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李镐与文澜离婚一案宣布休庭!
近十二点半了,已过了午饭时间,一上午连续开了两个庭,陈平觉得头胀胀的。
陈法官,我想和你说几句话,被告文澜怯怯地说,眼里泛着泪光。
被告今年四十九岁,看上去瘦瘦的,庭审中,每个问题都会讲很多,讲着讲着就哽噎了,眼泪就流下来。
“陈法官,我不想离婚,我们有感情,他现在是在气头上。”
在案件材料中有一份裁定书,是李镐第一次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撤诉的,现在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
“他这是第二次起诉了,还能是冲动?”
“陈法官,他不是真的要离婚,他想把房子卖了回老家,说来这里不习惯,让我和他一起去。我不同意。父母年纪大了,身边需要人照顾,我的孩子刚参加工作,也没成家,还不稳定,放心不下。”
文澜又泣不成声了。
陈平将口袋里的纸巾递过去。
她一边擦着泪一边说:“我们是二婚,在孩子三岁时我和前夫离婚了,一直自己带着孩子生活,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现在孩子大了,才考虑再婚,也是觉得他人好,买房子装修我把积蓄都花了,一心想和他好好过下半辈子。”
这些话,她在开庭时都说了。陈平在法庭上一般不会去打断她们,因为被离婚一方常常会觉得委屈,这样的输出对他们是一种释放,对原告来讲,或许能唤醒曾经的美好。
“别难过,你说的事情我记下了,你回去也好好想想,也可以找原告聊聊。庭审中也给了你们几天时间,如果有什么证据就送过来。”
“好的,谢谢您,陈法官!”
几天后,陈平接了李镐的电话:“陈法官,我是李镐,我的案件什么时候能判,我就是想快点,年纪大了,急着卖房回老家生活,这里生活不习惯。”
陈平顺势问道:“听说你离婚也是因为这个?”
“有关系,但也不全是,我和她过不来,她人倒是不错,可我是和她过日子,不是和她父母孩子啊,我在她心里也排不上,当时来这儿也是因为她,连个亲戚朋友都没有,生活不习惯,老了还是想回老家,都这个岁数了,没必要将就。”
“能不能调解?”
“可以调,起诉前和她说了,咱们好聚好散,房子卖了把装修钱返给她,她不同意,非要房款的一半。买房的钱是我卖老家的房子钱,是我自己的。”
“要是调解你是什么意见?”
“房子归我,她装修时拿的钱卖掉房子给她,现在拿不出来那么多。”
“装修花了多钱?”
“我也没算,她自己说加上买家具家电有30多万,也差不太多,我当时记账了,能算出来。”
“先核下,把具体数告诉我,文澜这边还不同意离婚,我再问问她意见。”
“陈法官,她就是想要房款钱,要是我同意给一半,她就同意了。陈法官,我就是想快点结束,麻烦你了。”
李镐有一句话可能说得对,婚姻案件中,很多当事人选择不离婚确实是因为财产的处理问题。
挂断电话之后,陈平确定了第二次开庭的时间,打算开庭时看看文澜的态度。第二次开庭定在了一星期之后。
这次庭审,文澜委托了律师出庭,同意与李镐离婚了,要求房屋一半折价款,返还房屋装修和购买家具家电等款项。
文澜的想法是在意料之中。虽然文澜坚决不同意离婚,这是原告第二次起诉了,两人分居已超过一年,按着法律规定是可以判决离婚的。相信律师她的律师会和她讲。
第二次庭审进行的很顺利,李镐对文澜提供的房屋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的总数30.2万元没有意见,但其中5.8万元是他转给被告的,应当从总数里扣除,还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经文澜和律师核对,对李镐转款数额她们也没意见。
庭审中,陈平问了李镐和文澜各自的意见。李镐同意装修款返给文澜,家具家电可以归被告所有,但坚决不同意给房屋折价款。文澜这方也坚决坚持自己的意见。
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意见之后,陈平宣布休庭。这次文澜没有留下来,和她的律师一起走出法庭。
李镐一边整理开庭的材料,一边和陈平说:“陈法官,她真是傻,这点事还用找律师,找律师不花钱吗,这房子怎么可能和她有关系?你没拿一份钱,就想分房子?”
在未判决前,陈平不能对案件做任何表态,哪怕是一点点有倾向性的想法都不能。
“你们的观点都记在庭审笔录中了,先回去吧。”
李镐和文澜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在双方结婚登记之后,房产证登记在李镐名下。文澜说办产权登记时要加她名字的,因为当天单位有事去晚了,李镐已排队叫号,就办了,后来李镐就提出离婚了。李镐不承认文澜说的这些,一直强调钱是自己出的,怎么可能写两个人的名字。是是非非,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房屋是全款购买,李镐提供了购房款为其婚前财产的证据,所以案涉房屋应确认为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问题,被告文澜的律师是知道的。只是文澜自己愿意不愿意接受现实了。
庭后律师曾和陈平沟通,说文澜不同意离婚是觉得两人无实质矛盾,没想到会这样。在房子上投入了全部积蓄,现在自己面临退休,没了挣钱能力,不知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希望陈平能做对方工作,多争取一些。
陈平让他们先出方案,再找李镐聊聊。
第二天,被告文澜律师说他们不坚持房屋折价款,只要李镐一次性给40万,其它的东西都不要。
李镐听了这个方案在电话里就提高了嗓门,“房子我花90万买的,现在能卖110万,扣除40万,就剩70万了,那我不赔钱了吗?”
“账不能那么算,夫妻一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自己也说,她人不错,平日里对你照顾的也挺好,就是不能一起过日子,也念人家的好啊。她一个女人面临退休,今后就靠退休金生活了,积蓄都用在房子里了,现在离婚了,又没钱,是不是不容易?你再想想?”陈平知道,自己说什么都不一定有用,除非当事人自己能想开。
两天后李镐给出的意见是同意给30万,她买的家电可以拿走,家具留下。
文澜总计出资扣除李镐给的就是25万,所以30万应该是李镐的底线。
最终被告同意了30万元的调解意见,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李镐先给付10万元,承诺余款在两个月内付清。
李镐和文澜刚刚取走了调解书,他们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六月的天气,阴雨连绵。刚刚还是晴空万里,一阵乌云飘过,就疾风骤雨了。在婚姻家事法庭工作了八年,看惯了分分离离,但每一个案件的审结仍会让陈平有些许的感慨,离婚中,永远没有赢家,情感终被金钱量化。婚姻中,选择比努力重要,幸福的婚姻可遇不可求。
“陈姐,庄重的案件,律师又补充了一些证据。”
陈平接过助理送来的证据,重新坐回去,低头翻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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