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东南风起了。”
“去叫于吉吧。”
“是!”
南方的天气总是湿潮得紧,衣甲里早已生了痱子,又偏赶上这该死的头疼,我饮下一杯烈酒,强压下颅内的不适,这船还是太晃了。
我走出船舱,独立在漫天烟火之江上,“诸葛亮,这次是孤赢了。”
这该死的头疼。
“孤一愿扫平四海,以成帝业;二愿得江东二乔,置之铜雀台,以乐晚年,虽死无憾。今大乔随伯符而去,尔可愿随孤回许都?”
我拉起美人,大笑而去,身后是大火烧尽的三百吴郡。
“妾愿追随魏王,为王上执酒。”
纤衣素手,巧笑嫣然。
有个朋友曾告诉我说,这世上有种最为致命的毒药,再闻名的侠客也会为之倾倒。后来,我发现,他错了,因为我也中了这毒,但我不是一个闻名的侠客。
那一日,易水旁,高渐离说要与我同行,我说算了,自己的事总要自己解决,高兄为我击筑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一行,我没有让子丹送我,因为刺秦只是我自己的私事。
那是我的第174个任务。当天,一个素衣长发的女人来山上找师傅,请他救一只猫,但是她只有一篮子鸡蛋,师傅当然不肯,那些年经济低迷,什么都涨价了。后来,她找到我,我答应了。
我从来没有遇见过比我更快的刀,但那一次,我变慢了,所以,付出了一个手指的代价。再后来,我养伤许久,而她,却早早去了。
一年后,我伤愈,又重操旧业,做起了杀手的行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也给了我黑色的金子。但我再没接过大的单子,因为我的刀变慢了,心有所系,便做不到极致。
起风了,秦王军披坚执锐,攻城陷地,将军王贲掳一女回咸阳。
那女子,素衣长发。
自华佗去后,孤的头痛症时常发作,每每头痛欲裂,一闭眼,便仿佛自己站在偌大的宫殿,一挥手,天下俯首,万民称臣。
“宣燕国使臣荆轲觐见!”身边的内侍宣诏。
“燕国使臣荆轲叩见秦王,秦王千秋无期!”
我看着眼前的黑衣男子,低眉顺目,又脚步沉稳,步履间分明是练家子的模样。他奉上燕国割地地图,图穷匕见,一点寒光迸射而来。
凭着直觉我避过了这一刀,二十年的征战生涯让我的身子仍然灵活,只是头脑依旧昏沉。
这该死的头疼。
我蹒跚地绕柱躲避,焦急间抽出背身长剑,一剑刺穿了这名刺客的肩胛骨。
这时,我终于看清他的脸。
“是你?“我惊讶莫名。
“是我,也是你。“他同样注视着我的眼睛,初时惊诧,而后释然。
经过这一时的追逃与反击,殿中武官已刀兵在手,荆轲被数十刀剑而亡。
我回过头,小乔仍旧笑靥如花。
六月初三,猴日冲虎煞南,北方虚日鼠主凶,有陨星西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