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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后来,我嫁与漂泊,你又另付深情

听闻后来,我嫁与漂泊,你又另付深情

作者: 蒙尘思绪 | 来源:发表于2016-03-18 20:09 被阅读390次

    接到秦默电话的时候,我刚加班归来,正捧着泡面看更新的《太阳的后裔》。

    “我要结婚了,这个五一,你回来参加吗?”依旧是温润的声音,却带了点小心翼翼和试探。

    “哈哈,恭喜恭喜,也不知道哪个大美女俘获了我们秦大才子的芳心啊,我这个五一可能回不去,要加班呢,不过份子钱我肯定会送到,而且包个大的。”我嘻嘻哈哈地说。

    “恩,那好吧。你在外面,过得怎么样?要照顾好自己,你胃不好,少吃泡面,多吃点蔬菜……”依旧是过年不变的关心。

    “你放心吧,我在外面好着呢,工资也高,条件也好,好多男生追我呢,我正纠结选哪个呢。”我看了看不足10平米的单间,仅有的一台破电脑,大言不惭地说。

    “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他似乎松了一口气。

    挂了电话后,抹了一下脸,不知道为什么,全是水。其实不该哭的,自从我选择了魔都,就该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多么理所当然而又意料之中。

    我和秦默高一的时候就认识了,正值情窦初开的年龄,再加上他颜值高,身材好,学习成绩又棒,喜欢上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那个时候脸皮厚,不知羞,所以喜欢上就去追了,才不管什么老师不准谈恋爱之类,经常利用自己是班长的职务之便去接近他,平均每天表白三次,每次他都红着脸不说话。似乎白衬衫是每个青春往事里的少年的必备款,他也是如此,钟爱白衬衫,再加上他皮肤很白,所以脸红的样子很是好看,他越害羞,我越兴奋,在当时同学的眼里,我简直就是戏文里调戏良家妇女的恶霸。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真是勇气可嘉,天天顶着假小子的头发,家境也贫寒,也没有好看的衣服可以装点,所以以至于后来我们终于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

    家乡还是一个很守旧的地方,所以老师管得格外严格,当时我们学校还有一个奇葩的校规:男女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3米,否则就要叫家长。所以我们的恋爱是偷偷谈的,但是班上的同学都知道,现在想来,真是感激我们班同学都没有去告发我俩。有的人说谈恋爱会让学习成绩下降,但是对于我们恰恰相反。秦默的成绩一直在班级前三名,我一直徘徊在30名左右。但是自从我们在一起后,他给我补习数学,我给他补习英语,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班的成绩就稳定了,他第一,我第二,每每如此,把我们班同学羡慕得不行。一直到我们一起考上本地的重点大学,听说后来,我俩的事情还在历届的学弟学妹那里口中传诵,我也曾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我一定会嫁给他,他一定会娶我,而且只娶我。

    为什么不呢?我们一起走过青葱岁月,他见过我最丑最邋遢的样子,我所有的第一次都与他有关,我所有的任性小脾气他都包容,他拒绝了一个又一个比我漂亮比我胸大比我家境好的女生。我们还一起度过最浪漫的大学时光,一起旅游一起做兼职一起做志愿者。他看着我从疯疯癫癫的假小子成长为现在长发飘飘的美女子,我看着从当初脸红害羞的小男孩成长为现在这个成熟稳重的大男人,我们彼此生命中最重要最美的七年都相互陪伴,我以为,他会陪我脱下校服穿上婚纱,我会为他洗衣做饭生娃。

    可是,只是我以为而已。命运真是讽刺,它早早就注定好散场的结局,但是却给了你最美的过程和最美的期待,以至于让你后来疼痛到无法自已的时候,都无法怪罪那个人一丝一毫。

    很俗气的分开理由,他选择家乡,我想要出去闯闯。可能我天性就充满了不安的分子,也可能是我家境的贫寒造成我对金钱的强烈渴望,所以我不想要托关系进那种一眼可以看到死的单位,守着一份微薄的工资过日子。我想要去大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说句不要脸的话,我想要功成名就。而他,尽管成绩出色,能力出众,但是却喜欢安稳,喜欢那个贫穷却熟悉的家乡。大四的时光似乎总是充满了讨论和争吵,我们像两个敌人一样,谁都不肯退让一步,直到双方都精疲力竭,却依旧毫不相让。他最后甩下一句话:“长乐你不要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等到了外面,你连哭都找不到地方!”我却毅然决然地背起行囊,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繁华的魔都。

    刚来上海,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自己的专业又比较冷门,房租都是付三押一,我交不起,只能住求职旅社,一个不大的房间里住了十几个人,夏天的房间湿腻而肮脏,一个卫生间总是要排队上厕所洗澡,连拉肚子都会被叫骂。不会坐地铁,也不知道路,手机还是那种老式的电话机,也没有百度地图,再加上我有点路痴,每次都要问很多个人,遭受很多白眼才能找到面试的地方。上海很大,很繁华,但是是有钱人的世界,对于像我这样的村姑来说,显得格格不入。一共就带了五百块钱,住宿吃饭和交通不到十天就差不多快没有了,工作却还没有着落,为了省钱,我一天只吃一顿饭。直到终于快饿死的时候,收到了offer,去一家教育机构做老师。正好赶上暑假,所以排课特别满,每天都是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每周上七天班。那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睡上一觉,更不要说有时间接电话了,简直是奢侈。每次回去看到秦默的未接来电时,我都下意识地选择了忽视,每次下班回去,我都是洗澡后就躺在床上,一秒钟就睡着了。渐渐地,他也不再打来了。

    还好,生活总算没有辜负我,我开始有钱能够和别人合租了,我也开始能听懂一些上海话了,我也有时间接电话了,但当我回给他的时候,却发现,他的手机已经停机了。

    直到今天,直到收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我的号码一直不敢改变,一直开通着两城一家的套餐,哪怕贵点,我也不敢再错过他的电话,我总想,当他想找我的时候,当他发现外面的城市对他更诱人的时候,当他愿意陪我出来闯的时候,他就能立刻找到我。

    如果,如果能重来,你还会不会在那个有月亮的晚上,轻轻地附在我的耳边,告诉我:“长乐,我爱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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