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甲骨文“七”(图一、二)与部分金文“十”(图三、四)相似,但哲学本义明显不同。“七”的甲骨文到楷书都是指乾之阳爻“一”竖立从坤之阴爻“--”突破而出,像竹笋破土而出。坤卦之上六爻为老阴又为第六为阴土,生于阴“六”之后为“七”,为少阳为土生之金。乾形“一”声,读qī。
“十”的甲骨文、金文象一根打结的粗绳,是结绳记数,用一个圆形的结表示十。后来的一个圆圈圈成了一横。
后人为了与"十"字区分,"七"字在战国时期出现了一种新的写法,即将竖画下部弯曲,像弯曲竹根。小篆采纳了这种写法,并进一步美化繁化,形成了现代"七"字。
作数词,六上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柒”代)。
作名词,文体名,或称“七体”,为赋体的另一种形式。又引申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一祭,共七次,称“做七”。《说文》: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礼记·月令》:其数七。《易·既济》:七日得。
阿拉伯数字“7”源于中国,取自于汉字甲骨文的一半和汉字楷书“七”的一半即去掉一横后稍加变形而成。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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