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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缺乏尊重让庆阳女孩跳楼等悲剧频频发生

对生命缺乏尊重让庆阳女孩跳楼等悲剧频频发生

作者: 8f1447669a55 | 来源:发表于2018-06-27 15:56 被阅读18次

原创: 程坦 远见时评6 

这两天,甘肃庆阳西峰区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舆论主要聚集于现场少数看客的无耻,以及谴责几年前猥亵这位女孩的班主任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其实,中国自杀率一直居高不下,只是由于近年来网络的普及,这类悲剧才走进公众的视野。

  单纯就本案而言,我认为除了当年那位猥亵过她的班主任,现场的起哄者,这位女孩的家长以及处置这一突发事件的警方,其实都有责任,甚至我认为责任最大的还是女孩家长。

  那位猥亵过她的班主任,无疑是禽兽不如的东西。事情败露后,一度进入司法程序,后来因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做了不起诉处理。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做了降二级职称的处分,学校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理。就法律而言,综合案件当时的情况,因为猥亵行为没有造成对被害人身体伤害的严重后果,司法机关做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其实并无不妥。舆论引用被害人家长的话说,如果当时将这位老师判处刑罚,女孩就能走出心理阴影,从而避免后来多次自杀的悲剧性。平心而论,这样的推测至少从法律上讲,缺乏严格的因果关联证据。

  据当地宣传部门介绍,这位女孩在被老师猥亵事件发生前,已经患有抑郁症。对于这个说法,家长断然否认。宣传部门的说法依据何在,媒体没有详细介绍,不知道事件发生前,女孩是否因抑郁症看过医生。有一点是肯定的,女孩很快退学之后,到北京看了医生,诊断为“应激性心理障碍”的精神疾病。家长据此为由,不断向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学校无奈之下,答应赔偿女孩35万元,但从此不得再主张其他权利,并放弃上访。但家长表示,这不是钱能解决的事,只有让那位禽兽班主任坐牢,才能解开女孩的心结。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司法机关是依据法律和事实来做决定,还是迁就于被害人的要求,为息事宁人就不顾法律和事实来严惩加害者?我相信,很多人现在认为判这个禽兽老师死刑都不过分,但法律确实没有这样的规定。一定有人说,法律算个屁,专门忽悠老百姓的。我必须要说,法律有时确实不能伸张正义,但这是否就不要法律,由民愤来判案就更加公平、公正了呢?依我看,以中国的国情,只会更不公平,更不公正。

  再说围观者的责任问题。多个清晰视频显示,当李某奕在一栋25层公寓的8楼准备跳下期间,在楼下的围观者不是为其跳楼而揪心,而是为其不快点跳楼而不耐烦,甚至有人喊“跳啊,快跳啊”等。在她跳下后,有围观者吹口哨,表示“跳得好”,甚至还有的人揣测她是想成为“网红”而在做秀。舆论认为,女孩并不是一定要去死,是冷血甚至邪恶的看客,让她最后下了必定的决心。

  在我看来,这些无良的围观者,其实比见色起心,对女孩进行猥亵的那位禽兽老师更可恶。这也是当今中国社会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最好写照。据当地宣传部门介绍,公安机关已经抓了好几位围观叫好者,并欢迎网友们举报,对现场围观叫好者严惩不怠。当地公安机关严惩这些无良败类,值得肯定与赞赏。

  不过,我不认为像许多舆论宣传的那样,女孩最终断然跳下,是受到了这些围观叫好者的刺激。从现场施救的消防官兵提供的第一手资料显示,在8楼那样的高度,并不能听清楼下围观者的喧闹声中有人叫“快点跳”,而且女孩最后决定跳下时,还与救她的消防官兵说了:“哥,谢谢你,我要到天堂去了!”这样的话。施救消防员抓住其大胳臂,女孩拼命挣扎,导致最终从消防员手中滑落。

  同时,对于施救5个小时过程中,现场为何没能展开救生垫的质疑,官方表示是因为女孩求死意愿强烈,担心展开救生垫会刺激她立即跳楼。此外,女孩之前有过两次自杀行为,只是被消防官兵成功施救。这些都足以说明并非围观者的叫嚣,导致她骑虎难下而选择了死亡。

