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荟,沙棘丛中一颗绿,子子孙孙面貌各异,我喜欢这款。
微胖敦实,混在芦荟的大家庭里,它有点太矮,它也不像老大老二的腰身纤细。可它的胶原蛋白储存却多于老三老四等其它兄弟。
平日里,我被生活折磨的遍体鳞伤时,便掐一叶它的汁叶,扭开来,涂抹上,伤口愈合的又快又好。再看一眼它的生命,要比我坚韧,永恒。
天雨落下来,我珍惜,想捧起它再还回天庭,泼洒到最需要它的大地。可我却无能为力,任由它偷偷钻进芦荟的肢体。
它除了坚守一份理想,还担负着固守疆土的职责。因为还有一份宁静与它相依。
那有一天,人类成了它的朋友,挖一抔沙滩的给养,宴请它端坐花盆,骄傲地注目每一个家庭的茶几边往来的宾客,代表主人,向客人招手致意。宾客向主任献媚说着疯言疯语:真好!
其实,表在的奉承代表了我真实的心里。
野外鲜花知多少,观瞻莫如它胶腻。齿刺叶生烃香翠,教我醉酣心如意。
我就喜欢这款的,芦荟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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