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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进程,探讨和思考

(6)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进程,探讨和思考

作者: Venom_bmmb | 来源:发表于2018-11-29 17:34 被阅读56次

(一)中外历史上的同性恋现象

  古希腊文化中认为,少年是美的,在对美的追求基础上,一个成年男子对一个未成年男子的爱 (这个时期没有被称为同性恋),年长者称为lover, 年轻者被称为be loved。目前留下来诗歌、油画等文艺作品中均可找到男体的美。笔者这里要说一个有趣的很少有人关注的方面,那就是同性文化在军事上的表现。古希腊曾经组建过一支同性军团,是古希腊城邦底比斯所组建的,也是底比斯军队中的精英,人数一共三百人,这三百人全部都是同性恋情侣,也就是150对情人。成军时间是公元前四世纪,当时人们认为,在同一个集体内的人很多情况下都没有互帮互助的精神,甚至这些人有的时候还会互相猜忌和敌视,这也就是人性的冷漠,所以一个军团应该由相爱的战士编排在一起,这样就会发挥更大的战斗力,因为谁都不想在自己的情人面前丢脸,而且为了保护情人人们往往会拼尽全力,甚至献出生命,这样的军队就是牢不可破坚不可摧的军队了。这支部队也是不负众望,战斗力十分强悍,在历史上的战绩里他们很少失败,甚至以战斗力强悍所闻名于世的斯巴达面前,这支神圣军团都丝毫不怂,一次战斗中斯巴达以1.1万人征讨底比斯,底比斯以圣军为主力攻击斯巴达重装步兵的侧翼,凶猛的冲击让斯巴达战士受不了了,纷纷表示坚持不住。于是斯巴达队形大乱,而底比斯主力则趁机进攻,一举获胜。

  中世纪欧洲著名事件有“王尔德判罪”,作家、诗人、剧作家、艺术家王尔德和侯爵儿子同性恋情曝光后,王尔德被伦敦法院审判有罪,这作为同性恋历史平权运动中的标志事件。 毁誉百年后,伦敦重新塑立雕像,旁边刻着他的诗句“我们都处在沟中,但其中一些人仍旧仰望天空中的星星。”据说他的雕像布满了前往拜谒者的吻印。

  耶鲁大学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欧洲大多数文化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受尊重的,在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印记。比如达芬奇,米开朗基罗,肖邦、舒伯特、托尔斯泰。到中国历史上,将自己的爱人写进诗画的郑板桥。而纪晓岚、袁枚,则是毫不忌讳的将同性之恋写进《随园诗话》、《阅微草堂笔记》中。中国文化里男风盛行,相关典故有:分桃,断袖,龙阳。甚至帝王均有同性恋行为比如刘彻。1981年张明园讨论红楼梦作品中的同性恋现象发表在大众医学杂志上。

  但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观点:同性恋中有穷人、富人、又受过高等教育的有无知的,又聪明的有愚笨的,有权位的没权位的,存在各个种族、阶级以及各种宗教信仰人群中。

(二)世界其他国家(主要欧美)同性恋婚姻合法进程

  历史以来,同性恋不仅被认为是宗教罪孽,还被认为是精神疾病,在法律上也构成犯罪。即使存在关于同性恋的文艺作品、画作以及史书记载,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一旦涉及到权益问题,同性恋是否可以结婚,是否可以领养孩子,几乎就没有讨论,以至于过去法律对同性恋现象几乎没有任何规定,也没有任何保护。

西方发达国家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同性恋权利运动之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2001 年 4 月,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国家。2003年 7 月,比利时议会通过了承认同性婚姻的立法,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立法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英国于 2004 年开始立法允许同性恋者建立家庭,但不是结婚。英国通过了《民事伴侣关系法案》。这项法案允许同性恋者同居,建立家庭,享有异性夫妻在财产、继承、移民、赋税等方面享有的一切民事权利。立法的目的在于避免对同性同居者歧视。 美国加州的《家庭伴侣关系法》德国的《生活伴侣关系法》丹麦的《注册伴侣关系法》英国的《同性伴侣关系法》中均采用了注册伴侣的立法模式(异性结合为婚姻,受婚姻法的制约;同性结合为伴侣,受同性伴侣法的约束;同性伴侣与异性结合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但身份认可上一致。

