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现在,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我和林函之间的关系。
朋友吗?算不上。
知己吗?更没有道理。
但有的时候,就是会有那么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然后让你在了解了关于她的一切之后,突然从你的世界蒸发。
林函于我,就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说想念,有点不至于。
说怀念,确实有那么一点。
认识林函是一个意外之中的意外,而她的出现,在某一种程度上而言,却仿佛又是命中注定。
而在我熟悉了所有关于她和他的故事之后,我才在很久之后,才后知后觉的,突然想起原来还有这么的一个人突然出现过在我的生命之中。
【感情不必拿来慷慨】
从开始到最终,我只见过林函三次。
第一次是在一次聚会,跟朋友在一起。准确的说是一个客户介绍认识的。
那一次,林函长发及腰,穿衣风格是现在很多姑娘都非常喜欢的韩式风格,安静的坐在苏凡的身边。
话不多,不抽烟,不喝酒,低头玩手机,偶尔自拍。
168厘米,只有45公斤的姑娘。
苏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我们的潜在客户。
他是我目前的客户介绍认识的,正是如此,我才认识了林函。
林函是苏凡的女朋友,林函口中的苏凡,无所不能。
用一句话来形容,苏凡是林函的Batman。
【悲哀是真的】
苏凡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普通话当中夹杂着浓浓的本地口音,可这货在喝大之后竟然自诩当年在某某名牌大学的时候,他的普通话测试竟然是一甲。
不过后来想想,苏凡上大学的时候,应该是在05——09年。鉴于当时的测试普通话的设备,我也就只能勉强的同意苏凡的说法。
林函口中的苏凡,最引以为傲的是写文章的水平一流,于是当时我在喝大了情况下,从手机的备忘录里翻出自己当年曾经写的文字,拿给林函看。
我问林函,有这好吗?
林函看了很久,然后扬了扬我的手机说,你写的?
我当时点点头,高中时期,老子也是全校皆知的才子一枚好吗?
虽然现在读的书少了,但也只是比当年的水平差了那么一丢丢而已。
林函在听了我的话之后,突然把手机扔给我,然后就开始哭。
我只以为是我的话那点说的不对,这才惹姑娘不顾众人目光,嚎啕大哭。
旁边的人还以为是我欺负了这姑娘,于是有一名脖子里纹的不知是猪还是驴的“猛男”就走了过来,用自以为很“温柔”的话问林函。
姑娘,这小子是不是欺负你了,你告诉哥哥,想要他身体的哪个部位,哥哥这就帮你卸下来。
这SB边说还边上下打量我。
好吧,我承认我这小身板,再加上我这比较怂的性格。当时确实是被吓坏了,老子当时吓得差点尿裤子好吗?!!!
于是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林函。
本来还嚎啕大哭的林函突然不哭了,看了看“猛男”,又看了看我,努力地在嘴角扯出一个弧线说,哥哥,我男朋友向我求婚呢,你能别打扰吗?谢谢。
本来正在咽唾沫的我,差一点没被自己的唾沫噎死。
虽然我不介意姐弟恋,但是姐姐你也比我大了好几岁好吧?
最终那哥们讪讪一笑,尴尬的走开了。
当那哥们刚走开的时候,林函本来努力在嘴角勾勒的弧度又瘪了下去,豆大的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这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的林函。
【狭路相逢】
应该是09年夏末,身为南方人的林函终于可以给爸妈一个交代,那就是安稳的读完了西安的一所大学。
然后不顾父母的反对,在毕业后待在江西家里一个半月的她,最终还是做出了来这座高原上生活的决定。
用林函的话说,当时的她虽然拥有一副美人的模样,但是却有一颗汉子的心,因此对这所谓的高原向往已久。
关于她汉子的心我倒是,没看到。
不过她确实是我这辈子活到这么大为止,所认识的所有姑娘当中,最漂亮的。
那么,刚到这里的林函人生地不熟,只能找到自己在大学同宿舍的本地一姑娘,而巧合的是这姑娘刚好因为自己男朋友的事情与父母闹翻,正想要搬出去住,林函的到来刚好给了这姑娘一个搬出去住最名正言顺的理由。
林函说,至今她都记得非常清楚,她到这里的日期是2009年8月16号,她那当年宿舍的姑娘到当时还是很破旧的车站去接的她。
她们俩虽然算不上闺蜜,但是也比所谓的朋友关系要亲近一些。
第二天,林函就开始到处找工作,最终在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之后,她找到了一份广告公司的工作。
平时活不多,就是有种让人焦躁的感觉。
但是鉴于当时与父母赌气的缘故,虽然只有一千的底薪,林函还是决定忍了。
虽然当年的她抽烟抽的特别凶。
林函说,最痛苦的时候,她会托朋友买在当时已经很少见的两块钱一包的红兰州。
自从她来到这里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花过爸妈的一分钱。
日子虽然过得辛苦一些,但是还好,她唱歌很好听。
再加上从小学钢琴,高中开始学吉他,音乐细胞还是比常人强一些的,所以还是够温饱的。
白天在广告公司上班,晚上就在各个酒吧赶场子。
林函的大学四年,感情经历基本是空白的。
林函上的是一所文科类的大学,典型的狼少,肉多。
久而久之,她就把自己也变成了狼,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女汉子。
虽然长得比较优质,追求者也不少。
但是用林函的话说,老娘当年在大学班里四十个人,只有三个男生。
自己都他妈把自己当成男人用了,还需要找个男人来照顾我?
