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一课,提及亲子教育和夫妻关系两个话题,主讲提到:谁痛苦,谁改变!
乍一听上去,我觉得荒谬,对方让我如此痛苦,不应该是对方去改变么?怎么成让我改变了。
我上网学习了下。
“谁痛苦,谁改变”包含两个意思:
1. 冲突是双方共同造成的,你负责改变你这一方,而不是把目标指向对方;
2. 痛苦是你的感受,你要为你的感受负责,作出改变。
这需要我们:
1. 明确在关系中彼此的界限,不为对方的错买单。
2. 不和痛苦抗争,意味着“不过分”关注它。
用强制的方法迫使对方改变是会失败的,或者容易出现反弹,而由自己的改变而引起对方的改变则润物细无声,循序渐进地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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