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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评判《社戏》

重新评判《社戏》

作者: 野树1984 | 来源:发表于2020-02-28 19:57 被阅读0次

    一提起鲁迅的《社戏》,大多是这样的调调:

    “作者以饱含深情的笔墨,刻画了一群农家少年朋友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少年时代生活的怀念,特别是对农家朋友诚挚情谊的眷念。”

    我翻看了不少名家的分析,基本都是这个调调。我翻看了2019年温儒敏主编的《教师教学用书》(八年级下册),也是这个调调。这里不再引用,感兴趣的可以去查阅验证。

    真的是这样吗?真的是“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吗?真的是对“诚挚情义的眷恋”吗?我们可以冷静认真地细读一下文章,让细节说话。

    2019部编本语文教材八年级下册第1篇课文《社戏》,仍然沿用了之前几个语文课本版本选择这篇文章时的方式,删除了作品前10段和第11段的第1句。这样一删让文章的主要内容集中于回忆部分。但是也删除了作者在前10段向读者提出的相关话题。为了保证文章的完整性,我在细读和分析的时候仍然保持鲁迅原来的部分。

    以下是课文原文以及我夹杂的分析。

    我在倒数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过两回中国戏,前十年是绝不看,因为没有看戏的意思和机会,那两回全在后十年,然而都没有看出什么来就走了。


    这篇文章写于1922年10月。鲁迅一直把它收在小说集里,小说里的“我”,也可能是作者塑造的一个人物,这本小说集里多次用这种写作手法,也可能是真实与虚构相混合。如果这里的叙述属实的话,倒数上去20年也就是1902年,是鲁迅去日本留学那一年。后10年应该从1912年开始,也就是民国元年。这一年鲁迅被蔡元培推荐到新建政的中华民国教育部,这一年又定都北京,教育部北迁,鲁迅随教育部迁到北京。

    第一回是民国元年我初到北京的时候,当时一个朋友对我说,北京戏最好,你不去见见世面么?我想,看戏是有味的,而况在北京呢。于是都兴致勃勃的跑到什么园,戏文已经开场了,在外面也早听到冬冬的响。我们挨进门,几个红的绿的在我的眼前一闪烁,便又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再定神四面看,却见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要坐时,又有人对我发议论,我因为耳朵已经喤喤的响着了,用了心,才听到他是说“有人,不行!”


    “见见世面”,“看戏是有味的”,作者写了双方的理由。不知当时的戏园座位是怎么分配的?每个票是不是都有座位?是不是还有站票?票上是不是有表明?坐票是不是表明有具体的位置?假如没有标明,先去的人可不可以为迟到的亲朋占空位?像“我”这样迟到而买票的可不可以坐这个空位?这里作者也没有写得更清楚,我们也不了解当时的规则,因此无法明确判定“我”的腹诽成分。

    我们退到后面,一个辫子很光的却来领我们到了侧面,指出一个地位来。这所谓地位者,原来是一条长凳,然而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狭到四分之三,他的脚比我的下腿要长过三分之二。我先是没有爬上去的勇气,接着便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


    是因为不想争而退到后边?还是因为不该坐中间而退到后边?作者没有明确写。还是被领到后边?也许。但可以感受到作者内心不悦的情绪。那个辫子很光的人是做什么的?作者没有清楚写出。是服务员吗?为什么不把这个信息写出呢?那几个空位在中间,被领到的侧面位置应该没中间位置好吧。哪里出了问题?

    已经进入民国了,这个人还收着辫子,而且是很光的。“我”这里没有明显表明自己的观点,但标明了这个细节。

    侧面位置的长凳:坐板窄,腿长。鲁迅的描述很细致形象:“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狭到四分之三,他的脚比我的下腿要长过三分之二。”从这个描述来看,给顾客准备的这个坐凳设计也太差了,我觉得不仅是长相问题,坐上去安全吗?也许是为了让侧面的看客更容易看清楚,凳子做高了点,但这也太高了吧。长凳竟让顾客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得不说这个设计太差了,折损京城形象。我不知道我当时会坚持爬上去看?还是找老板退票?还是默默离开?还是决定以后早点到占个好位置?

