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我的法案,适用于民法典出台前的相同情况。我不是搞法律工作的,我的法律知识跟我的其他知识,也是属于自用型。严禁照搬,也不要来问我这个那个那个这个的,我都不懂,都不会。下面的文章,诸君当作热闹,看上一场,笑一笑就算了,切勿当真,切勿模仿。
嗯,想写这篇文章好久了。
正是因为好久了……所以越拖越不想写了,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就是懒你咬我呀。
之前维权(我知道我知道,版权申请的材料我寄出去过一次,然后发现寄错地址,第二份材料放在我桌上躺了三个月了,为什么?我懒呗(。 ́︿ ̀。)嗯……拖延症是病,心有邪气的意思,真的要去艾灸一下膻中穴了……妈呀……连这个我都懒……),我也说过,我之前法拍房购下之后,发现房子里有老赖,我与我母亲二人并肩作战,通过司法程序将房子及房子的占用费要了回来。
不过因为我对时间不敏感,所以可能只有开始时间记得住,其他时间是记不住的……大家……免为其难的看看吧……我这个……随意写了……你们别在意……
2018年,我与母亲在tb(没错你没看错,就是你平时买衣服买鞋的tb)看中了一套法院拍卖房。这个房子一拍二拍均流拍,进入了变卖阶段。一般说句实话,笋盘就算拍卖,分分钟也超过市场价的,所以流拍的房子往往要不是条件差,要不就是很有可能有人占住。我跟母亲也想到了这一点,由于这个房子没有优质学位,法院也不交吉,所以没人拍这两个可能性都有。于是我跟母亲两个愣头青伙同我老公就上门看了好几次,均无人在家,邻居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人,我们还查了电表水表,度数都很低,几番下来我们判断,很大概率没有人,于是我们就下单购买了。其实这里是不对的,应该直接去问物管处的,我这里重点给想去做法拍房的友友提个醒,物管处是最了解物业状况的,不想有我们后面手尾的人,请务必要去找物管处。
哦,我这脑子,前面还忘记了一步,在我们下单前,反复查了物业的状态,知道这套物业购房当天上午下证,下午就被抵押。划重点,这里是两个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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