法国的《法国民法典》则采用家庭伙伴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相当于民事合同,而且其中不仅包含着契约的效力也有婚姻的承诺。西班牙的《民事婚姻法》加拿大的《民事婚姻法》中也直接规定了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陆续的,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西班牙、法国、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北爱尔兰、捷克、加拿大、美利坚、巴西等国家都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在这里不得不提下,冰岛女总理也是第一个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身份的总理。

这里要注意的是北欧国家在推进同性恋合法化过程中是非常积极的,1980年丹麦是全世界第一个允许同性登记(并非立法承认婚姻)的国家。挪威,瑞典,冰岛,丹麦,芬兰目前都在同性恋合法国家名单之内。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有趣的现象,笔者认为该地区经济比较发达、人权水平高,女性地位较高,特别尊重女性权利(避免女性进入同婚的尴尬弱势困境),以及基因上优势(据说10%的欧洲人口携带一种对天然抵抗HIV病毒的基因变异即CCR5基因,其中绝大多数人口在北欧地区)各种综合原因导致的。

2014年3月,英国新修订的婚姻法案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同年6月,英国公民可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24个国家的领馆登记结婚。同年9月,上海的英国总领事戴绅伟同美籍华裔的伴侣张志鹄在英国驻华大使吴思田的见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该事件席卷中国社交媒体,超过三万人在微博点赞,再次掀起关于中国是否该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讨论。这也引发了更多同性恋伴侣希望通过移民等手段去国外登记注册的连锁效应,许多关注同志粉红经济的商家纷纷抛出橄榄枝,为同性伴侣定制出国结婚的商业产品。粉红经济会在下一个篇章里专题写到。

  2015年6月,经历了50年的漫长等待,美国终于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笔者那天正好在波士顿感受到了气氛,整个城市身披彩虹旗,同性恋们欢呼雀跃,喜形于色。

以上这些成就是经历了平权运动的阵痛,以及战胜了抗议和反对声音取得的成果。平权运动中反对声音举例有石墙事件和德国请愿事件。

“石墙事件”(Stonewall riots)在同性恋维权的历史上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指发生在纽约的一次同性恋者和警察间的一系列暴力冲突。这次骚乱开始于1969年6月27日星期五,在石墙旅馆外,格林威治村的同性恋住所。“石墙”,正如通常提到的,被认为是美国乃至世界现代同性恋权利运动的起点。它是第一次有同性恋者拒绝警方的逮捕。在骚乱前酝酿的力量不再隐藏起来了,骚动后又很多的组织建立起来。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同性恋解放阵线成立,相似的组织在全球包括加拿大、法国、英国、德国、比利时、荷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相继立。石墙骚乱使6月成为被全球同性恋者视为同性恋自豪日庆典的一个月份。纽约市同性恋骄傲游行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举行就是为了纪念石墙骚乱。“石墙事件”在同性恋维权的历史上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引发了美国同性恋群体维权的行动,并扩展到世界范围内。

2017年,在德国申请成为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国家后,遭到请愿。一个名为“婚姻就是婚姻”的在线请愿活动共计动员了19.4万人参与联署,以向默克尔施压。发起这一请愿的保守组织陈述其理由时认为,婚姻作为男性和女性的“生活结合”,其存在并非人类通过法律发明出来的,而是“先于国家出现的”,因此其既不能被国会更改,也不能随着某一时代的主导文化而改变。即将开启第四个任期的默克尔本人在2017年6月的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默克尔当时强调,德国《基本法》当中规定的婚姻就是指男性和女性的结合,但她同时确信,德国已经具备完全接纳同性婚姻伴侣的可能性。同年十月,60岁的博多·蒙德和59岁的卡尔·克赖勒在柏林舍内贝格市政厅内登记成为德国第一对合法的同性婚姻伴侣。

(三)  中国同性恋婚姻合化化进程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原文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可以看到,婚姻规定是指男女之间的夫妻。

一直致力于推进同性恋婚姻合法的是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银河女士。她于2013年3月两会期间再提《同性婚姻提案》 ,这是她7年来的第4次提交该提案。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始于2000年8月中国修改《婚姻法》征求意见期间, 李银河建议在新《婚姻法》中给予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同等的权利。同性婚姻合法化任重而道, 李银河女士同时呼吁,更多的同性恋者能够站出来, 积极争取自己的平等权益,发出自己的声音,或者给认识的人大代表写信, 让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意识到同性婚姻的重要性 以及在中国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会价值和重要意义。

