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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你是最深的爱

最初的你是最深的爱

作者: 仙落凡尘是为渣 | 来源:发表于2020-09-10 20:31 被阅读0次

        林少爷要结婚了,他的未婚妻是和他有着七年爱情长跑的初恋情人,七年之痒,他们最终修成正果,咋一听,像是一个很美妙的爱情故事,可这些年里的曲曲折折,只用美妙两个字来形容的话,显得太过苍白,现实的生活永远要比故事里的情节更加精彩离奇。

听到少爷要结婚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长舒了一口气,真心的为他感到欣喜和高兴,坑蒙拐骗这么多年终于得手了。高兴的同时,内心却也骂他一句,这狗日的速度还真快,一不小心就溜到我们前面了。

第一次见到林少爷是在大学寝室,那天下午我报完到,一个人在寝室里收拾床铺。叠被子的时候门外有人踢门,我放下手中的被子打开了门,外面站着的是一个一米八个子的男生,长的还挺好看,唇红齿白的,留了一个很韩式的发型,刘海微斜刚好挡住双眉,眼睛里黑白分明,一身打扮也是韩范十足,白白净净的皮肤有点电视剧里韩国男星的味道。光看外表的话,卖相还是挺不错的。   

见我开了门,他面无表情的侧身走了进去。我尴尬的收回还未来得及露出的大白牙,转身说,你好,我叫金子,你是那个林少秋同学吗?之所以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上午我已经见过了其他五位同学,就剩下他没见过。

他转过身来,摘下了耳机,用手指指自己,“你是跟我说话吗?”

我抑制要吐血的冲动,心想,整个寝室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跟你说话,难道我自己跟自己说吗?

不过,作为一个即将接受高等教育的我,保持了一个受高等教育的人应有的素质,我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不然呢。

哦。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林少秋。这是他的第二句话。

然后在我来不及说第三句话的时候,他已经把耳机塞回了耳朵,我又有了吐血的感觉。

我无比郁闷的回头整理自己的被子,寝室里的两个人像是在演聋哑剧。他坐了不到两分钟,开口说话了,“真他么的热,这个破寝室,连个空调都没有。”

说完这句,瞅了瞅我,见我无动于衷,他又说,“真没劲,走了。”

也不等我回答,自己就起身离开了,我的老血已经到了喉咙里。

开学没多久,大家互相熟络了些。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慢慢的也就没了刚开始的疏离和刻意。

一天傍晚,我从食堂吃完晚饭回来,打开寝室门,迎来的是五张面红耳赤的脸和呼吸急促的喘息声。在他们身后,少爷的苹果电脑里是两具正在肉搏大战的白花花肉体和女主蚀骨锥心的娇喘连连。

“我靠,你们这群禽兽。”我边骂边关上了寝室的门。

少爷轻哼一声,“装什么装,别告诉我你没看过。”

“嘿嘿,马上就要开人体课了,我们先预习一下嘛。” 杨仝盯着电脑屏幕激战的画面,头也不回的说。

放开那女孩,让我......,啊,不,放开那电脑,让我也预习预习。我拽开看的全神贯注的大龙,挤进去说道。

金子你大爷,说我们是禽兽,我看你禽兽不如。大龙愤愤的说。

看片的激情过后,大家不知怎么的就聊起了女朋友这个话题。杨仝首先张口问道,诶,我说你们这群撸sir,谈过女朋友吗?看的这么起劲。

切,哥哥我女朋友在成都,毕业后就结婚。楚河迫不及待的显摆。

嘚瑟啥,我有个学舞蹈的女朋友,两年了。少爷悠悠的吐着烟,轻描淡写的说。

寝室里一片吸气声,老四砸巴着嘴,一脸羡慕的说,少秋你可以啊,看不出来,你16岁就开始了谈恋爱,这早恋的够可以。学理科的孩子关注点就是和我们不一样。

哼,早恋有什么稀罕的,要我说早点破了你们的处男之身才稀奇。少爷洋洋得意的说,眼里是不屑的神情和满满的不羁。

这下整个寝室里五个人都露出了崇拜的目光,个个像是求知若渴的好学生一样,一脸懵懂的看着‘经验丰富’的少爷。

你厉害,我比你大三岁,也就谈了三女朋友,可至今为止最大的亲密关系就是拉拉小手,我甘拜下风,你给我们讲讲呗。杨仝少年老成的脸上写满求知的欲望。

真想听?少爷问。

恩恩,剩下的四个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要我给你们讲讲也可以,你们三也先介绍一下自己是如何保持多年的单身狗生涯的吧。少爷指了指我和老四、大龙。

我正追一个女孩呢。老四说。

我们学校的?

不是,在大上海。

我靠,又是一个变态(异地)恋。

谈恋爱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大龙眼也不眨的说。

等他们俩说完,大家把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就像老光棍看黄花闺女似的眼神,充满着好奇与急不可耐。

我、我.....。我支支吾吾,被他们盯的不知所措。

你不会还没谈过吧。老四说。

我去,活捉纯情小处男一枚啊。楚河一脸不可置信。

你还是不是男人,你是打算留着你的童子之身到毕业吗?林少爷问。

    被他们逼问的无处藏身,我灵光一闪脱口而出,没谈过恋爱怎么啦,我单身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套套。

