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的哲学传统,习惯于以“天、地、人”的关系为出发点,以构建种种关于社会、国家的伦理政治体系为目标来进行理论思考。作为这一传统证据的是:历来在各家学说中,最重要的概念和范畴,往往是诸如“道德”、“仁义”、“善恶”、“美丑”、“贵贱”、“吉凶”、“祸福”等这类价值范畴,而不是欧洲哲学中最常见的“存在”、“实体”、“理性”、“经验”、“知识”、“真理”等存在论和知识论范畴。也就是说,与欧洲哲学传统相比,中国哲学更具有一种以价值哲学为主要线索的传统。由这一传统训练出来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往往更重视事情的“应然”方面,并为此而积累了做人做事的丰富智慧;相比而言,我们以往对事情的“实然”方面进行更加系统的追究和构建,则显得少些。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中国传统哲学的这些智慧,曾长期停留于规范思考的层面,而缺少某些元理论的自我批判和逻辑化的梳理,这导致了它在一向注重理性和逻辑的西方哲学面前,未能及时得到应有的理解和重视,甚至不被看作是一种“哲学”。
如今这种情况开始改变了。这不仅是因为,哲学上的价值问题已经开始得到普遍的重视,价值研究的哲学地位明显上升了;还因为,随着中国社会实践的发展,中国哲学的思考和表达方式也发生了转变。我们通过引进和吸收西方哲学的一些长处,已经能够在新的理性批判和反思高度,整理和表达中国人自己的当代哲学。
当代哲学以“关系思维”代替传统的“实体思维”,将人的社会存在和人在实践中的主体性权利与责任,当作理解价值现象和价值观念的客观依据,并力求通过对实践和主体性的分析,来回答有关价值的各种问题。这一方法最初来自马克思创立的“实践的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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