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睡醒来,想起还有一项债还没还——欠一个孩子作文讲评。
孩子是复读生,是之前带过的,只带了一学期,后来分科分班,就没有正式带过,算不上真正的学生,但是她既然一直喊我一声老师,我就不能不尽老师的责任。赶到教室找到孩子,给她又仔仔细细讲了一遍,还稍微延展了一些,孩子时而点头,时而皱眉,她说:老师,您讲的我明白了,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有好多没掌握好的,而后天就要高考了……
我忽然才发现自己的延展是画蛇添足,不能增加她新的知识,只会增加她对未知的恐惧。
还记得2015年出去学瑜伽的时候,老师说了一句话:每个人的身体都是不完美的,如果你不能给予有效的改善方法,不要直接告诉学员,因为除了会增加对方的心理负担,没有任何好处,这样是违反瑜伽精神的。
后来,在瑜伽馆试课,经常会听到教练对着学员指指点点:你有高低肩,长短腿,有肋骨外翻,有膝盖超伸……说得你一无是处,然后她再面带“同情”,故作高深,来告诉她的私教课有多神奇。这是典型利用别人的恐惧在牟利,属于恐惧经济。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他说:“阶级社会的驱动力可以归结为:我饿!反之,风险社会所触发的运动可以表述为:我怕!共同的焦虑取代了共同的需求。”
叔本华说过一句类似的话:“如果说人生前半段的主要特征是对幸福无止境的渴求,那么后半阶段则是以对不幸的恐惧为特征的。”
不管对于一个人,还是一个社会,“恐惧”作为一种新的动力,是必然存在的。但是,我仍然固执地觉得制造恐惧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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