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路上走了一圈,给久未联系的朋友打了几通电话,吐槽最近的近况,各种脏言痞语。不求此刻的他们能够感同身受,只求一个一吐而快。相对于靠喝酒来自我麻痹,我更乐意于与好友倾述。我一直认为只有懦弱的人才会靠着酒精来逃避现实的困境,这么多年我都不愿当那软弱无能的屈服者。
十七岁那年,我心比天高,志冲云霄。渴望与老友仗剑天涯,走南闯北,笑傲江湖。
你们是否还记得年少时的梦想吗?十七岁的我理所当然的觉得现在的我应当是一名金融才俊,操盘定股无所不能。十七岁的我信誓旦旦的对好哥们承诺,十年后的今天他们会成为我孩子的干爹。十七岁的我会恬不知耻的给喜欢的姑娘写露骨的情书。十七岁的我走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像被风吹拂的叶不知飘向何方?
十年后的此刻27岁,处在人生的分水岭上心中满是对未来的忧虑与担心。正努力学着把最真挚的情感掩埋在心底,卑微的活着,苟且的生活。十七岁那年我对着自己说要当一个有责任心,有事业心的好男人;要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做一个阳光开朗,拥有好身材的男人。那年我趴在桌上拿着铅笔在本子上涂鸦,脑子里满是对爱情的幻想;长发飘飘,倩影随行。年少的我为了那一堆的小蛮腰,大长腿,毅然决然的放弃了擅长的理科转而学文,开始尝试着写酸溜溜的情诗。“一生一恋爱,一爱便此生,如若不结缘,此生便单身。”这是我对爱情最初的幻想。十七岁的我认为于人群中惊鸿一瞥,一见倾心,彼此灵魂悸动,情不能自已方显浪漫。
人总是习惯忘记那些微末的瞬间,而一味的追求轰轰烈烈的感动。我是一个不太喜欢被感动的人,所以这些年我也极少去做那些轰轰烈烈,鼓动别人情绪的事。十七岁总是向往那些一见钟情的故事,二十七岁才明白其实最温馨的爱情恰是争吵半生,久处不厌;衣不如新,人不如旧才是爱情最美的样子。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依旧习惯于与我相识许久的老友一起聊天,分享彼此的日常。轰轰烈烈固然很好,但平平淡淡才更像生活吧。大概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都会改变得吧。年少时喜欢各种味道浓烈的碳酸饮料,越长大却又越来越痴迷于茶的质朴醇香。
世事安稳,亲人安好,旧友仍在,梦想不灭!大概就是现阶段我能想到最完美的事,平凡却不简单。我是一个很容易被身边的人和小事,或者暖心的文字感动到的人,我常常会在黄昏时坐在站台的长椅上望着远去的斜阳热泪盈眶。其实我是一个极度内向自卑,不太善于表达自我情感的,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的异类。内向孤独到极致大抵都没心没肺吧?内向到极致的人大概会让TA身边的人感觉到温暖的吧?没有撕心裂肺的恨,哪来深入骨髓的爱?
27岁的我依旧还像个小孩子似的,不善心计。同事说我心直口快,情商太低;朋友说我没心没肺,性子太直,傻缺贼二;家人说我幼稚单纯,不适合在大城市生活。其实很多的事情,很多的道理,我不是不懂,只是不想勉强自己去迎合这个世界。是的,我也知道这个世界很现实;当你没有钱没有权势,没有能力没有才华时,你竭尽全力所说所做的一切全是放屁。这样的世道逼着我们铆着劲一步步的朝前走,其实这样的世道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还是不甘心就此卑微的去迎合生活。不管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我始终觉得彼此的默契很重要。有没有那么一个人给过你这样的感觉?你们站着不说话,浑身的细胞便会雀跃欢呼。有没有那么一个人,你们不常见面,但是每次相见你都噼里啪啦的有一堆说不完的废话想讲予TA听?
这些年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到过一些地方也吃过许多美食,喝过很多种类的酒也闻过很多种类的二手烟。遇到过很多很多知心的大哥哥大姐姐给我讲过很多的职场技巧和为人处世的道理,一路走来慢慢的学会了自己一个人去处理很多的事情。早已不会一不开心就闷头喝白酒了,也早已过了逢人就道悲伤的年纪。十年前的我会撕心裂肺的唾骂这个世道,歇斯底里的怒哄,把自己累的筋疲力尽,然后第二天醒来依旧像打了鸡血一样的顽强学习。现在的我早已丢失了当初的纯粹,变得越来越懒,越来越斤斤计较。我竟也开始无比怀念那个没心没肺,质朴单纯,心比天高,志冲云霄,牛皮满天飞却又不屈不挠的十七岁。
那年十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