报道称,中国社会在近年有出现同性维权的声音呼吁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中国的“LGBT”社会运动仍处在初始阶段;尽管曾有统计指中国同性恋者人数可能多达数千万,但大多数不会选择公开自己的性取向。据报道96% 的同性恋者不敢公开出柜,因为他们承受不了被正常社会边缘化的压力。

近年来“悄悄”出现的同性恋酒吧、同性恋浴池、同性恋舞厅及众多的“ 同志网站”都证明了存在着一个相对人数较少但绝对数量庞大的群体。 拥有庞大人口基数的中国,同性恋者毕竟属于少数群体甚至于微乎其微,民意调查也显示只在部分的经济发达地区年轻人对同性恋尚有较高的认可度,而在广大的农村及中小城镇传统的两性婚姻仍然是人们坚持的正统,而同性的结合则更多的被看做是离经叛道,不孝父母,不尽社会责任,为人歧视厌恶,更有相关的学术报道指出:在中国的上一代和当下的偏远地区,有很多LGBT群体完全没有“同性恋”的概念,只知道自己和其他人不同。他们在自我怀疑与否定间,模仿异性恋的感情与婚姻生活方式,于“迷惘与不安”中度日。

故我国对于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一直持有谨慎态度。但是同性恋对社会并没有危害,他也是人类情感的一部分,存在即有理,他们彼此作为事实上的婚姻配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作为社会上的弱势人群,他们的人权,在遇到继承,收养子女等等的问题上需要的正是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被媒体冠以“同志婚礼”第一人的赞客CEO凌绝顶,在2015年和同志男友的婚礼之后,也生活得很平静。凌绝顶的婚礼在2015年6月27日,正是美国联邦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的第二天。尽管婚礼筹备过程波折,最后还是在一家私密会所成功完成,凌绝顶与伴侣“阳光好同志”的形象,登上各大媒体,“我盛大的同志婚礼”,收获了许多网友的祝福。

已经出柜的伊恩麦克莱恩曾到过上海的人民公园相亲角,他的自我介绍是“77岁,剑桥毕业,伦敦有房,老当益壮”,看来“万磁王”对中国的相亲市场还是做了一定的功课的。相较于中国,国外已经出柜的同性恋公众人物应该是更多一些的,对于同性恋合法权益的争取在全世界也都一直在进行着,2016年时天主教教宗向同性恋道歉的言论,就激起了很大的讨论;今年在我国台湾省也通过了同性恋的相关法案,同性恋爱情婚姻的合法化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和认可。

任何时代中,尊重人性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当人只是生存的奴隶,其实不管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恋”这个字本身就都是奢侈的。

有经济能力的同性伴侣选择前往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国家结婚,一些人在国内进入了异性恋婚姻即通常所说的形式婚姻,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中国的同性恋伴侣期望实现同性婚姻的诉求无法被忽视。 2005年,江苏出现全国首例同性恋女子活埋异性恋丈夫事件,因为异性恋丈夫对妻子的同性恋行为阻止导致妻子做出过激杀人犯罪行为。同妻同夫现象也会在后面的篇章里另作专题讲述。

2015年2月26日,江西的同志父亲林贤志致信1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希望他们能在当年的两会关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问题。同性恋亲友会的父母们,担忧自己的孩子在“生病手术签字、继承伴侣财产,甚至买房等各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许多父母和林贤志一样,出生于保守的五六十年代,经历了思想转变的艰难时刻,最终决定站出来支持自己的同志孩子,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我的中国梦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英媒称,中国大陆第一宗同性恋维权案件2016年4月13日在湖南长沙开庭,法官在数小时内宣判同恋性者败诉。报道称,26岁长沙市居民孙文麟在2015年与同性男友胡明亮在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试图办理登记结婚,被当班工作人员拒绝,他在年底通过代理律师向芙蓉区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判令民政局准予其结婚。报道称,中国在法律上并不承认同性恋人的婚姻关系,但消息指13日上午有数百名支持者在法院门外声援孙、胡二人。

(四)中国同性恋人数统计

笔者认为,其实并没有具体的数字。因为没有办法像人口普查那样做一个特别精确的登记,只能依靠取样调查来统计大概的数字。而调查统计过程中,样本的年龄区间、地域、行业、经济水平、性别、样本多少都会影响调查结果;第二,在调查过程中,同性恋会更加隐秘与低调,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因此同性恋的多少无法准确统计。第三,有些人自己都难以界定是否为同性恋或双性恋,是通过行为、欲望,还是自我认知,还未明确自己真实的性取向。