切,换来的是五声整齐划一的鄙视声。

听到我的答案,大家大失所望,重新把目光望回了少爷。

林少爷不耐烦的开口:其实那事也没啥好讲的,等你们到了那时候自然就知道了,特别是某人,得有个女朋友再说。少爷斜斜的看了我一眼,好像我十恶不赦一样。

说来说去也就是那么回事,和你们刚刚看的片里一样,没事多研究一下,对你们有好处。另外郑重提醒你们一件事,玩可以,千万别弄出人命呦,一定要记得戴套。

等一下,林少爷右手一抬,拨弄了几下之后,从抽屉里拿出一盒套套来。看看,就是这玩意,上次街头有免费发放的,我顺了一盒,刚好六个,一人一个。

我不要。我连忙拒绝。

不要啥,拿着,说不定到时候你就有用得着的时候。杨仝贱兮兮的说。

金子,你要不想打一辈子光棍的话就好好把这个压你床底下,这玩意能改变你单身的运势哦。林少爷先是面色一冷,然后高深莫测的笑道。

我不要,谁喜欢谁拿去。我避之不及,坚决拒绝。

年少初成的我,虽然对男女之事十分好奇,但本质上还是一个生长在红旗下,受马克思主义熏陶的好少年,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一件多么见不得人的事。

你他妈的别好心当做驴肝肺。一而在再而三的被我拒绝,林少爷有点怒了。

没事,他不要我要,我留着,哈哈。大龙抢过林少爷手中的东西,笑嘻嘻的说。

这件事情过后,算是重新刷新了我的世界观。

少爷的女朋友我们没见过,只知道她在少爷的老家一个舞蹈学院上学,名字叫杜莎,这是我们知道的全部信息。闲聊的时候少爷也跟我们说起过他和她女朋友的相识过程。

少爷是学美术的,他女朋友是个音乐生,他们都有一个统称的名字叫艺术生。既然被统一划到了一个圈内,大家互相了解的程度也就比一般人要深一些。

那天,少爷闲的无事拿个画板在校园里四处转悠,不知怎么的就转悠到了学校的练功房门口。正好有个女孩在练习一个好看的舞蹈,少爷心中一喜,拿起手中的笔就刷刷的画了起来。等他快要画完的时候,一抬头,一张红扑扑的脸蛋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少女微微喘着气,双手叉腰,薄有怒色的问,干嘛偷偷画我。

少爷将画板一收,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深吸一口缓缓吐出,什么叫偷偷的,我就是明目张胆的在画你。

少女被这嚣张的语气唬住,半天不知道如何应答,等少爷将烟雾吐在她的脸上,她才反应过来,林少秋,谁让你画我的,把那张画给我。

少爷若有所思的说,给你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少女说。

从这周起,你让我每周画你一次,放心,我不会占用你太长时间,就画二十分钟。

我要是不答应呢。少女皱了皱眉头,询问道。

那我也可以把画给你,不过以后我天天都会过来,每天画你一次。少爷语气说不出的轻松。

就这样,少爷每周都会明目张胆的跑到练功房找她当模特,后来她也就明目张胆的做了少爷的女朋友。

看起来是个一见钟情的故事,其实两人早就狼狈为奸,他故意跑过来画他,是因为暗地里已经无数次的观察过她。

而她又何尝不了解他呢,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喜欢打球,知道他喜欢偷偷的观察她。

他留心她的一切,她也用心记住他的所有喜怒哀乐。

爱情从来都不是一见钟情,是因为彼此都你情我愿。

因为异地恋的原因,少爷几乎每天都会给他女朋友打电话,有时候聊的时间长,有时候也只是匆匆说几句,实在无话可说的时候,两人就默不作声,将电话放一旁,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也就是在打电话的时候,少爷才看起来不那么少爷,因为他那土里土气的家乡话实在配不上他少爷的身份。

时间一晃,就到了十二月,我们也上了将近两个月的基础课,每天就是画画画,吹吹牛,更多的是商量着如何溜到舞蹈学院去看妹子。    少爷美术基础不太好,他属于临阵磨枪上战场类型的,误打误撞的上了我们学校,每次画长期作业的时候他就耐不住性子,老是让我帮他改画,等我改的差不多了,他却能在10分钟内给你画的面目全非,然后又无奈的跑到我跟前,让我继续给他改回来。可他根本不知道,改画比自己画要难的多,你有瞎折腾的本事,咋就没有折腾回来的本事呢。

不过这样一来二去,我和他关系倒是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他也不像刚开始看到的那样高冷傲娇,也会和我们一起打打闹闹,一起吃饭、上文化课。但他给外人的感觉依然是一副欠扁的少爷样。

可后来不久,因为一点小事,我和少爷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闹了点小矛盾,少爷气的当场扬身而去,把全班的人都晾在了那,打那起,少爷这个外号扬名四海。

从这次冲突之后,少爷好几天没跟我说过话,见了面也对我视而不见。我也懒得搭理他,正好落的清净。

但之后少爷却主动的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忍不住问他,少爷,为什么在我们有嫌隙的时候还肯帮我。

少爷却摸着头看着我,我们什么时候有过嫌隙,我怎么不知道?再说,我也不是帮你啊,我只是希望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而不是因为一己私欲让应该得到帮助的人受到伤害。

我不死心的问道,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跟我说话,是不是因为上次的矛盾?

少爷疑惑的说,我有那么久没跟你说过话了吗?上次那事早过去了,我这人就是这样,忍不住脾气,发发火过两天就好了,从不记在心上,我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你也别介意,因为你介意我也会忘了。

我抬手拍在他肩膀上,这和我认识的少爷可不一样。

哪不一样?

我坏笑的说,以前的少爷让我觉得就是一头猪,现在的少爷看起来像是一头善良的猪。

我靠,那不还是猪嘛,金子你才是猪。

大一第一学期很快过去,考完期末考试,少爷便迫不及待的回了家。他说,我靠,一个学期没见我女朋友了,老子要赶紧回去,再不回去,我他妈都要忘了她长啥样了。

在家胡吃海塞了几天,2010年终于要在岁末的脚步声中走过。除夕夜晚上,领了爸爸给的红包之后,我跑到自己的卧室给所有的朋友发信息,说祝福的话。正在给大龙发信息时,少爷的电话打了进来,我微笑接起:

林少秋同学,新年快乐!新的一年,祝你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靠,金子,你要不要这么官方,一点诚意都没有。少爷的语气里是满满的鄙夷。

那你觉得我怎么说才会显得有诚意呢?

