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之不如秦之锐士”,秦国的军事器械并不占优,军事技术同样没有明显优势,秦之所谓锐士,相传不穿铠甲或没有铠甲可穿。

    但是秦位于西方边陲,越靠近野蛮人(日常的战斗生活等于是最好的军事训练)以及越像野蛮人的战士,在战场上的战力就越强。对秦人而言,公孙鞅的变法等于将全民绑上无日不战的战车。秦之体制,美其名曰“耕战”,现代话语体系理解则为“先军”,整个秦国无异于是统一号令的军营。

    秦之组织资源足以支持百年无休止的人力消耗战,虽然组织资源一旦枯竭,秦军恢复其本来的面目,无论数量如何占优,都不敌项王少量的江东精锐子弟兵。但是至少在嬴政灭六国的时间节点,举国皆兵的秦军,还是能够预演“苏军反攻柏林”般的镜头,这也是名将王翦灭楚之军队,一定要嬴政足额配备六十万人的原因。

    汉承先秦尚武之风,武帝朝的武功,植根于此。但西汉王朝经历黄老政治为特征的文景治世后,不管是政府与民间,均受无为而治之思想所主宰。历史中人往往无法预知身后事,按照正常的剧本,文景之治的续集只能是东汉中后期式的地方豪强社会。汉武帝的登场,从长远历史角度看,其对汉王朝的贡献,也许并非其武功,而是其中止了文景治世,延长了汉王朝的进化时间表,也即是暂时延长了汉王朝的寿命。
    武帝延长汉王朝的寿命的方式,其实是将文景之积累透支,使原本正常放映的历史镜头,在武帝之后变成慢镜头。武帝刘彻的办法,也就是教科书说的“雄才大略”与“对外扩张”,刘彻在半个世纪御宇海内所有的作为,基于的最根本政策是:西汉王朝的兵役制度,是全民服兵役。民国的吕思勉说:“历代之役民,以西汉为最”,曾国藩的奏折里也说:“历代之穷困,以汉昭帝(武帝之后)为最”。

    因此,武帝的武力开边,是建立在长达半个世纪以来,民众无休止的服役于政府,戍边、民兵、支边…………,循环不止。刘彻正是在这种持续时间长、大规模的合法暴政下,获得彪炳青史的武功。嬴政当年做过的事情,刘彻照本宣科,差别只在于:嬴政的时代,六国残余贵族制造的舆论,抵制嬴政的政策。但是刘彻的时代,有可能抵制这种政策的群体,已经成为动物标本,刘彻似乎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讲一讲当年刘邦与吕后被匈奴羞辱过的陈年往事,接下来的事情,就可以交给各级酷吏了。

    光武中兴,罢州郡兵,西汉时代全民服兵役的枷锁被解除。光武帝的举措,按照刘秀的说法,是让民众休养生息。如果置换到近现代政党政治的环境中,刘秀此举的动机,是在争取选民的选票。

    光武帝刘秀在历代帝王中,属于较为典型的“政治完人”。正面的评价,可以理解为刘秀大致赢得各方的认可。中性的评价,也可以理解为刘秀比较保守,尽量做到同时维护各方的利益。负面的评价,可以理解为,光武帝是“搁置争议,留给后代解决”型人物,也就是说,刘秀也是“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型人物。

    刘秀免除西汉全民兵役制度,民众脱离了西汉王朝时疲于奔命的军事生活,当然会对光武的中兴心存感激。但是历史人物的举措,往往只是应付时艰的短期办法,是“摸着石头过河”之思维,在光武帝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从长远角度,任何政策都存在利弊的双面性,刘秀的兵役制度同样如此。刘秀无法考虑与预见政策演变的结果,以刘秀的性格而言,确切的说,刘秀没有也不想考虑自己制定的政策的任何演变后果。

    这种给民间松绑、恢复经济的所谓善政的结果是:民众不用服兵役,但是必须由不用服兵役的民众,用缴纳赋税的方式,供给国家临时招募的、战斗力不强的募兵。

    而这种结果的后果是:东汉皇室将西汉南匈奴单于内徙的特殊案例,当成常态,积极主动的将内徙蛮夷,视为廉价与最优质的雇佣兵,以便使东汉王朝的军队能够保持相当水准的战力。而这种后果,等于提前200年,埋下了五胡乱华的炸弹。

    大一统帝国的体制正是如此,如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里所说:什么都行,只有两件事不行,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刘秀作为这种可悲与可怜的大一统国家的开国之君,也许他已经算做得不错了。

    永嘉之乱,晋室衣冠南渡。东晋南朝之武力,牵连于北方战事之激烈程度。东晋与南朝武力,以北方南下流民为主力,当北方卷入战乱漩涡之时,南下流民增加,南方政府获得优质兵源后,就能够组建起类似北府兵这种强悍战力之兵团。当北方处于暂时和平之局,南下流民自然随之减少,南方兵源就会出现枯竭之现象,军队战力相对就会下降。

    北朝之武力,从军对于统治地位之民族而言,乃荣耀与权益之象征与保障,例如北魏鲜卑。但是对于被统治异族而言,从军只不过成为炮灰,北魏南征之初,北魏帝认为:打胜仗当然是好事,但是即使打败仗也无妨,可以借机把鲜卑以外的异族军队消耗掉。此思维,犹如20世纪中叶,中央军要将“祸水”引向川军或晋军。
    北魏的府兵制,就是北朝民族嵌入时期,军事上最好的注解。府兵,是自带粮饷甚至自带武器的军人,当兵是身份的象征。平时是“汉人负责耕田,鲜卑负责从军”,战时是“鲜卑骑兵在后,(驱使)汉人步兵于前”。在这种特定体制下,府兵制由于使军人成为上等职业,而非宋明及之后的“好男不当兵”,因此得以保持良好的军事上的积极性,从而保持强大的生命力。

    北魏洛阳时代的全盘汉化,虽然使北方六镇军人的光环暗淡,但是六镇军人对洛阳政府的“反攻清算”,无异于用部落时代的野蛮武力,延缓文治政府的所谓文明进化速度,也就是延缓了鲜卑汉化后的堕落速度,武川孕育皇室,府兵制延续至唐中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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