一个较为公认的数据是,中国同性恋人数在5600万至8400万之间。国内著名的性学者李银河曾表示,中国同性恋群体的规模在7000万左右。7000万是什么概念?以14亿人口计算,意味着每20个中国人中就有1人是同性恋。那么按照7000万这个数字可以推断同性恋人数仅占总人口比例5%。实际上,根据笔者观察到的现象,我个人认为无论出于社会维稳考虑还是的确因为统计工作困难,但这个数字是被严重低估了,我认为应该至少在30%的比例。

(五)中国同性恋调查

2007年CCTV央视网做过中国同性恋状况调查,问题比如,你接受同性恋吗?能接受你的子女是同性恋吗?你的态度是?(笔者给出的答案是理解并接受,而不是理解并支持)你认为同性恋有利于找工作吗?(笔者给出答案是有利于)你认为能通过纠正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吗?(笔者答案是不确定)。这里最后一个问题比较有趣,可以看到2007年还是认为同性恋不是正常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网络搜下当时的统计结果。

时隔十年,2017年发表在中国调查网上的“中国大陆同性恋问题调研问卷”,问题比如,不再认为同性恋是疾病的最高票答案占43.1%,如果发现身边同学或同事等熟人是同性恋,你的态度是? 最高票答案是表示惊讶并接受的占44.4%,如果涉及家人是同性恋支持不支持家人出柜,你的态度是?最高票答案是选择看家人意愿的占45.8%,认为同性恋成因是天生的占24.4%,认为是遗传的占14%,对同性恋的判断最高票答案是各方面很优秀但不会对异性产生爱情的占23.9%,支持非婚姻形式的伴侣权利占62%, 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占64.8%。

可以通过民意调查看出,中国人目前在同性恋认识问题上已经较之过去几十年有了很正面的认知和接受度。

(六)  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思考

除了保证同性恋享有异性恋一样的婚姻权利和法律保护外,合法化后可能会解决一部分同妻同夫行为,可能会降低艾滋病等疾病比例。 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首位艾滋病患者是美国的一名男同性恋者。男同性恋很容易成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原因是当前社会环境下很难找到长期伴侣,同性情侣关系不受保护,易碎,会导致频繁换性伴侣,或同期多名性伴侣,增加性病、艾滋病的蔓延概率。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中国却突然发布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声明试听节目内必须将同性恋、性侵内容必须删除,将同性恋、性侵犯、性暴力、性虐待等并列,被界定为非正常的性关系。 笔者不认为这是我国对同性恋认知的倒退,而是从另一个侧面来讲,目前的宣传节目可能对青少年的毒害已经到了很严峻的地步了,笔者朋友是一名9岁男孩的母亲,提到了身边有很多初中的孩子已经很推崇同性恋文化,或者表示以成为同性恋为荣,更有甚者表示把身边同学掰弯为荣,很多学校的老师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在课堂上积极向学生积极宣传必须正确认知同性恋知识。2018年11月一则题为“老年艾滋病病例快速上升,安全性行为需引导”的报道更是让普通民众对老年人艾滋病有了一定的认知。

正如刘达临教授所说,同性爱的认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同性爱有罪论,同性爱无罪但反常、病态,同性爱与异性爱一样,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而中国目前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转变的过程中。依照《立法法》的规定,中国只有转型至第三阶段,才能达到同性恋婚姻法的立法要求。当然一定比例的同性恋者在经济、政治上取得话语权也是一个支持条件。

世界的混沌下是个体人类的欲望和行为造就的,然而政府组织的方向却是可以由决策者所决定并发力的。同性恋在公共传媒下的传播对青少年的毒害是不可忽视的,同性恋自己的性取向是外界无权干涉的。简而言之,泛同性恋文化的传播对中国发展无益,压迫同性恋群体对中国发展无益。所以中国官方对同性恋的态度一直是不干涉私人社交领域,但对公共传媒下的泛同性恋文化严加监管,现状就是这样,未来仍是这样,这是哲学高度所确定的明智政策。

从权益角度来讲,笔者支持单行法的推行。即等到民意显示时机成熟之际,在现有的《婚姻法》基础上,可制定单行法以维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婚姻法律制度。单行法应详细规定同性恋婚姻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同性恋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同性恋婚姻的效力、同性配偶的财产权、债权债务关系、子女收养权、相互继承权等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这样既减少了修改现行《婚姻法》的麻烦,又能避免出现法律适用混乱的现象。同时在同性恋婚姻单行法应明确规定同性伴侣的权利和义务。如:同性恋者一方在另一方遭受人身伤害时享有损害赔偿求偿权;在另一方需要手术时有权在风险书上签字;在另一方死亡宣告时能以第一顺序人决定是否宣告;能以第一顺序人继承另一方财产;在伴侣关系终止后有抚养请求权;应尽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等等。