你等一下。少爷说完几秒钟之后,电话里有密集的烟花声传来,我仿佛看见漫天的烟花散落在漆黑的夜空,如梦似幻,而不远处,星星点点的天边,有流星悄悄划过。

听到没,少爷在那头大声的说。

听到了,一定很美。我笑成一个傻逼。

少爷接着说,再给你一个惊喜。

三秒后,电话里传来一个好听的女生声音,金子,你好啊,新年快乐!

我非常意外,急忙回道:你好,杜莎,新年快乐。

停顿了一下,我接着说,现在一定很幸福吧,少秋同学给了你一个这么美妙的除夕夜。

那头是满心欢喜的抱怨:幸福个鬼,这家伙偷偷的从家里溜了出来,又偷偷的把我从家里骗出来,还纠集一帮兄弟说要给我开烟火party,都不知道我有多担心被我父母知道。

听到杜莎快要溢出来的甜蜜烦恼,我不禁哀嚎:诶,虽然烟花过于美好,少秋十分曼妙,但大过年的就不要虐我这单身狗了好不好,单身狗也是狗,爱护动物,人人有责!

电话那头的杜莎被我逗的哈哈大笑不止,少爷接过来问道,你说什么啦,让她笑的这么开心。

噢,没什么,我就说,要是林少秋这孙子敢欺负你,你就阉了他,让他做一辈子单身狗。

王八蛋,真不是孙子。那头说。

我顿了顿,羡慕的说:少秋,好好记住这个夜,记住身边的人,记住这份你所制造的美好,我想有人会希望这份美好你给她一辈子。

嗯,我会的。电话那头是少爷无比笃定的声音。

那好,那一定要幸福。我说。

一定。他答。

春节过完,和父母短暂的相聚之后,又万分不舍的离开家乡回到北京,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少爷迷恋上了游戏,经常玩的乐不思蜀,通宵达旦。打着打着,少爷就分不清游戏和女友那个更重要了。有段时间,常常能听到少爷和他女朋友在电话里吵架,吵着吵着,少爷就会不耐烦,然后就把电话挂了。可是要不了三分钟,电话就会再一次响起来,少爷继续挂,电话继续响,少爷不挂了,扔一边不管。电话不响了,少爷就会很烦躁,游戏打不进去了,坐也坐不住,吃也吃不下。最后拿起电话,继续打过去。

有一次,我问少爷,明明吵的很凶,干嘛还要联系,为什么不给彼此一个缓和的时间呢?

少爷万分沮丧的抬起头说,为什么不打过去呢?你知道吗?我和她可是隔着整整一千五百多公里,那是一千五百多公里的空间和距离啊,如果给彼此一个缓和的时间,谁还能给这段感情一段时间?

异地恋最怕的不是距离和时间,最怕的是彼此不打扰。

我和她早就约定好了,不管每天发生什么事,不管每天过的好不好,都不能随便不理对方,即便吵的最厉害的时候,也不能就此不给对方打电话,我们不能先让自己认输。

少爷苦笑了一下,很傻逼的行为是不是?

我摇头。

话音刚落,少爷的电话又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我想,每一段艰辛的爱情里,都有两个奋不顾身的身影,彼此踉踉跄跄,相互恋恋不忘。

我为你做过最好的事,不是在阳光的清晨听你放声歌唱,不是在午夜的星空陪你点亮烛光,不是在放荡的青春与你随处安放。而是守着一座城,恋着一个人,任凭花开花落,人来人往,我始终坚信的望着一个方向,那里有你看来的目光。

这是我全部的努力,也是我坚守的意义。

转眼五一过完,少爷从南方归来,带着满身疲惫,黑白分明的眼神里竟是阴霾成海。

寝室夜聊的时候我们从少爷的口中得知,这次去杜莎那,他和她吵了有史以来最凶的一次架,气的他把特意带过去的礼物都摔了。

好在相聚的喜悦冲淡了愤怒的情绪,久别之后的重逢让两个相爱的人很快和好如初。为了弥补这么长时间不在她身边的空白,少爷特地利用这个长假带她去游玩了一圈。

可过程并不是十分的愉快,少爷总觉得好像少了些什么,更是从他们的交流之中感觉到一丝丝陌生,这让少爷十分的不安。

假期结束,少爷不得不回学校,临上火车的时候,少爷抱着杜莎说,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那么的亲密无间吗?你还能为我守候吗?我不知道你还能坚持多久,但我一定坚持到回来,我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还在原地等我,好吗?

杜莎靠在他的肩膀上泪如雨下,说,少秋,你知道吗,你不在的时候我有多想你,我想我饿的时候有你带我去吃饭,我生病的时候有你带我去看医生,我冷了你会及时的为我披上你的外衣,我渴的时候刚好有你给的水,我高兴了你为我笑,我难过了可以在你肩头尽情的哭。

可是,都没有,我只能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去看医生,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拼命的想你,一个人走在人群中努力的寻找你的身影,一个人默默的守候你的归期。我多么希望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哪怕能让我看你一眼,一眼就好。

少秋,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坚持了,我努力的一个人过好两个人的生活,我努力的用我们的点点滴滴支撑起整个没有你的天空,我努力的看着你所在的方向,固执的认为那里会有你看来的目光。少秋,我已经很努力了,我一直在坚持,坚持的等着你回来。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但我会竭尽全力的去等候。

列车缓缓启动,少爷走了,留下了还得继续守候的杜莎。那渐行渐远的身影终于击垮了她的心,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她放声大哭。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就和他一起去旅行吧,如果回来还喜欢,那就一直喜欢下去。

如果不知道还喜不喜欢,也和他一起去旅行吧,旅途的风景和美食会告诉你,这个人还值不值得喜欢。

大概是这趟旅行起到了作用,少爷和杜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电话里吵架了,偶尔还能看到两人相聊甚欢。只是每次打完电话之后,都能看到少爷眼神里一丝不可察觉的无奈和苦涩。