    走了许多路,忽听得我的朋友的声音道,“究竟怎的?”我回过脸去,原来他也被我带出来了。

    看来“我”是不辞而别,这样做不太好吧?还是“我”不想打扰别人兴致?我觉得打声招呼还是好一点。

    他很诧异的说,“怎么总是走,不答应?”


    “总是走”可看出“我”喜欢用脚投票。“总”这个字表明“我”用脚投票这种行为发生过很多次了。“不答应”这个词用得奇怪。不知道是方言还是什么原因。是不喜欢,不满意的意思么?

    我说,“朋友,对不起,我耳朵只在冬冬喤喤的响,并没有听到你的话。”


    刚刚说的这句话吗?明明是听到了,否则怎么会写出来。如果是朋友刚刚说的这句话,可以说没听清。如果对不起,也应该是对自己不辞而别的行为。很奇怪的对话啊。

    后来我每一想到,便很以为奇怪,似乎这戏太不好,——否则便是我近来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

    从前几段描述的现象来看,作者重点写的是看戏环境不好,并没有从戏的内容上做出评判。说自己不适于生存,应该是对这种精神生活方式的环境排斥。

    第二回忘记了那一年,总之是募集湖北水灾捐而谭叫天还没有死。捐法是两元钱买一张戏票,可以到第一舞台去看戏,扮演的多是名角,其一就是小叫天。


    也是湖北。谭叫天在搞募集吗?还是政府在用这种方式搞募集?作者没有写清楚。强制的还是自由的?很奇怪的一点是“捐”这个字既包含自愿捐献,也包含强制缴纳两种情形,如此对立的意思,又统一在一个字里,太奇怪的一个汉字。记得我第1次参加募捐也是一个非常奇葩的活动,那时在上师范,也忘了为什么募捐,也是强制的。由我们的辅导员给每个学生发一张(还是两张?)福利彩票。一张彩票记得也是两元。不过鲁迅当时的两元要多得多(据说可以买120斤大米)。我当时也不用拿着钱上交,因为直接从生活费里扣去。我们的辅导员拿着一盒彩票站在讲台上,让每个学生上去抽奖。辅导员是一个年轻帅气,我们私交很好,我也非常感谢的一个老师。当他叫到我名字的时候,我觉得这活动太奇葩,就坚决不参与,不理他。这个温和的老师就找了个台阶说帮我抽一下奖。这件事到现在记得还很清楚,因为很少遇到这样温和的老师。

    我买了一张票,本是对于劝募人聊以塞责的,然而似乎又有好事家乘机对我说了些叫天不可不看的大法要了。我于是忘了前几天的冬冬的喤喤之灾,竟到第一舞台去了,但大约一半也因为重价购来的宝票,总得使用了才舒服。

    劝募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用“好事家”称呼我觉得不够厚道。“前几天”说明两次去看相隔没几天。从这里的心理描写来看,我越来越觉得这里的“我”是作者有意塑造的一个人物。

    我打听得叫天出台是迟的,而第一舞台却是新式的构造,用不着争座位,便放了心,延宕到九点钟才出去,谁料照例,人都满了,连自足也难,我只得挤在远处的人丛中看一个老旦在台上唱。


    两次都是去得晚。貌似很有官僚派头啊!

    那老旦嘴边插着两个点火的纸捻子,旁边有一个鬼卒,我费尽思量,才疑心他或者是目连的母亲,因为后来又出来了一个和尚。

    然而我又不知道那名角是谁,就去问挤在我的左边的一位胖绅士。他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说到,“龚云甫!”

    我深愧浅陋而且粗疏,脸上一热,同时脑里也制出了决不再问的定章。


    鲁迅这里塑造的“我”很有意思,哈哈。这心理也太脆弱了。我是不会“决不再问”的。

    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出来。

    这个“我”耐性实在了得,实在无聊。为了谭叫天?还是为了两元钱?