  笔者预测基于文化传承,亚洲地区同性恋合法最先实行的估计会在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里面出现,而不是中国、日本或韩国等地区。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同志运动的终极目标吗?辛颖和多数同志平权工作者认为当然不是,他们觉得这是一种社群现实的需求,和同性伴侣的生活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它也是最容易链接到主流社会的话题,中国当下的主流价值观是鼓励所有人的进入婚姻,繁衍后代,与此相伴的有“剩女”这个特殊意义的词汇等。辛颖认为,公民应当不论性别身份和性倾向,在各方面均享有平等权益,但是要警惕,不要让婚姻成为异性恋和同性恋协助所谓“主流文化”压迫不婚者的工具。台湾同运界在力推的“多元成家法案”,即是对主流一对一婚姻模式的反思和修正,获得了一定人群的认可。

同性婚姻诉讼维权案也鼓舞了李银河,她更倾向从立法角度来保障权益,她会把孙文麟的案件作为一个很好的证据,明年继续提交同性婚姻的提案,“提到通过为止”。

包括孙文麟自己,他认为,既支持同性婚姻,更支持废除婚姻制度。如果以自由平等为出发点,保障所有人的权益,正确的做法是废除婚姻制度,这样可以解绑与婚姻制度绑定的福利,消除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如果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一个制度,有些人就是进不去,“那不如废除它”。

还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果同性恋可以合法结婚,他们的孩子会不会被灌输更多有关同性恋者的信息,从而鼓励这些孩子挑选同性作为伴侣,在后天上改变孩子的性取向。另一方面,性取向成因又很复杂,异性恋的家庭可以生出同性恋子女,同性恋结合的家庭能否培养出(通过领养或生殖技术获得的)同性恋子女呢?

  另外,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会不会导致同性恋人数剧增,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呢?一方面,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化,同性恋人群就会由地下转为地上,由隐蔽转为公开,产生新同性恋者的可能性就会大增。因为,在法律的保护下,同性恋者可以合法地引诱、追求非同性恋者,使非同性恋者大胆尝试同性恋行为。而且,教育部门也不得不将同性恋作为正常的生活方式进行灌输教育,未成年正处于人生价值观的塑造阶段,这样的宣传教育对他们的性取向来说是不利的。很多青少年仅仅是有“同性恋倾向”,但并非真正的“同性恋”。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校园中已经出现越来越多具有“同性恋倾向”的青少年,对于这样的青少年来说,他们本来是可以很容易找到正常的性取向,然而,如果中国法律承认同性恋婚姻的话,他们的选择会出现很多不确定性。这里值得指出的是,2018年苏格兰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将LGBTI平权课程纳入教育系统的国家。

一旦同性婚姻被合法化,下一步会不会可能引发“多边婚姻”、“人兽婚姻”的合法化等问题呢?当著名同性恋运动领袖施帕尔曼被问及同性婚姻后下一个争取目标时,他曾明确回答:“争取三个人结婚的可能”; 1972年,美国两百多个同性恋组织曾经将废除性行为的所有年龄和人数的限制作为自己的“共同纲领”,而其中的“北美男人男孩恋协会”(NAMBLA)更曾有组织地争取“恋童合法化”。2008年,澳大利亚一对父女走上电视公开了两人相恋并生下两个小孩的过程,并表示“我们是作为成年人自愿建立这种关系的,我们现在只想得到一点尊敬和理解。”

总结:距离2001年荷兰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国家后,至今才17年。中国人口基数巨大,笔者认为此事不能操之过急,当前需要做到的当前主要任务是必须全民提高对性取向的正确认识,进行相关科普,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是当下重中之重), 在民众间先取得广泛的民意支持,提高民智水平,并对目前日趋肆虐的艾滋病加以严控,对有同性恋行为的艾滋病患者需特别登记或作出有必要的监管。17年过去了,可以对其他已实行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进行充分的经验借鉴和教训总结,假以时日,随着历史的潮流,相信我国政府最终会在正确的事件做出正确的事情,顺应民意顺应认知顺应历史的发展。在时机成熟之前,由于人口基数巨大,错误的决定会导致人口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不是不可为之,是需谨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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