大一溜走,大二开始,少爷和杜莎吵架的频率开始直线上升,少爷常常气的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吵归吵,少爷却从来没有忘记他给杜莎的承诺,哪怕前一秒被气的想跳楼,后一秒还是会拿起手机联系她。

恩,这二货绝逼有受虐症。

下半年学校校团招新,少爷闲的无聊加入了校文艺部。当然,他是被杨仝拉过去的,而杨仝的目的很简单,校文艺部妹子多多。

以少爷的卖相进个文艺部不要太简单,举个不恰当的比喻,是屎在哪都能招苍蝇。

进去不到半个月,他就在文艺部混的风生水起。不管是高冷艳丽的学姐,还是萝莉可爱的学妹,纷纷对他抱以期望,宠爱有加。

他在文艺部的搭档是一个文学院的小女孩,名叫穆蓉,跟我们一届,长的非常可爱。见的次数多了,学院里有人常常拿他们打趣,呦,少秋,又带着你的‘小女友’出来秀恩爱呐。

少爷这时就会很坚定的解释,不,不是,她只是我在文艺部的一个搭档。

旁边的穆蓉也不说话,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

虽然常被开玩笑,少爷却从没付出一点点实际,总是很好的保持和穆蓉的搭档关系,从未做出一丁点的分外之事,这点让我们整个寝室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相对平稳的过完一个学期,12年开学不久,他们文艺部有个外出活动,少爷和穆蓉正好被派出执行。那时候的北京天气还很冷,刚下过雪的地面结着厚厚的冰,少爷做事的时候没注意地面,不小心滑了一下。穆蓉眼疾手快的跑过去扶他,结果人没扶住,她还被少爷带倒在地。

少爷急忙起身,准备拉起倒在地上的穆蓉,可穆蓉便没有伸手,双手捂着左脚一个劲的喊疼。

少爷心想坏了,他二话不说的脱了穆蓉的鞋,果不其然,脚关节已经肿的高高隆起,少爷轻轻一碰,穆蓉疼的直掉眼泪。

少爷皱眉,说,能起来吗?我扶你去医院。

穆蓉直冒冷汗,咬紧牙关的摇摇头。

少爷说,我背你去医院,地上凉,躺久了容易冻着。

穆蓉身体一僵,迅速低下头去,然后脸色绯红的点了点头。

到医院处理完毕,少爷又将穆蓉送回了寝室,离开的时候医生叮嘱他们,这次的扭伤比较严重,最近一个月脚最好不要落地,免得造成二次伤害。听到这番话,少爷皱着的眉头拧成一团。

因为受伤的缘故,穆蓉上课和吃饭都变得极为不便,让寝室其他的室友帮了几次忙,她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别人,于是自己一蹦一跳的去做这些事。

有次正好被少爷碰个正着,问明了缘由之后,少爷思索片刻告诉她:以后我来照顾你,可别再做这些事情,万一摔倒了后果更严重。

就这样,少爷当担起了穆蓉的护花使者,硬是风雨无阻的坚持了一个多月。

在少爷的悉心照料下,穆蓉的脚恢复的很快,只要不是很剧烈的运动,正常走路已经没有什么大碍。复查完毕那一天,少爷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穆蓉笑笑的看着他,说,这一个月看你这么辛苦,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少爷看着满脸阳光的穆蓉,说,吃饭就算了,你的脚本就是因为我而受伤的,照顾你是我的责任,你不用往心里去。

我......。穆蓉说。

少爷抢先说道,别跟我客气,我只是把你当做我的妹妹一样,你受伤了,我理应照顾好你。

穆蓉低着头,说,可是你都比我小两个月诶,怎么做我的哥哥。

少爷说,都一样,对我来说都一样。

在照顾穆蓉的这段时间里,少爷和杜莎的联系变的很少,即便每天的电话,也只是匆匆说几句便挂断,有时甚至只会问一句安便没有了下文。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一天晚上和他去吃宵夜,喝多了少爷向我们说起,原来之前穆蓉受伤的事情,她一五一十的全告诉了杜莎。

杜莎十分不满意他的积极主动,他认为少爷帮的已经够多的了,凭什么还要任劳任怨的照顾她一个月。

而少爷认为,穆蓉受伤全都是因为他,他有责任帮忙照顾。杜莎听了这话很生气,说既然你要照顾好别的女孩,那就不要来找我了。

少爷不知道怎么办,一边是因她受伤的女孩,一边是自己的女朋友。他满脸的愁容,眼神里是说不出的疲惫。

杨仝喝光杯子里的酒,说,既然那么累,干嘛不放手算了,这么远的距离,爱着爱着就淡了,走着走着就散了。

少爷却摇摇头,没有说话。

我叹了叹气,可她现在吃醋了,她一定认为你和穆蓉之间有什么事情瞒着她。难道对于穆蓉,你就没有任何感觉?

少爷听了这话,愣愣的看着我,半天才深吸一口气,说,难怪,连你也认为我和穆蓉之间不正常,更别说千里之外的杜莎了。

金子,除了杜莎,我对任何女孩都不会有非分之想。这里,从来都只住着一个人。少爷伸手指了指他的心。

我点点头,那穆蓉那你打算怎么办,你无意,她却未必无情。

少爷灌下一大杯酒,若有所思的说,我想我应该知道该怎么做了。说完,他拿出手机拨通了穆蓉的号码。

穆蓉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喝的七零八落,她看着少爷嗔怪的说道,干嘛喝那么多酒,也不怕明天起来头疼。

少爷看着她不说话,拿过手边的杯子倒了满满的一杯酒给她,说,喝了它。

穆蓉狐疑的看着少爷,却只见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纯净如洗。她接过少爷手中的酒杯,仰头喝下。