    我向来没有这样忍耐的等待过什么事物,而况这身边的胖绅士的吁吁的喘气,这台上的冬冬皇皇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加之以十二点,忽而使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

    然而夜气很清爽,真所谓“沁人心脾”,我在北京遇着这样的好空气,仿佛这是第一遭了。


    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夜气还清爽,“沁人心脾”?又在反语和腹诽。

    这一夜,就是我对于中国戏告了别的一夜,此后再没有想到他,即使偶而经过戏园,我们也漠不相关,精神上早已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了。

    但是前几天,我忽在无意之中看到一本日本文的书,可惜忘记了书名和著者,总之是关于中国戏的。

    其中有一篇,大意仿佛说,中国戏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头昏脑眩,很不适于剧场,但若在野外散漫的所在,远远的看起来,也自有他的风致。


    想起我小时候村里每年过春节也要唱戏,通常是初一到初五上下午和晚上,连唱5天。场下看戏的人很多,大人们看得津津有味。不知道他们是真喜欢还是太寂寞,还是因为寂寞变得喜欢,那时还没有电视机。也有老人津津有味地谈论里边的事件和情节,但好像都没对我发生过影响。只是感觉到人很多,很热闹,小朋友可以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可以看到一些平时见不到的玩具和食物,有时大人还会慷慨地买一些给你吃和玩。至今没有认真完整看过一次。父母倒是很喜欢看,总是看得津津有味。我试了几次沉入不进去。

    我当时觉着这正是说了在我意中而未曾想到的话,因为我确记得在野外看过很好的好戏,到北京以后的连进两回戏园去,也许还是受了那时的影响哩。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一来,竟将书名忘却了。

    至于我看好戏的时候,却实在已经是“远哉遥遥”的了,其时恐怕我还不过十一二岁。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

    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但在我是乐土:因为我在这里不但得到优待,又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了。


    有优待,不用背书,就成了乐土。是书内容太差,还是要背的太多,还是什么原因?

    和我一同玩的是许多小朋友,因为有了远客,他们也都从父母那里得了减少工作的许可,伴我来游戏。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


    “我”的确是得到优待。平桥的小朋友们也因此得到优待。是因为我的派头大?还是因为大家好客?

    看来这里的小朋友虽然年龄小,但是都承担了相当的劳动任务。记得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大多小伙伴也是这样,要承担家中相应的劳动任务。放牛割草,带弟弟妹妹等。发现我现在周围的小朋友没这种经历了。

    我们年纪都相仿,但论起行辈来,却至少是叔子,有几个还是太公,因为他们合村都同姓,是本家。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而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


    看来在这里,辈分并没有享有传统文化所赋予的特权。看来在作者的家庭里,是存在辈分特权的,即使是同龄。

    我们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掘蚯蚓,掘来穿在铜丝做的小钩上,伏在河沿上去钓虾。虾是水世界里的呆子,决不惮用了自己的两个钳捧着钩尖送到嘴里去的,所以不半天便可以钓到一大碗。这虾照例是归我吃的。


    “我”的确是得到优待。也许完全是出于热情。

    其次便是一同去放牛,但或者因为高等动物了的缘故罢,黄牛水牛都欺生,敢于欺侮我,因此我也总不敢走近身,只好远远的跟着,站着。这时候,小朋友们便不再原谅我会读“秩秩斯干”,却全都嘲笑起来了。


    看来在那里,“我”因为会读书也是有优待的,受尊敬的。但这个尊敬也没有到盲目的地步。

    至于我在那里所第一盼望的,却在到赵庄去看戏。赵庄是离平桥村五里的较大的村庄;平桥村太小,自己演不起戏,每年总付给赵庄多少钱,算作合做的。当时我并不想到他们为什么年年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

