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清扬
朋友A被指责自私自利之时,就会拿“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来为自己辩护,相当理直气壮,让人无可奈何。
听到这话,隐隐约约总觉得有问题,一直存疑至今。
今晚学习曾仕强教授解读《道德经》之时,真正弄清了这句话的含义,不是古人说错了,而是人在口口流传过程中歪曲其中的意思。
曾教授明确指出:人不为己,无诛地灭。人指所有的人,并非仅指个人的我;为是指修为,修身;己指原本的人性,自性。
这句话正确解释是指如果人不修身,就可能失去人性或自性,那么就会为天地所不容。
教授如此角度的切入,真正让人感受他是一个大智慧的人,是一个懂得自然之道的人。
人不能只为自己的一己私利,而违反内心深处的人性,让人之恶显示出来,主宰自己的行为,为非作歹,给他人或世界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个人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特别是国学教育,比如《道德经》,天天耳濡目染,加之父母的修身榜样,孩子想学坏都难啊?
朋友B教育孩子就非常注重言传身教,每逢过春节就带孩子到敬老院与老人一起包饺子,共度春节。
这种无声的大爱教育就顺应天道,敬老爱幼,保持孩子内心深处的善良人性。
长大成人的孩子,自然而然参加许多义工或志愿者活动,在公司与人相处以和为主,事业与生活相彰得益。
他小时候的付出,就种下善的因,成人之后收获益的果,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工作。
这就是老子所说: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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