少爷再倒,穆蓉再喝。

连着三杯,穆蓉喝的双眼通红,面若桃花。

少爷点点头,说,好,穆蓉,喝了这三杯酒,从今以后,你就认我做干哥哥吧。

穆蓉错愕,她怎么也没料到少爷会说出这番话来,愣了半天才开口说道,我并不想做......。

少爷打断,说,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你知道吗?我有一个非常爱的女朋友,她叫杜莎,我跟你说起过。我很喜欢她,我喜欢她微笑时微翘的眉,喜欢她高兴时扬起的发,喜欢她俏皮时转动的眼,就连生气时,他耷拉着嘴我都喜欢。

她的一切我全都喜欢,不管是好的或者不好的,快乐的或者悲伤的,忧郁的或者晴朗的,只要是属于她的,我全都喜欢。我喜欢着喜欢她的我,喜欢着喜欢我的她。我对她的喜欢,可以让我错过身边所有的风景,可以让我穿越大半个中国仍不改初心。

虽然现在我和她分隔千里,但我会一步步的走向她,就像我喜欢她一样,我会坚持走回到她身边。我的世界只有她曾来过,也只有她未曾走出过,就算现在她不在我身边,但我依然心向往之。如果她不在,我情愿为她画地为牢。

少爷说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有亮光闪过。他抓起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穆蓉怔怔的看着他,粉红的双颊瞬间煞白,眼睛里波光闪耀,沉默了半天之后,抓起一瓶酒咕咚咕咚喝到呛鼻。

我不知道穆蓉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她一定不会喜欢这样的‘表白’,当着她的面,却将情话说给另一个人听。

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也就只有少爷这样的奇葩能够做的出来。

穆蓉抹了抹脸,苦笑的放下手中的酒瓶,说,谢谢你的直白,让我明白了我的存在。不过,我不能认你做哥哥,因为我从来就没把你当哥哥一样去对待。是什么就是什么,它就在那,掩盖不了也逃脱不掉。既然我的幸福你不能给,那我便祝你们幸福。

说完,穆蓉头也不回的离开,转身时,泪水像决堤的河水一样流淌在她的脸庞。来的时候她光芒四射,走的时候依然豪情万丈,在这份还未来得及盛开的感情面前,她,是骄傲的。

我想说点什么,话到了嘴边却无从开口,少爷说,既然不能给她光,索性变成黑夜,没了希望,也就没了念想,她会想明白的。

少爷退了校文艺部,穆蓉同时也转了部门,两个人就此走向不同的轨迹。

人生是一辆不断前行的汽车,从起点出发,驶向终点,沿途有人上车,你满心欢喜,笑脸相迎,陪他看尽路边风景。也有人提前下车,你亦不必悲伤,驻足不前,既然相见与江湖,便在江湖相忘罢。你得时刻记着,路边的站台不是你的终点,十字路口的转弯,不是你要去的地方。

少爷给杜莎打电话,将来龙去脉都跟她说的清清楚楚,最后还说了一句,相助与她那是我身为一个男人应承担的责任,将所有的事情告诉你,那是我作为一个男朋友应尽的本分。我,一直在坚守,从未离开过。

爱情,不是你希望我为你做多少,而是我能为你做多少。

大二一过,大学就过了一半,进入大三,我们就成了一名准毕业生。12年的冬天,北京很冷,学院门前的银杏树早早的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枝毫无生机的长在灰白的天空上,为这个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丝阴寒。

也就在这个冬天,少爷和他女友的关系走入了一个冰点。

其实事情的开头很简单。

以杜莎的条件,引人注目根本就不是一件有难度的事情。更何况她还是她们舞蹈学院的佼佼者,如果没有人追求,那才是一件怪事。

其中就有一个追求者,是杜莎的同学,从大一开始,就一直对她抱有好感。不过可惜的是,杜莎刚一开学就宣布了她已名花有主,同时和所有的追求者都保持着远远的距离。

但这位同学也是一位奇葩,听说了杜莎已经有男朋友了之后,并且还不在本地,不但没有知难而退,反而放出话来,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城墙挖不倒。

不过,虽然他对杜莎是十分的喜欢,却也不像一般的追求者那样死缠烂打,惹人厌烦。他知进退,有轻重,既不狂风暴雨似的发起攻势,也不轻易僭越他和杜莎之间的同学关系,彬彬有礼而又谦虚谨慎,十分自觉的演好他天字号暖男的角色。

见他如此态度,杜莎没有多说什么,为了不引起少爷多想,也就没有告诉少爷,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然而期间发生的一件事,让当时的少爷怒火万丈。

少爷有个哥们,也在杜莎他们学校上学,少爷曾拜托他,杜莎有什么事的时候,让他帮忙照顾一下。这次少爷和他打电话的时候,无意中听他说起,天字号暖男和杜莎走的很近,两人经常穿梭在食堂和教学楼之间。杜莎生日的时候,还特意给她过了一个生日。

少爷知道这个消息后,十分生气,当时也没说什么,只说了一声知道了。

过后给杜莎打电话,问起这事,说,为什么不告诉自己有这样一个人?是不是自己给的关心不够?或者是对自己没有了感觉?

少爷连珠似的发问,杜莎根本反应不过来,她支支吾吾的说:我没有,我只是还没来得及跟你说。

少爷说,没有?我看你是根本不想让我知道吧,他什么心思你不知道吗?还是你以为我是个傻子,什么事情都一无所知?我是傻,但不是真傻。

少爷的话语,一句句像炮弹一样打在杜莎支离破碎的心口上,她泪流满面却又不知道他到底在怀疑什么,可她实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而且,她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电话里久久没有传来声音,少爷叹了口气,终于说出了压倒杜莎的最后一句话,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如果不爱我了,请告诉我,我会放手。

电话里哭泣的声音停住,声音微微颤颤的说,林少秋,你是认真的吗?好,那你放手啊,你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笨蛋。

少爷终于无力,泪水和手机一并滑落。

就这样过了几天,少爷再没有打过电话,而黑色的手机也始终沉默。

夜晚喝酒,喝到烂醉。少爷絮絮叨叨的说,三年了,三年来,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即使吵的再凶她也不会不给我电话。可这些天来,她竟然再也没和我联系,难道她就不想我吗?

