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上周买的,刚开始看了几页,就放那了,一直想找个悠闲不上班的时间再看,直到今天才再次拿起它。
今天休息。在出租屋内,中午11点半,已经吃了午饭。穿着棉衣,坐在被窝,手机放着轻音乐,开始阅读,从自序开始,到评论摘要结束,总共花费三个半小时,哭了六次。
不得不感叹余华作家的写作功底,他对人物塑造以及描写方式,用最简单的语言,最朴素的叙述,非常完整且栩栩如生地呈现了福贵的一生,读完之后,福贵的人生经历还有那头正在耕地的叫福贵的老牛,像一场无声的电影,历历在目,不断的在脑海中放映。
第一次哭,是福贵家破落后,仆人长根沦为乞丐,回来看望福贵,不想增添福贵负担执意再次离开。
第二次哭,是为了让有庆念书,要把凤霞送人以及凤霞深夜自己跑回来那一段。
第三次哭,是有庆献血死去,福贵埋葬有庆又怕家珍知道,欺骗家珍有庆生病在城里住院,每天干完活走到城里再走回到有庆的坟前说话再回家。
第四次哭,是凤霞出嫁离开家,福贵去城里看望凤霞,回来后家珍一遍遍询问关于凤霞的一切。
第五次哭,是凤霞去世,家珍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对福贵的承诺和嘱托,下辈子还要在一起过,还有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第六次哭,是凤霞的儿子苦根被豆子撑死,福贵求着全村人去确认苦根是不是还活着,直到全书结束,只剩福贵一人和那头叫福贵的老牛,回想起全书内容,福贵的一生,放声痛哭。
就像余华作家自序里说的那样,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我作为旁观者,在阅读结束的那一瞬间,觉得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是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历经各种苦难的幸存者。
后来想想,当福贵平静的讲述他所经历的一切,当福贵对犁田的老牛吆喝的时候,我就知道,福贵的苦难生活中也有我们不曾经历的快乐时光。家道中落,家珍对他不离不弃,为他生儿育女,乱世中幸存,辗转各处,回到家人身边,虽忍饥挨饿,却和一家人在茅草屋中过了平淡快乐的日子,虽然短暂,却是实实在在的拥有过。
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余华作家在自序里这样说到。
他成功了,他写下了高尚的作品,《活着》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就像他听到的美国民歌里的老黑奴一样,福贵历经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在此之前,我不止一次的想过,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尤其是经历不顺利,不愉快的事情的时候。为了家人?为了梦想?为了赚钱?
今天,我想明白了,人活着,是为了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这一生就是这样,先忍受,再学会接受,最好的是能享受,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只要活着,就慢慢经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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