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亮的《朱雀》,讲的是祖孙三代女性的曲折故事。
故事的发生地都是南京,这里也是作者的故乡。
朱雀是古代的四神兽之一,代表南方,属火。
南京本身就在南方,也是三大火炉之一。可以说朱雀不仅仅是书中串连起几代人的一件挂饰,更是代表了这座近代以来饱经沧桑的古城。
好的小说都是在讲故事。书中的故事,大致可分成三个时间段。
第一个是民国时期,从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到日本鬼子占领南京城;第二段是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第三段是上世纪末。
书中一开始先是从第三个时间段讲起。
一位苏格兰华裔男孩来到他爷爷的故乡南京留学,在这里遇到了一位特别的女孩程囡。
程囡也是故事里祖孙三代中的第三代女性。她在大学期间认识了一个美国人,没想到对方是间谍。后来她也因此辍学。
她和这个华裔青年交往的同时,又和一个有着文艺范的颓废青年雅可混在一起。
后来雅可因服用过量毒品而亡,这时程囡才发现竟然怀了他的孩子。接着她又被告知雅可生前就感染了艾滋。
后来的结局如何,孩子生没生下,书中没有交代,全凭读者去想象。
在这书本书里,祖孙三代女性的情感经历都是异常的曲折坎坷,可以说都是不完美的爱情故事。
程囡的外婆是药商的千金,看上了一个日本人,后来怀了日本人的孩子,没想到在南京大屠杀中惨遭凌辱,临死前生下了一个女孩。
这个后来叫程忆楚的女孩,被神父发现并带到了教堂,后来由曾经的风尘女程云和收养。第一段故事在此告一段落。
到上个世纪50年代末,这个不知身世的程忆楚已经上了大学,爱上了学校里的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
后来陆一纬被打成右派,遣送到北大荒学习改造。程忆楚仍然心心念着远在东北的男朋友。后来,她不得已嫁给了强暴她的一个工人。
在动荡岁月中,他的养母被人揭发出以前的往事,被迫自杀。
动乱年代结束,他的旧情人也从北大荒回到南京,两人又是重温旧梦,后来就有了本书开头的女主人公程囡。
然后就像老套的桥段一样,旧情人在北大荒已经娶妻生子,后来他为了给妻子治病,把妻子小孩也都带到了南京一块生活。
看作者简历,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也没有经历过那段动荡日子。但这部分写得最为精彩,这就是作家的高明之处,不一定要有生活经历才能写出好作品。
南京这个六朝古都,承载了太多的悲欢离合,爱恨嗔痴。
大时代的背景让她们总是被时代命运裹挟而行,很难为自己的命运做出选择。而第三代的程囡就不同了,敢爱敢恨、敢作敢当,做了她妈妈、外婆想做而没有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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