一会又说,王八蛋,老子不甘心,她和我在一起五年了,五年了老子都没舍得碰她,早知道老子就应该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对,老子一定要睡她一次,老子要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她一次,睡了她,她就是我的人了,她就再也不能离开我了,嘿嘿,还是老子聪明。

我听的瞠目结舌,舌头打结的问道:你大一的时候不就说你已经那个了吗?

少爷挥舞着手臂,那是骗你们的,就是想逗逗你们这帮傻瓜。他眼眶里是浓郁的化不开的哀伤,她不愿,我又怎么舍得强求。

沉默了一会又说,我好想她,那些话我怎么就说得出口呢,我真是个混蛋,我那么爱她,又怎么放得了手?我就是一个口是心非的王八蛋。

可是,可是,她怎么就会喜欢上了别人呢,她怎么忍心不要我,怎么忍心抛下我。金子,你好好看看我,是不是我不够好,是不是我已经配不上她了。

听着少爷的胡言乱语,我却不知如何安慰,想了想还是说道,少秋,如果放不下,那就去看看吧,带着你对她所有的喜欢出发,看过之后,把所有的喜欢留在那里,从此以后,要么绝不放手,要么永不回头。

少爷走了,带着他所有的喜欢,第二天一大早就买了票去杜莎那里。

走的时候他说,我是应该去看看的,我相信她只是暂时迷住了眼,找不到我所在的方向了。所以,如果她还守在原地,我陪她重新出发,如果她已转身走远,我等她。

我会等她,等到四年之后,等到等不到之后再放手。

  我听着难受,却又故作轻松的说,喂,放轻松些,没有了她,还有我们这群好基友啊。别这么要死要活的。

少爷苦笑道,你放心吧,老子又不是泥做的,没那么容易垮掉。

恩,你要这样说,那我就放心了,临走前再借我五块钱呗,我去充个网费。我不要脸的说。

滚。少爷气的快步离开。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因为少爷是临时决定去的,杜莎也没想到少爷会突然出现在她眼前。

所以当她顺口问出那一句你怎么来了的时候,少爷想转身就走。不过他还是晚了一步,就在他要转身的一瞬间,杜莎已经飞蛾扑火般的扑了过来,力道之大将少爷撞了一个趔趄。他傻傻的有点分不清现场的状况,这完全不是按照他想的剧本来演的。

少爷愣在了当场,双手悬在半空迟迟没有落下,他喜欢这种感觉,心里却又很不是滋味。片刻之后,他才用力的环抱住怀里的柔软,他抱的很用力,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

他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但他只知道他很贪恋这一刻的温暖。冰冷的理智被现实的温暖打败之后,他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咆哮,所有的猜想统统去见鬼吧,老子只想拥有这一刻的美好。

良久,他才发现胸前早已湿了一大片。少爷轻轻的拍了拍怀中人的背,柔声细语的问道,你还好吧。

胸前人抽泣的说,不好,一点都不好,你这个大笨蛋就知道欺负我。这么多天了,也不问问我过的好不好,知道我有多想你吗?竟然还敢怀疑我对你的感情,你真是混蛋。

少爷说,我不是给你打过电话吗?可你不接,之后就没打过了。

杜莎说,哼,还好意思说,当初是谁说要天天给我打电话的,是谁说就算吵架也不会忘记的?

少爷顿时语塞,临走前的气盖山河最后只是一句,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代表有所亏欠,不是所有的先低头都代表犯错在先。

对不起,不是欠意,是爱意,是迫不及待的想让你欢喜,是哪怕错误在你我也毫不在意。

这世界,总有那么一个人,即使你披坚执锐,即使你心硬如铁,她也可以轻易的洞穿你所有的防备。你拒绝得了所有人给你的好,却拒绝不了她的轻轻一抱。

等到杜莎稍稍平复后,才缓缓向少爷说起。天字号暖男给她过生日的时候,杜莎有那么一刻的恍惚,仿佛眼前站着的人和少爷的身影有了重叠,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接受他送的礼物,也有点分不清眼前的人到底是谁。

生日过完,她才回过味来,或许是自己太想心中的那个人,又或许是眼前的人太耀眼,以至于她看不清楚方向,所以走失了。但,几天之后她就知道自己迷路了,因为那入骨的思念和无处不在的身影总是让她坐立不安。

她终于明白,他再好,终究不是他,那个在远方的身影,早已在她心中根深蒂固,陪伴她渡过所有漫长的岁月。

于是她等他,等他转过身来,等他看到自己,等他一步步走来,等他带自己离开这让她迷失的土地,等他陪伴自己度过一个又一个的漫长岁月。

她对天字号暖男说,谢谢你的好,可惜他谁也替代不了。

那他送你的礼物呢,你怎么处理?少爷说。

杜莎浅笑,说,小气鬼,早退还给他了。不过你的礼物呢?

啊?

杜莎眉毛一拧:没有?

