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没事,在宿舍待会儿。随手翻到一本书,应该是本小说,现在这本书的主人是我的一位舍友。
如果说一个人看书是为了打发时间,那么我想他还可以干点别的事情,或者抽烟喝酒,或者聊天,或者旅游,都行。当然,也不能排除打发时间的可能,但是人还是要干些自己喜欢的事才可以慰藉自己。
当我翻开这本书,在它的扉页赫然写着一行字,原来是某某某赠送给我这个舍友的一本书,再看这本书,应该是精装本。我忽然猜想起来,可能是一位关系要好的朋友在什么特定的时间送给我这位舍友的礼物,或者是舍友过生日的生日礼物,或者是离别的信物,或者又只是平常的赠品。我不想去打听具体的答案,只是觉得这份礼物很特殊,也很有意义。也许,舍友的朋友也是这么认为的,或者舍友也是这么认为的。此情此景,让我对舍友的了解又增多了一步,他应该也是喜欢阅读的人,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在夜深人静的灯下,打开一盏灯,仔细翻阅书籍,享受红尘之中的一份宁静。
而此刻,我也正好打开桌子上的台灯,灯光很柔和的辉映在纸张上面,安静的思考油然而生,一切自然如斯!我喜欢阅读,对自己的定义是,我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理性的人,这个界定就是因为我不喜欢学习数学和与之相关的学科,却钟情于看看别人写的各种故事,跟着他们去想象或者思考一些问题,可能我的思想会更多的停留和聚焦在形象思维这个层面。
所以,直到现在,虽然对于各种理科类书籍不大感兴趣,但是我还是喜欢看各种文学类的书籍,也买过不少书,所以也不知道算不算热爱书籍,喜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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