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学画,37岁死亡。
他活了37年,可是在人们心里最重要的,是那十年。如果没有那十年,那世上就不会有《向日葵》,不会有《星月夜》,不会有《鸢尾花》,不会有《乌鸦群飞的麦田》,也不会有文森特·梵高。他用十年成就了:“只要活着的人还活着,那么死去的人就不会死去。”
他是热情的,对大自然热情,对生灵热情,他大胆的在画布上洒下油彩。笔触张狂有力,他说他的心里有一团火。他的呐喊和挣扎埋藏在起伏无定的山峦之中。
他是冷漠的,对世俗冷漠,对平凡冷漠,对流言蜚语冷漠。他想让人理解,可又怕让人理解。
他是孤独的,如同一只困兽。孤单一人,感到恐惧。他成了世界的承受者,看透了开始与结束。他双眼充满的泪水,一切都在沉沦。
他是温柔的,他会小跑过去,上气不接下气,结结巴巴地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后来,有了一切。最后,又失去一切。
他可以通过一颗星星来表达希望,可以通过色彩来表达内心深处的渴望。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如同一缕金色的火焰,囚禁在向日葵的花蕊之中。
星辰是逝去的诗人们的灵魂,但是要成为星辰,就必须去死亡。他不想再等了,于是在 那片金黄色的麦田,他扣响了枪支。他的血染红了麦田,染红了回家的小路,染红了黄房子。从此,他只在去星空的路上徜徉散步。
上帝给了人们有限的力量,可是却又同时赐给人们无限的欲望。于是,痛苦将无处不在。
我今年39岁,如果我能再活37年,那享年76岁。比中国女人平均77.37岁还少一年多。似乎,一切都可以重来,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可是,我不会画画。那就去学。我去看梵高,看莫奈,看达芬奇,看伦勃朗······我被每一个艺术家折服。我的眼睛,留在青穗的集体沉默里。看那熠熠生辉的星空灿烂,那刚劲强健的丝杉麦田。断耳,赤发,坏牙、恶梦,羊癫疯,日记和信,医师和病床,亲爱的弟弟啊,砰的一声。一颗慷慨的心脏,并成满地的葵花,满天的太阳。
过去的日子再也不复返,现在的我,想重活一个梵高。不需要他身后的万丈光环,望能如他一般去体会这人间疾苦。坚持热爱,足够善良,足够明亮。即使不断遭遇挫折,身心疲惫,处于崩溃的边缘,也要正视人生,用一个孩子般的单纯与天真,去拥抱生活。
当生命的颜色与天空相近,那么人们就不会惧怕雷电。
我想:重活一个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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