    就在我十一二岁时候的这一年,这日期也看看等到了。不料这一年真可惜,在早上就叫不到船。平桥村只有一只早出晚归的航船是大船,决没有留用的道理。其余的都是小船,不合用;央人到邻村去问,也没有,早都给别人定下了。外祖母很气恼,怪家里的人不早定,絮叨起来。母亲便宽慰伊,说我们鲁镇的戏比小村里的好得多,一年看几回,今天就算了。只有我急得要哭,母亲却竭力的嘱咐我,说万不能装模作样,怕又招外祖母生气,又不准和别人一同去,说是怕外祖母要担心。

    总之,是完了。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戏已经开场了,我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而且知道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


    A、“我在那里所第一盼望的,却在到赵庄去看戏”,B、“央人到邻村去问,也没有,早都给别人定下了”,C、“外祖母很气恼,怪家里的人不早定,絮叨起来”,D、“我的朋友都去了”。

    “我”这么想去,竟然错过,而且没有和自己的小朋友们一起去。是疏忽呢?还是自己的叙述还不够合理?

    这一天我不钓虾,东西也少吃。母亲很为难,没有法子想。


    作为母亲该怎么办?

    到晚饭时候,外祖母也终于觉察了,并且说我应当不高兴,他们太怠慢,是待客的礼数里从来没有的。吃饭之后,看过戏的少年们也都聚拢来了,高高兴兴的来讲戏。只有我不开口;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


    大家去的时候没有提醒,或者说邀请同去,是不是也有点遗憾?也有点不够朋友?

    忽然间,一个最聪明的双喜大悟似的提议了,他说:“大船?八叔的航船不回来了么?”十几个别的少年也大悟,立刻撺掇起来,说可以坐了这航船和我一同去。


    要不要告知自己的家长一下?作为家长会不会同意?

    我高兴了。然而外祖母又怕都是孩子们,不可靠;母亲又说是若叫大人一同去,他们白天全有工作,要他熬夜,是不合情理的。


    我的高兴是因为可以去看戏了,也许还觉得这样才够朋友。“我”的确受到优待。

    祖母的担心很重要。而母亲为什么不跟着去?有什么礼俗在阻碍吗?

    在这迟疑之中,双喜可又看出底细来了,便又大声的说道,“我写包票!船又大;迅哥儿向来不乱跑;我们又都是识水性的!”


    这双喜说话实在乖巧,短短几句,四个重点:A、船又大;B、迅哥儿向来不乱跑;C、我们又都是识水性的;D、我写包票!

    作为母亲,让不让他们去呢?

    诚然!这十多个少年,委实没有一个不会凫水的,而且两三个还是弄潮的好手。

    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便不再驳回,都微笑了。我们立刻一哄的出了门。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只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诚然”二字单独成段,加个叹号,可以感受到作者写作时的激动。这个时候,作者沉浸在小说的塑造里呢,还是散文对个人经历的回忆里呢?

    用的几个动词,又简洁,又可见出内心急切。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了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环境描写很细腻动人。

    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鲁迅文章中少有的对音乐美好感受的描述。

    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我才记得先前望见的也不是赵庄。那是正对船头的一丛松柏林,我去年也曾经去游玩过,还看见破的石马倒在地下,一个石羊蹲在草里呢。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在眼前了。

    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胡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这时船走得更快,不多时,在台上显出人物来,红红绿绿的动,近台的河里一望乌黑的是看戏的人家的船篷。

    “近台没有什么空了,我们远远的看罢。”阿发说。

    这时船慢了,不久就到,果然近不得台旁,大家只能下了篙,比那正对戏台的神棚还要远。其实我们这白篷的航船,本也不愿意和乌篷的船在一处,而况没有空地呢……


    看来位置的确不好。船是身份的象征,小朋友们很在意这点,身份不同就不愿搅合在一起。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有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着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双喜说,那就是有名的铁头老生,能连翻八十四个筋斗,他日里亲自数过的。