有有有,一会就去买。

嘴上说的好好的,但少爷的心在滴血,看来又得啃一个月馒头了。

走的时候乌云密布,回的时候晴空万里。有人陪你喜怒哀乐,有人陪你柴米油盐,有人陪你歇斯底里,有人陪你云淡风轻,有人陪你山呼海啸,有人陪你细水长流。

少爷陪着杜莎,陪她看尽风景,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的漫长岁月。全世界都有人陪,此时的你又陪着谁?是寂寞如水的夜,还是四下无人的街。

不管你有没有人陪,其实都没关系,因为四季有轮回,日夜有交替,总有一个人愿意在你的世界里等你,陪你到世界的尽头。

混到大四,混到离别前,回头发现竟有人在不知不觉中陪你度过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或哭或笑的日子里,他们在你身边,或喜或悲的日子里,他们在你身边。你受伤的时候,他们在你身边笑,你开心的时候,他们在你身边哭,他们总是和你格格不入,有时候你就觉得他们是上天派来故意跟你作对的。

可是啊,他们又总是在你不经意间带给你欢喜和感动。你生病了,是他们齐心协力的送你去医院,并且会纠缠医生问个不休。你被欺负了,是他们不管不顾的为你出头。你失恋了,是他们骂你一句傻逼,然后默不作声的陪你喝到天亮。

你请求他们帮忙,他们总是会很不耐烦的拒绝,背后却又帮你把事情办的妥妥帖帖。你遇上了烦心事,不能告诉父母,不能跟老师说,却能在他们面前说个没完,而平时一分钟都停不下来的他们竟会安安静静的听你叨逼叨一个下午。

他们是那么的见不得你好,又是那么的见不得你不好。你也许会带着面具微笑面对每一个人,却总能在他们面前暴露无遗也毫不在意。他们其实挺好的,时时刻刻的陪伴在你身边,总是触手可及。他们其实挺有耐心的,就算你有再多的缺点,他们也能熟视无睹。他们又是那么的傻,即使知道你要做的事情有多么的二逼,也会陪着你一起二逼下去。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他们叫做同学,朋友,哥们,姐妹。向别人说起他们时,你总是轻易的嘴角带笑,是的,你以有这么一帮家伙陪伴在你身边而引以为傲。

我身边就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是我大学里全部的青春。

到了大四,离别的情绪渐浓,大家常常忙到十天半个月难得聚一次。有准备考研的,有准备毕业论文的,有准备毕业作品的,有准备找工作实习的,大家都在为一个叫前途的家伙忙到焦头烂额。

我找了一个实习的工作,在北京的最东边,有事的时候才回到学校。所以,还未来得及和他们说再见,便已经别离。

大四的时间里,少爷和杜莎的感情还算平稳,虽然平时少不了吵吵闹闹的,但也没有大的问题出现。面对大四的毕业分手潮,他们毫无压力,只有等待异地恋结束时的狂喜。

大四第二个学期,刚开学不久,杜莎便来到了北京,她找了一家公司做实习生。她是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结束异地恋的生活,又怎么会放弃大四实习这么好的机会呢。她对少爷说,她受够了等待,受够了每天只能以电话的形式来沟通,他要看到真真切切的少爷,所以,她来了。

期间他们过的一直都挺好的,四年的苦苦守候,终于花开花落。不过在毕业两个月之后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让我对少爷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那天晚上我刚加完班回到家,少爷就给我打来了电话。从他的第一句话中我就得知,他和杜莎俩又闹别扭了,因为他说的是,老子无家可归了。忘了说,那时候已经夜里十一点。

好在我个子比较小,不够大的床上硬是也躺下了两个人。我问少爷,以前有这么和别人挤过一张床吗?

少爷说,第一次。

我艰难的转身说,那我还挺幸运。

少爷没理我,继续说道,好像我为她做了好多第一次做的事呢,第一次主动厚着脸皮搭讪她,第一次像个二货似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她表白,第一次因为一个人坚守了六年,金子,你知道吗?从来没有一件事情能让我坚持超过三个月的,可是爱她,我坚持了整整六年,我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简直不可思议。

我笑着说,可是它还是发生了不是吗?

少爷声音有些沙哑的说,这次我又做了一个第一次,第一次体会无家可归的感觉。今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她让我走的时候,我一下子没有了脾气。少爷两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

我说,大概是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吧。

少爷说,也许吧,她说我要是不走她走的时候,我竟然心里有些慌乱,我没想过自己走出来后会怎样,我首先想到的是她若是出来了该怎么办呢,这个城市,我就是她的全部,除了我,她一无所有。

当时我就想,如果我的离开能让她好受一点的话,我就离开好了,哪怕我流落街头,去睡天桥底下,只要她能开心一点,我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或许,这也是我唯一能够为她做的事情了。

我说,那以后呢。

少爷说,不知道,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要我,未来的事情又有谁能够说的准,大概,她也不想要我了吧。

我惊诧的看着他,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放荡不羁、心高气傲的少爷吗?

岁月这把无情的刻刀,总是轻易的便雕刻出我们的模样。可是在逝去的时光里,它又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多雕刻了几刀,让他锋芒毕露,闪闪发光。

可大部分的人挨了一刀之后会怕疼,于是我们学会了躲避,学会了拒绝,学会了让伤口变得坚硬,从此以后刀枪不入。所以我们都长成了自己最初讨厌的那个模样。

少爷被剔骨换髓,因此他成了前者。

一个人的爱有多少,不是看他和你相好的时候能付出多少,而是不好的时候,他是否还能一如既往的对你好。

可惜的是我们时常被愤怒和悲伤蒙蔽了眼睛,看不到这种好,所以我们总是错过,总是离别。

    夜里三点,手机铃声响起,一声过后,少爷接起,电话里有哭声传来,少爷瞬间清醒,用我从没听到过的柔和声音问道,怎么了?

电话里低呜的声音只说了两个字,我怕。

少爷焦急的问,是在家里吗?