在她到这里的一个半月之后,那天是十一,她记得特别清楚。
公司放假,白天无所事事。
下午起床,她把自己积攒了一周的衣服一股脑的全塞入洗衣机里。
当时她用的是一个房东留下的名叫小小神螺的洗衣机,就是穿裤钗的海尔兄弟,只能洗,不带烘干。
小小神螺我见过,一次真的是没办法洗那么多衣服,而当时的她,全然不顾。
把马桶盖盖上,然后坐在马桶上,头发完成一个髻,嘴角叼着一支两块钱一包的红兰州,看着洗衣机发出有些悲哀的轰鸣声,却始终运转不起来。
而她也无能为力。
苏凡就是这时候降临在她的世界。
我觉得,可能就是因为如此,林函才觉得苏凡是Batman。
在我看来,Batman不过也就是一地球人嘛。
【岁月长 衣裳薄】
林函的合租人的朋友就在那个时候,带着另一个朋友突然造访了她们的猪窝。
而她合租人的朋友的朋友的名字就叫苏凡。
这里十月的天已经开始彻底凉了,用林函的话说,当时的苏凡却是风骚的只穿了一件洗的白的不能再白的白衬衣。
苏凡刚进门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马桶上的林函。
这是林函告诉我的,林函说是她跟苏凡在一起之后,苏凡告诉他的,我也不知道其中的真假。
也许只是王八绿豆看对眼了,就那么一说呢?是吧!
合租人向林函介绍了她的朋友以及苏凡,苏凡只是冲着林函微微一笑。
据林函说,苏凡当时的那一笑,让她一辈子都忘不掉。
不过那时候的林函只是一个刚从象牙塔步入社会的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尤其是在一个锻炼了四年的伪汉子心,突然开始有裂缝的时候。
依旧是强迫自己冷静告诉自己,千万不能掉价,老娘是汉子。
于是最终也只能强忍着故作冷漠的“哦”了一句。
这时苏凡看了看正在艰辛运转的小小神螺,把目光又转向了林函,伸出手把林函嘴角叼着的刚点燃的两块钱一包的红兰州拿了下来,自己吸了一口,说,女孩子还是不抽烟更好。
紧接着,很装逼的(林函说的)看了看小小神螺,把衬衣袖子上的扣子解开,顺手卷起袖子,郑重其事的说,姑娘,衣服不是这么洗的。
苏凡的两句话,导致当年很爷们的林函有些圆圆的脸红的很彻底。
故事就是这样,俗,却又有创意。
俩人在一起了。
【怎样去爱魔鬼】
而林函也正是在碰到苏凡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是个女的,于是谁都没有谁追谁,顺其自然,理所应当的在一起。
林函开始戒烟,也不再去酒吧驻场,开始会做饭,开始不再让小小神螺那么累,开始变得让自己看起来更像姑娘。
虽然我一直觉得她是大美妞一枚。但是当时的她就是如此。
她每天一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苏凡打电话。
跨年的时候,合租人找到一个非常适合谈事情的地方,约了林函,很郑重的告诉林函。
以后林函要一个人付房租了,因为合租人的父母同意她和男朋友在一起了。
林函告诉我,当时她觉得肯定不是因为她朋友的父母同意了对方所谓感情的事情,而是因为当时她和苏凡在一起之后,苏凡经常留宿导致大半夜声音太吵从而进一步导致她的朋友了做出搬回家的决定。
说以上这句话的时候,林涵在笑,但眼泪却毫不避讳的在滴落。
虽然我当时喝的有点恍惚,但是我确定我当时没有看错,她在哭,也在笑。
好在的是当年她还有苏凡。
租了一间更小的房子,虽然简陋,却温馨。
每天一张照片,她会认真仔细的把所有的照片打印出来,贴在床头,谁知这一贴就是五年的时光。
四面墙壁都贴满了。
她努力工作,希望有一天能被称作是苏林氏。
日子一天天过,有吵有闹。
她努力地让自己变得更完美,而事实上林函也确实变得更完美。
也许正是我不完美,但未见的你很爱美,我想完美,难怪被你太早放弃,才导致最终的结局。
在这期间,她还见过苏凡的父母一次,仅仅只有一次而已。
那么,至今苏凡依旧没有告诉过林函,苏凡父母是怎么看待林函的。
