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梦,最终使我成了流浪的人。
我所流浪的那座城市,什么路口通到哪里去,什么路牌指的是哪里,什么高楼里待着怎么样的人,我尽是或不知道的。只知道这城市雾重,到哪都是一片灰蒙蒙的天。大街上人多,没有一条路是静的,我的休息的地方除了那些吵个不停的长椅,便只有桥底下河边的草坪,那是我夜晚用以长眠的,纵然被自天到处的杂音扰醒,也没有几个人注意到我。我在上面铺设了一些免费拿取的报纸,或一些捡到的广告传单,充当我的床垫,虽然还是免不了蚊虫的侵犯,但至让草坪变得不那么扎人。所幸还没有什么人来赶我离开。每天我就晃晃悠悠地在这个陌生的城里走,遇见几个慈眉善目的路人便捧捧他的手,乞求些钱财或水食,见他们嫌悉地抽开手后只得自己把两掌一起、单拳一抱地再求。愿意施舍的和挥手斥开的,哪一边都不占多数,人太多,已记不清了。我是可以在路边支个摊子,帮人作画的,曾经也在别的城市干过,最终被赶走了。回想起那段时间,我为别人作的画像,画里端坐的各种笑容的人,忽地像画纸弄皱一样地扭曲了嘴角,这边的手原是放在胸口的,这下却搭在了大腿上,略略一看,都不是人的样子。所以在这座城市,我并不再作画了,何况这雾的风景,一坨浆糊一样,便失了画的价值了。最是重要的还是,画具皆给收了去。
有时我闲逛到公园的门口,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摆摊的人,有卖糖葫芦的,有卖水泡泡玩具的,也有卖烤红薯玉米的,生意大概挺好。我没有装那些的车,没有做那些的手艺,也没有相应的工具,一无所有,失了变卖东西的价值。但我也常慢悠悠地走进公园,也不气讨,像一个普通的游客那样。人们来到公园是为着放松享乐的,谁都不愿同我纠结,见了我一身的旧衣服,没怎多看我几眼。流浪歌手的嗓子总是能隔着很远听见,虽说他们的字眼里也仍带个“流浪”,却比我多个“歌手”,属于有业的人。“流浪”是我的全部,他们是无需同我作比的。凑近一看他们摆在唱台前的帽子或吉他袋子,果真较于我体面得多。他们见我凑来,虽不致赶,却也集来了数双狭惕的眼睛,要用那眼的刀芒砍我的手腕。连路边的狗都不安地低吠。可惜这无论何时都朦胧的雾,底下仍然留着什么东西的影子。
所幸到现在,还没有什么人来赶我离开。
咖啡店的门不让我进去,我便坐在门旁边,朝店内张望;灯光绚烂的大餐厅没有我的一席之地,我便蹲在外面的通风口处闻那些菜的油烟香;书店稍要自由,藏刀的目光却是最多的,我不惧那样的利器,自若地翻来书看;至余茶馆,便是什么人也不厌,谁的目光也落不到谁身上片刻,我还是得以喝些小茶的,这样的地方不多了。
一日我空着肚子正弯背乞讨,如抢般拿了人家递来的食物,自顾地向一条路不回头地走。直到手上的东西吞完,才浑觉四周都刮着阴风,抬眼便看见那雾终于遮尽了路牌,连我脚下的泥路都一并盖着,模糊地看不清楚。我畏首也畏脚,只踩着实的地面走,走到哪也不在意,要走出这雾!
最后是我自己离开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