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沂蒙精神”延伸到“沂蒙文学”的探讨,其内涵大致应该是“革命老区”的,“红色”的,“军民鱼水情”的,“艰苦奋斗”的,“为人民大众”的,“农村”的,“山乡特色”的……等等。中国是农业大国,沂蒙地区有一定代表性。“沂蒙”号称“小延安”,是中国革命战争的“小摇篮”。以上方方面面,从文学创作题材上对“沂蒙文学”有了一定的限制性。
以下情况出现了麻烦:
“沂蒙人”创作的文学。有文章把王鼎钧也列入“沂蒙文学”了,此大谬矣!王鼎钧先生在战争年代即离开大陆,在台湾,在美国写了大量怀乡的文学作品。他是一位立足人性发掘的“纯文学作家”,不能用“沂蒙精神”、“革命老区”、“军民团结”等理念来“收编”他。另外,非“沂蒙人”茹志鹃、邓友梅等作家反倒写了不少沂蒙特色十分浓郁的作品。而四川人王火在临沂工作生活多年,已把沂蒙视为第二故乡,他的作品有沂蒙题材的也有非沂蒙题材的,但其风格主调却不是“沂蒙特色”。
(二)出生于沂蒙而走向全国各地的作家诗人,名单能列长长一串,尤其是中青年作家,走到哪在哪安家,不少人早已在血脉精神里“拔断了沂蒙根”,思乡念家是一回事,灵魂骨子里少有沂蒙地域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影响又是一回事,很难把他们的作品“收编”进沂蒙文学。
(三)出生于沂蒙从来离开本土的作家诗人之创作。我们谁还会否认,现实生活发生了如此巨变,在农村山乡长大的作家写出来是一个样子,在城镇长大的写出来又是一个样子,放在北京都能站住!
说来说去,只有强调“沂蒙文学”的题材限制、风格追求,才能选出“沂蒙文学”的典范作品以昭示后来者。但是也不能唯题材唯风格论,生于沂蒙长在沂蒙,写出“延安文学”、“郑州文学”、“海南文学”、“武汉文学”、“长江三峡文学”、“西藏文学”……又有何不可?(顺便提示一句,别忘了我们这里还有一位去西藏而成名的“沂蒙作家”马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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