而林函告诉我,她也曾经把苏凡的照片拿给自己的爸妈看过,她父母的反应平淡无奇。
林函说,直到今天她也才知道,她的爸妈看不上苏凡。
很多事情是没有原因的。
仍记得第一次见林函的时候,我的客户是这样介绍的。
说这俩人快结婚了,要在结婚之前拍一个微电影,你要争取啊。
当时的林函握着苏凡的手,一脸的幸福甜蜜。
【不爱就不爱】
第二次,在同样的地点,是一个叫“遇见”的酒吧,那里面有一个吹萨克斯很好听的大叔。
当时只有林函一个人坐在我对面,兴高采烈的和我谈论她婚礼以及微电影的拍摄,完全不是第一次见面沉默寡言的样子。
第三次,也是在遇见。
林函剪去了她及腰的长发,边笑、边哭、边喝。
浓浓的妆,染得猩红的指甲,抽的依旧是兰州,只是不再是两块钱一包的红兰州。
她给我看所有她手机当中的与苏凡合影的照片,一共611张。
喝到微醺的林函掰着手指头,说他们一共在一起1637天。
苏凡最喜欢丽江,而他们却因为种种的因素,只去过拉萨。
她说,那是他的梦。
苏凡最喜欢巴萨,俩人去一趟西班牙来回要5万,无能为力。
她说,那是他的梦。
苏凡有一台无敌兔,去年他想要有一个无敌伞。
她说,那是他的梦。
苏凡… …
她说,那是他的梦
… …
她记得所有关于苏凡的喜与恶,她记得所有关于苏凡的一切。
而最后,用林函的话说,想要记住别人,只能忘记自己。
【 难捱就不捱】
我不记得那天我们俩究竟喝了多少,我只记得,她喝一瓶我喝一瓶。
当我喝多失忆,我慢慢回想。
我记得我当时问她,原因呢?
她晃了晃手中已经空的酒瓶,然后努力地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脑袋告诉我。
其实有一种真相一直隐藏于迷雾之中,当你刻意去揭露的时候。于是最终你会发现,原来有些结果是那么的深入骨髓,以至于痛致淋漓。
所以,有些东西,深究是没用的。
喝到最后,她摇摇晃晃走到“遇见”的歌手唱歌的那个台子上,抱起旁边放着的吉他说。
老娘已经有5年没在酒吧唱过歌了,今天让你们享享耳福。
她把手中的烟放在琴架上,自弹自唱《匆匆那年》。
关于她唱的怎么样,我当时已经意识模糊,完全没办法客观去评价。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是否还能红着眼。”
边哭边唱,边唱边哭。
然后所有人鼓掌,拍红了手掌,我只知道天旋地转。
刚出“遇见”,她趴在路旁的绿化带吐,昏天黑地,歇斯底里。
我不记得那天她是怎么回去的,只记得,临分别的时候。
她说,斑骓只系杨柳岸,误了年华。
【不是爱不起 只是伤不起】
4月12日,林函发来一张照片。
照片中,她站在一种我不认识的树下,树上开满了花,她在灿烂的微笑。
照片中,她的头发也比以前长了,脖子里挂了一个无敌伞,在她身后是丽江的街道。
照片最后,有一句话。
没有会不会爱,只有敢不敢爱。
4月18日,《万物生长》首映第一天。
林函说她最爱李玉,也许是因为我最爱李煜。
虽然音同字不同,我还是去看了。
晚上九点的场次。
十点四十,电影结束。
走出电梯,天突然下起了雨。
我看到马路上的行人开始急匆匆的寻找避雨的场所。
可能是天意弄人,我看到了一个很像苏凡的身影,他脱下自己的外套,为身边的一个长发及腰的姑娘挡雨。
也许是我喝多了,也许是我看错了。我当时如是想。
而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当时林函的那句话。
其实有一种真相一直隐藏于迷雾之中,当你刻意去揭露的时候。于是最终你会发现,原来有些结果是那么的深入骨髓,以至于痛致淋漓。
所以,有些东西,深究是没用的。
所以,斑骓只系杨柳岸,误了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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