    我们便都挤在船头上看打仗,但那铁头老生却又并不翻筋斗,只有几个赤膊的人翻,翻了一阵,都进去了,接着走出一个小旦来,咿咿呀呀的唱。双喜说,“晚上看客少,铁头老生也懈了,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呢?”我相信这话对,因为其时台下已经不很有人了,乡下人为了明天的工作,熬不得夜,早都睡觉去了,疏疏朗朗的站着的不过是几十个本村和邻村的闲汉。乌篷船里的那些土财主的家眷也不在乎看戏,多半是专到戏台下来吃糕饼水果和瓜子的。所以简直可以算白地。

    然而我的意思却也并不在乎看翻筋斗。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小旦虽然进去了,立刻又出来了一个很老的小生。我有些疲倦了,托桂生买豆浆去。


    不用亲自去,有跑腿的,“我”确实受到优待。也许还习惯了。

    他去了一刻,回来说,“没有。卖豆浆的聋子也回去了。日里倒有,我还喝了两碗呢。现在去舀一瓢水来给你喝罢。”


    从对话可看出桂生很殷勤,热情。对“我”很优待。

    我不喝水,支撑着仍然看,也说不出见了些什么,只觉得戏子的脸都渐渐的有些稀奇了,那五官渐不明显,似乎融成一片的再没有什么高低。年纪小的几个多打呵欠了,大的也各管自己谈话。然而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大家才又振作精神的笑着看。在这一夜里,我以为这实在要算是最好的一折。


    作者把大家的趣好描述得很生动,很清晰。趣好是这个样子,喜欢看打斗。鲁迅所常批判的麻木看客的形成和这种看戏活动有没有关系呢?

    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这时候,看见大家也都很扫兴,才知道他们的意见是和我一致的。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全船里几个人不住的吁气,说道,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大家立刻都赞成,和开船时候一样踊跃。三四人径本船尾,拔了蒿,点退几丈,回转船头,架起橹,骂着老旦,又向那松柏林前进了。


    看来当时小孩子的精神生活非常低劣,好的适合的精神作品非常匮乏,现存的精神物品极其不合口味。双喜骂什么呢?该骂吗?

    月还没有落,仿佛看戏也并不很久似的,而一离赵庄,月光又显得格外的皎洁。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如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漂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吹到耳边的又是横笛,很悠扬;我疑心老旦已经进去了,但也不好意思说再回去看。


    离不离开?这样的东西还要不要坚持看下去?

    不多久,松柏林早在船后了,船行也并不慢,但周围的黑暗只是浓,可知已经到了深夜。他们一面议论着戏子,或骂,或笑,一面加紧的摇船。

    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象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

    为什么喝彩呢?速度快?还是驾船技术高?鲁迅文中的喝彩多用来描述那些不嫌事大的看客。如果你看到了他们驾的船会不会喝彩?会基于什么心理?会不会提醒安全?要不要提醒?

    离平桥村还有一里模样,船行却慢了,摇船的都说很疲乏,因为太用力,而且许久没有东西吃。这回想出来的是桂生,说是罗汉豆正旺相,柴火又现成,我们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大家都赞成,立刻近岸停了船;岸上的田里,乌油油的便都是结实的罗汉豆。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赞不赞成偷?当大家都赞成偷的时候怎么办?假若,这群小朋友里有一个说:不用偷,到我家地里尽管摘吧。哪个经历会让人更怀恋?

    “阿阿,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那一边的呢?”双喜先跳下去了,在岸上说。

    我有一次在上课的时候,有个同学就说,双喜为什么不把大家带到自己家的地里边?当然,如果他家里也种有罗汉豆的话。双喜碰巧在这里下船的吗?双喜要不要选个地方下船?双喜在文章中说话反应一向很快,又条理清楚,考虑细致,这次作者在写时为什么是:“阿阿,阿发,……”为什么结巴,或者是迟疑了一下?

    我们也都跳上岸。阿发一面跳,一面说道,“且慢,让我来看一看罢,”他于是往来的摸了一回,直起身来说道,“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一声答应,大家便散开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抛入船舱中。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


    “一声答应”这个字也很奇怪,一致认同吗?

