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感下的北京中年"这篇文章。在保险的角度说一下,先说赔偿型的健康险——重疾险:
文中这个病人的情况显然不属于重大疾病。因为"重大疾病"不是一个范畴,而是合同条款里一一具体定义的。据我所知,还没见过有"流感"这个病种的重疾险,包括轻症病种。我想也不大可能有,因为流感这种病连医生也很难定义,有具体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什么都是"可能"。当然,毋庸讳言,有重疾险,遇到这种病是不大可能按照重疾赔的。当然并不是说保险对这种情况无能为力!
首先,这种病情,在病人还未身故的时候,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符合"生命终末期"这项保障利益的定义了:所有治疗仅以减轻痛苦为目的,并且以现有临床经验患者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可以在身故以前按"生命终末期"理赔。不过不是所有的健康险都有"生命终末期"这项利益。我们有,别的公司可能也有。
诚然,这个"生命终末期"利益,其价值存疑。我想大约是可以给到想"赌一把"的病人家庭增加一点"赌注",或者增加信心。如果不想"最后赌一把"呢?那就是身故理赔兜底。
身故赔偿的价值似乎比"生命终末期"更确定:就是在无法挽回的情况下,给家人留一笔钱。往长远说,是最大限度尽自己的责任。就说眼下起码也是自己巨额医疗费的补偿,让这个家有元气恢复生机。
然后接着再说另一种更常见的健康险,报销医疗费的"百万医疗"。前两天跟客户谈到"如果我花了巨额的医疗费,却又不是这些病种当中的一种,那我的医疗费怎么办?"我的回答是"百万医疗"险。这种保险目前在市面上很流行,共同特征是报销限额在100万或以上,不限医保范围,100%报销(限额、范围、比例,这是所有报销型保险的三要素)。这种保险就是针对医疗费巨大这种情况的。总之,小病靠医保,中病或者中大病靠"百万医疗",大病靠重疾险。
因为重疾险通常是长期(几十年乃至终身)的,这意味着它成本不会太低,而且没有强制性,所以容易被忽视,或者优先级排得不高。但你会发现,最终兜底的只能是重疾险,也只有这种保险能确定跟到老。而这种保险至少目前看只有年轻时能投保。这也是我一说到业务就总是三句话不离重疾的根本原因。
保险公司会有一些控制自己风险的动作,比如重疾险里边,重疾、身故、生命终末期,三项利益不能兼得,先赔了哪个,另外两个就没了。再比如一些更猥琐更隐蔽的风控,比如"百万医疗"可能会停售,可能会涨价,还可能在续保时由于过去的理赔情况而设置额外条件。比如除外(不赔)一些疾病。这些风控条件不会明明白白写合同里。其实基于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的简单事实,这很容易理解。只是有时人们会产生一些错觉。
与买其他东西相比,买保险的体验确实不太亲和,而且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可这是病中的你唯一能为家人做的。也是你在健康时唯一能为病中的自己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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