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中,薛宝钗的母亲薛姨妈曾经跟王夫人提到,宝钗不喜欢花儿和粉儿。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无论在哪个时代,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像宝钗这种天生丽质、准备入宫聘选的,更应该要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才对。不戴些花儿和适当涂些粉儿,她怎么能做到艳煞旁人呢?像宝钗这种目测智商超过120的人,不可能会在这方面犯傻啊。
宝钗当然不傻,事实上她这样做是另有内情。
宝钗家是皇商,和贾家、史家、王家并称为“金陵四大家族”,“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说的正是她们薛家。但是曾经把珍珠当如土、把金子当作铁的薛家,在宝钗的父亲死了以后,开始走下坡路。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宝钗的哥哥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于是趁机拐骗起来,导致薛家的生意越来越差。
眼看自己的“呆霸王”哥哥薛蟠是个“如果靠得住,公猪也会上树”的人,宝钗当然不忍袖手旁观、看着自己家的生意一天天衰败下去,所以她特别留意这方面的事情,为母亲薛姨妈分忧解劳。
虽然宝钗和薛姨妈仍然苦心经营家里的生意,但是无奈薛家的衰落已是大势。深知这一点的宝钗,知道要节流的重要性,所以先从自身做起,大大减少了自己的化妆品和饰品的数量,于是就离那些花儿和粉儿远远的。
宝钗曾经跟家庭贫寒的邢岫烟说过,戴金戴玉、红妆于人前,这些事情是大官富贵之家的千金小姐热衷做的,她七八年前也是把自己打扮得粉光满面的。但是,后来薛家日渐败落,当家才知道柴米油盐贵的宝钗,开始懂得节约、于是大大减少了在妆饰方面的支出,现在从头到脚都没有那些富丽闲妆。
那些不当家、自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的千金小姐,当然恨不得把自己化成一朵花。面对这些千金小姐的浓妆艳抹,素妆的宝钗并没有拿自己和她们进行比较。同时,宝钗也劝邢岫烟不要跟这些千金小姐进行比较,毕竟人比人、气死人,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就冲这点,已经值得我们举起大拇指给宝钗点赞,持家有道、素妆出镜的她是妖艳女子中的一股清流。
我认为很多女生都应该学习宝钗这一点,虽然化化妆还是要的,但是有些女生脸上涂的粉底的厚度实在是太触目惊心,估计都可以直接卸下来当作做面包的面粉了。
宝钗没有浓妆艳抹,但是她的魅力却丝毫不减、可见内在美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胜过外在美的。
宝钗除了在妆饰上大减支出,在其它方面也进行断舍离。
有一次,贾母带领一大帮人去到宝钗在大观园的住所蘅芜苑,结果一进屋发现:屋里跟雪洞一样,里面更是什么玩的东西都没有。桌子上只有一个插着几枝菊花的土定花瓶,摆着两本书,和茶具。床上只吊着青纱蚊帐,被褥也十分朴素。
看不下去的贾母忍不住叹息着说,宝钗这孩子太老实了。贾母认为宝钗如果没有可以摆设的东西,可以大方地问王夫人或者凤姐要一些。
于是,贾母让鸳鸯去取了一些古董过来,同时责怪王熙凤不送一些玩的东西来给宝钗,这是小器之家的做法。
王夫人和凤姐才告诉贾母,是宝钗自己不要的。她们原本有送这些东西过来,但都被宝钗退回去了。薛姨妈也透露,宝钗在家里也不大弄这些东西。
由此可见,宝钗真的是一个很节省的人。她入住贾府的时候,不过才14岁,年纪这么小却已经懂得了“断舍离”的道理,这真的不得不让那些比她大得多的败家娘们和爷们汗颜不已。
这也是后来贾家选择她、而不是林黛玉做宝玉的妻子的一个重要原因。毕竟在持家有道、深得人心这方面,宝钗是胜过黛玉的。荣国府交给宝钗来管理,她一定可以管理得比王熙凤更好,毕竟凤姐对下人太过严厉和狠毒,阴沟翻船是迟早的事,后来王熙凤被休、沦为阶下囚正正说明了这一点。
综上所述,宝钗不爱花儿与粉儿其实是另有内情,这个内情就是她要节流。保持朴素和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这点在宝钗身上显露无疑。
都说由奢入俭难,但宝钗不正做到了这一点吗?曾经她也是可以红妆出镜,但是眼看家里的生意日渐败落之后,还是青春美少女的宝钗却能迅速作出调整、从自身开始实行节俭之道。这点实在是难能可贵,值得我们给她狠狠点赞。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其实是非常欣赏宝钗的。在他看来,宝钗就是中国古代贤惠女性的一个典型代表,试问又有几个人敢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自己的贤惠和才华能胜过宝钗呢?
很多红学专家和《红楼梦》的读者,都对宝钗有误解,老是盯着她的一点小过错大加讽刺,并强行说是曹雪芹的原意。
我深信《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自首,就在于曹雪芹在这本书中对人性的刻画是最深刻的。我们可以看到,在《红楼梦》中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然而不完美才是人性的真相。
虽然宝钗并不完美、也曾犯过一些错,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那些批评宝钗的人,其实自己的缺点比宝钗至少多10倍,只是不敢去面对自己的缺点、却只顾盯着别人的一些缺点大做文章而已。
曹雪芹写《红楼梦》、写宝钗,除了希望我们能将她做得不好的地方引以为鉴、并进行改进之外,但更多的是希望我们学习她做得好的地方,比如这篇文中提到的节俭之德,这样我们才是真正读懂了曹公的不惜花了十年来修改《红楼梦》、字字皆是血的良苦用心!
对于宝钗,你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下面留言和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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