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和路人乙为三七等于二十几争论不休,说三七等于二十一的路人乙被县官重打二十大板后,才明白三七可以等于二十四。
我曾经就是那个“三七二十一”。我在被“三七二十四”误会迁怒的情况下,怀着包容、善良、同情之爱心,替“三七二十四”做了一件她不乐意做的事,违背了领导旨意受了间接批评,“三七二十四”对号入座怀疑是批评她的,怀疑是我作祟。
为了洗白自己,她子虚乌有捏造一个“事实”,还恶狠狠的发誓诅咒要表现“事实”的真实性,来证明自己的无辜,非要把无中生有的“是非”强加到我身上,我好意替人着想却被冤屈得发狂,一时被冲动扼杀了理智思维,想与她同归于尽。
待我冷静下来想起可以通过监控找到证据,再跟“三七二十四”理论时,“三七二十四”强词夺理又找了一个“三七二十八”的理由怼我。
我们的争吵引来了领导审判。领导狠心的对我说:我每次去暗访你都看到了吗?
我说:没有。领导说:你就当她悄悄去过,你没看到而已。
我那被撒了盐的伤疤啊!哭过之后,我想明白了领导说的意思:
真理掌握在疯子手中时,三七是可以等于二十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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