    阿发并没有直接提议“偷”自己家的。首先考虑的是大小,哪个好一点,哪一个更享受,这是主要关注点,是谁的不重要,哪怕是自己的?从这个角度上说,阿发很大方,不计较自己损失,以高质量享受优先。

    摘自己家的也称“偷”。这反应了相当一批小朋友在家中是极其缺乏决断的权利的,即使在这类事情上。双喜明白阿发在家中的决断权利,明白阿发母亲对这种事的处理方式,双喜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困境呢?其他小朋友也选择各去六一公公家偷一大捧应该是双喜的提醒和建议。这里的双喜和小朋友们淳朴善良吗?

    我们中间几个年长的仍然慢慢的摇着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和我都剥豆。不久豆熟了,便任凭航船浮在水面上,都围起来用手撮着吃。吃完豆,又开船,一面洗器具,豆荚豆壳全抛在河水里,什么痕迹也没有了。


    吃豆享受的过程是略写的。在这件事情上各个小朋友的选择和表现作者到描述非常清楚。

    要不要清除痕迹呢?这里可以看出,小朋友们权利的缺失,没有处理自己家中财物的决断权利。这些权利被家长垄断,小朋友们则选择了在垄断权利下的应对方法。这个判断暂时只适用于阿发。因为其他小朋友在这件事情上没有直接涉及这一点冲突,只涉及要不要偷别人的罗汉豆的选择。

    双喜所虑的是用了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这老头子很细心,一定要知道,会骂的。然而大家议论之后,归结是不怕。他如果骂,我们便要他归还去年在岸边拾去的一枝枯桕树,而且当面叫他“八癞子”。


    文中多次塑造双喜考虑事情内心精细的性格。如果八公公知道一定会骂?应该怎么办?怎样处理好一点?在这几个小朋友眼中,八公公是个对自己盐和柴的损失很敏感且关心的人。

    枯桕树枝是谁的?不该拾么?属于这几个小朋友的吗?可以抵挡盐和柴的损失了么?

    如果八公公骂,小朋友已经准备好了对骂的言辞。这个骂词可想出八公公头上应该长有难看的癣,这样骂合适么?这样解决问题合适么?为什么小朋友中没人能提出优秀的建议?

    我觉得与其说作者在写农村生活的淳朴,不如说是在描述农村生活的那些小朋友的生活方式,生存内容,生存办法,大脑中存在的观念与判断,以及日常生活中的通常作法。

    “都回来了!那里会错。我原说过写包票的!”双喜在船头上忽而大声的说。

    双喜第一个发现。先写声音,再写看到人。可见双喜留意和观察的点要比很多人多。

    我向船头一望,前面已经是平桥。桥脚上站着一个人,却是我的母亲,双喜便是对伊说着话。我走出前舱去,船也就进了平桥了,停了船,我们纷纷都上岸。母亲颇有些生气,说是过了三更了,怎么回来得这样迟,但也就高兴了,笑着邀大家去吃炒米。

    大家都说已经吃了点心,又渴睡,不如及早睡的好,各自回去了。

    可见出母亲一直在担忧,一直没睡,在等待我平安归来。

    母亲是真生气?还是通常的习惯?我觉得之前应该约定个时间。

    邀请大家吃炒米无论是客套还是真心都显出母亲的体贴和热情。

    第二天,我向午才起来,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下午仍然去钓虾。


    看来小朋友非常在意八公公的反应。是八公公没发现,还是小朋友们判断错了?


    “双喜,你们这班小鬼,昨天偷了我的豆了罢?又不肯好好的摘,蹋坏了不少。”我抬头看时,是六一公公棹着小船,卖了豆回来了,船肚里还有剩下的一堆豆。

    “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的呢。你看,你把我的虾吓跑了!”双喜说。

    双喜这个回答怎么样?第1句的承认很直爽。第2句说明自己的理由,可能双喜认为这个理由可以建立偷豆的正当性,或者说可以让对方不生气。第3句直接贬损对方的东西就没必要了吧。第4句既指出对方刚刚做错了一件事,又转移了话题。直爽,傲慢,自负,精明,短短四句刻画得非常清晰。

    六一公公看见我,便停了楫,笑道,“请客?——这是应该的。”于是对我说,“迅哥儿,昨天的戏可好么?”