  该事件中,警方的失误有两处:一是对现场围观者没有进行有效的隔离;二是没有在楼下展开救生垫。不过警方处置疏忽在这个悲剧事件中所起的作用真的不大,没有必要用放大镜来观察。

  6月26日下午,我路过上海金象大厦,发现对面高楼上就有一个想跳楼的人。听说从早上开始那人就坐在了对面20多层高楼的女儿墙外边。楼下被警方完全隔离,没有任何人能靠近围观,而且现场也展开了救生垫。也有路过的民工大声说:“从早上耗到现在,还没跳呀”,但众人都以鄙视的眼神看着这位民工。路过的人们也不停留,远远地看一眼就走开了。显然,上海警方处置这类事,比甘肃庆阳警方更有经验。

(事发后当年老师住处被人泼漆谩骂)

  我为何一开始就说这个女孩的父母,在这起悲剧事件中要承担最大的责任呢?我深知以现在的舆论环境和国情实际,我这样说一定会受到许多人的攻击。但同样为人父母,为了我们后代和未来,良心驱使着我不能不冒着被一些人唾沫淹没的风险,对这个悲剧事件应该吸取的教训,说两句肺腑之言。

  现在人们把这起悲剧归于老师当年对这个女孩的猥亵,当地宣传部门也说这女孩猥亵事件发生前已经得了抑郁症。不管这女孩之前是否有抑郁症,正读高三的女孩因为被老师猥亵就辍学回家,随后被父母带到北京去看精神病,并开了一个“应激性心理障碍”的证明,之后不服司法部门的处理决定,没完没了地上访、告状讨说法,以至学校开出了赔偿35万元的和解条件,还是不依不饶。这直接改变了女孩的命运,并把她推上了现在的绝路。

  据媒体报道,两年前,李某奕还是一名高三学生,正准备着高考读大学。女孩不仅容貌出众,而且聪明、智慧,学业中等偏上。不出意外,极有可能考上一所二本或三本大学。因为在一次生病期间,班主任罗某厚前往看望时见色起心,以试体温为由先亲吻了她的额头,接着又亲了她的面颊和嘴唇,正试图解开女孩的衣服时,因为其他老师的到来而终止了猥亵。

  发生这样的事,家长正常的做法是对女孩进行心理开导,说明这并非她的过错,何况身体并没有受到伤害,并不会对她的未来产生丝毫不良影响。家长也可以劝导自己的孩子,这事不用她操心,现在正是高考前的关键时候,她应当安心学习,父母一定会替她讨一个说法,并可以要求学校立即撤换这个班主任。但为了女孩的名声,并避免影响她的学习,正确的做法是私下处理好这件事,绝对不能大张旗鼓地到处宣扬。如果学校置之不理,那就等女孩高考结束后再把事情搞大。

  往更深处追究,这位女孩之所以走上绝路,或许与她父母和周围的人从小灌输给她的不正确的女性贞操观有关。这个更不能深说,否则会导致一些卫道士们更猛烈的攻击。相信心有灵犀者,应能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其实,印度和中国一些落后地区的这类悲愤,都与封建保守的贞操观有很大关系,骨子里是男尊女卑和对生命的极不尊重。

  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位正读高三、有希望考上大学的漂亮女孩,却因为生病时被班主任老师亲了一下额头、脸颊和嘴唇,并试图解开她的衣服进行猥亵,却弄得满城风雨,不但立即让女孩中断学业,而且逼得学校拿出35万元来赔偿也不愿和解,最后弄得女孩多次跳楼自尽,得了严重抑郁症还外出打工。平心而论,这样的父母难道不应当对女孩之死承担最大的责任?

  我想说的是,每个儿女都是上天赐予父母精心呵护的天使,对儿女培养、教育的最大目标是使他们成为能否经受各种挫折、心理健康、能自食其力的正常人。以偏激、仇恨的心态对待社会不公,带给未成年儿女的必是更深的伤害。肺腑之言,愿与有缘人共勉!

  作者简介:程坦,网名感悟生活,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中央国家机关,央企二级公司一把手;后任多家外企、民企、上市公司高管;现为上海某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锐见传媒创始人,自由撰稿人,民间慈善人士。在国家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过财经和法律方面论文、论著约百万字;近十年发表时政、财经网评超过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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