嗯。

少爷长吁一口气,然后轻轻说道,别怕,有我在,我现在马上过去。

说完,少爷便急急忙忙的起身穿衣服,并和我说道,金子,我得回去,她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我揉揉惺忪的睡眼说,这都几点了,明天回去不行吗?她这么大个人了不会有事的。

少爷说,不管有没有事,我此刻只想陪在她身边。

凌晨三点,夜里刚刚和女友吵完架的少爷,只因她的一句我怕,他便一刻也不愿意多待,穿过了大半个北京城回到了她的身边。他要去守护她,他要去守护一个他自己也不确定的未来,因为他是她的所有。

之后,由于大家忙于上班,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聚上一次。少爷和杜莎俩一直小打小闹的过着,在这个视感情如儿戏的年代,难得有这样的坚守。

15年初,少爷和杜莎分手的消息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打电话给少爷,而电话里响起的永远是那句冷冰冰的话语,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找遍所有人,大家一律都找不到他。

他消失了,像风消失在空气里,雨消失在海洋里一样,他消失的无影无踪,连蛛丝马迹都不曾留下。

我们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待,等他抚慰伤口,等他暗自愈合,等他再一次阳光灿烂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一个月后他在网络上发布消息,劳烦挂念,一切安好。我打电话给他,他说在一个月前回了老家。

我说,怎么走得那么急,连道别都来不及说一声吗?

他说,两个人傻傻等在原地,总要有一个人先走。

我无话可说,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为什么一个人加另一个人不能等于一生一世。我简单的头脑解不了这个复杂的习题。

三个月后,杜莎离开北京,一刻也不曾停留。

少爷再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在酒吧喝酒,不知道是喝的太多了还是酒吧的灯光太晃眼,杜莎重重叠叠的身影实在是让他有点晕头转向。他使劲的揉眼,打着酒嗝结结巴巴的问道,杜莎是你吗?我好想你。

对面的人影再也无法无动于衷,泪流满面的抱住少爷,是我,是我。

少爷喃喃的说,你不是,你怎么会是我的杜莎呢,我的杜莎她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她是不会回来的。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杜莎跟我说过她永远不要我了呢。哈哈哈……。

他的话就像拉开了闸的开关一样,让杜莎的眼泪不停的往下掉,我就是你的杜莎,我回来了,以后我哪都不去了,我就寸步不离的待在你身边,守护你一辈子好不好?

少爷使劲瞪着黑白分明的醉眼看着杜莎,半响才小心翼翼的问道,哪你以后还会不会不要我?还......。

杜莎没有等他说完,她用炙热而猛烈的吻回答了他所有想知道的答案。

后来少爷告诉我,原来爱一个人,你是没法用离开来躲避她的,因为不管你躲到哪,思念总是会轻而易举的让你无处藏身。你以为先走一步是赢了,其实从你动身的那一刻,你便输的一无所有。

只要她出现,你便是丢盔弃甲的那一个。

十月少爷向杜莎求婚,求婚的现场贴满了杜莎的画像和照片,那是他们一起走过七年的最好见证,少爷单膝跪地说,杜莎,我这人向来不怎么靠谱,也没什么耐心,可我这辈子做的最牛逼的一件事便是爱了你整整七年。

我知道我不够好,也不是很优秀,唯一值得炫耀的也就眼光比较好,一眼便喜欢上了你。

有人说是我运气好,白白捡了这么好的一个大便宜,我说不是,是老天爷偏爱我这个孙子,他见不得我孤单,所以便派了你来到我身边,让我可以欢笑整个青春。

我们曾在没有彼此的日子里一起坚守过漫长的岁月,有过快乐有过泪水,也曾差一点错过。

我知道,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风吹雨打的时候,所以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能站在你的身前为你遮风挡雨、冲锋陷阵,即使遇到再大的苦难,我也可以保证你毫发无伤。

我想照顾你,照顾你下一个七年,下下个七年,余生中所有的七年。当然,如果我照顾的不好,你也可以来照顾我,反正不管我俩谁照顾谁,谁拥抱谁,我都愿意对你一辈子好。你,愿意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吗?

杜莎捂着嘴巴,泪水划过脸庞,她尝到了幸福的味道,她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将右手伸向少爷,她是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拥抱这从天而降幸福。

原来,一加一除了可以等于二之外,还可以是两个人的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一辈子。

收到少爷的婚礼通知,我回复了他一条信息,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人陪你走过许多路,有人陪你喝过许多酒,有人陪你从青丝细绾到白发如霜,亦有人陪你从情窦初开到情深似海。

如今你终于可以陪伴一个人贯穿生命的始终,从日出到日落,一起走过生命里的每一个春夏秋冬,一起看尽生命里的每一片山河湖海。

你是如此爱她,一不小心爱了整个青春,现在的你更狠心,毫不犹豫的便将余生双手奉上。

不过她也值得你这么去爱,无怨无悔的和你一起守候四年,而现如今竟决定用一生的时光陪伴在你身旁。她的守候,你的深情,我相信这是上天赐给你们最好的礼物。祝你们相爱一生,万般幸福。

年轻的时候我们相爱,总是想着会穷极一生去爱对方,后来我们才发现,一生太长,相爱太短,发过的誓言和许过的承诺还在耳边回响,相爱的两人却早已天各一方。

所以啊,我们要学会坚守,守得住花开花落,守得住人情冷暖,因为终有一天,我们爱的那个人她会头顶王冠盛装而来。

对于少爷的认识,从最初的嗤之以鼻到灿若惊鸿,从一个典型的少爷公子形象到一个情根深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大男人,他带给我太多的惊喜和触动。

曾经有一个人同学这么说过,看不出来啊,咱们班的大少爷看着不靠谱其实还挺钟情,看着像一个花心大萝卜,其实是一个一心一意的红苹果,当初真是看走了眼。

他的钟情惊艳了时光,他的坦荡温柔了岁月,岁月将他打磨的闪闪发亮,而他亦保持着一颗玲珑剔透的赤子之心,真诚相待身边的所有人。

不管以后会是怎样,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们不念过去,不畏将来,只用一颗真诚的心对待所有的人和事,在阳光下奔跑,在树林里穿梭,走过古老的石板桥,和所爱的人喝最烈的酒,如果我们付出所有对待岁月,岁月终不会亏待我们,只需记得,那些我们爱过的人,依旧还会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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