    我点一点头,说道,“好。”


    “笑”,首先表明态度。“请客?”用了一个问号,首先可见出六一公公对双喜的理由没有预料到而表现出诧异,也可看出他一时没有想到更好的言辞来应对。然后用一个破折号,再加上句“这是应该的”,写出了六一公公反应的迟疑,和只好认同双喜的理由。他被双喜成功岔开话题,可能也是不愿再计较,或者这个时候不好意思再计较。

    “迅哥儿”,这个称呼很奇怪,不知道是不是那里的一种风俗习惯。一个年龄差距相当大的人,称呼对方的时候加一个“哥”总是感觉很奇怪,就像现在一个年龄大的人用帅哥称呼一个小朋友一样。感觉有点别扭。《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阿长是用“哥儿”称呼,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习俗,无意识沿用吗?)

    我注意到这里没有礼貌性的道谢。可能是小孩子太小,不习惯。

    “豆可中吃呢?”

    我又点一点头,说道,“很好。”

    也没有礼貌性地道谢。只多说了一个字。

    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也要送些给我们的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揖子过去了。


    “不料”一词写出六一公公的反应让“我”吃惊,出乎“我”意料。作者接下来又用了几个词:“非常感激”,“大拇指一翘”,“得意”,动作、神态、情感、描写得非常清楚。然后是语言:“大市镇出来的读书人”,“识货”,“乡下人不识好歹”,“要送些给我的姑奶奶尝尝去……”

    没有节制的褒扬,奉承,谄媚,热情与幽怨尽在其中。

    “乡下人不识好歹”,应该是说给双喜听的,回应他那句:“我们当初还不要你的呢。”

    待到母亲叫我回去吃晚饭的时候,桌上便有一大碗煮熟了的罗汉豆,就是六一公公送给母亲和我吃的。听说他还对母亲极口夸奖我,说“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要中状元。姑奶奶,你的福气可以写包票了。”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


    六一公公下午卖完豆回来时和我们说的话。从豆没卖完可推想下午回来不会太早。晚饭到家就收到了煮熟的罗汉豆。六一公公做事很迅速。

    作者再次描写六一公公没有节制的赞赏。相信他送的豆应该是精挑细选的,客观上不会比昨天晚上的豆差。之所以不喜欢是不是这罗汉豆里带着浓浓的马屁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两次吃豆评价差距巨大。若关键不在豆本来的味道,那么差距在哪里?

    有时与童年的小伙伴聚餐聊天,也总有这样的论调。总有小伙伴回忆起小时候一起偷东西吃,感觉格外好吃。我觉得这里边有非正当的获得得逞后的快意;这里有对所有者的权利挑战的快意;这里有小朋友成长期自身能量和勇气得到提升扩张的快意;这里有团队合作感,当时的团队归属感,共同分享感的快感。这种味道是正当所买的豆,他人赠送的豆所不能拥有的味道吧。现在拥有这种感觉的人应该还不少。

    这是一篇回忆性和纪实性相当强的文章,鲁迅一直把它放在小说集里,却没有收在自己专门的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里,即使再编辑文集的时候。可能鲁迅认为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在于他曾经表明的:“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我力避行文的唠叨,只要觉得够将意思传给别人了,就宁可什么陪衬拖带也没有。中国旧戏上,没有背景,新年卖给孩子看的花纸上,只有主要的几个人(但现在的花纸却多有背景了),我深信对于我的目的,这方法是适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写风月,对话也决不说到一大篇。”(鲁迅:《我是怎么做起小说来的?》)

    《社戏》最后一段的情怀与眷念,是不是也属于“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呢?

    鲁迅曾在《朝花夕拾》序言里这样写道:“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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