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焦艳丰《中小学课题研究》64
教育观察法,
观察法的概念是研究者凭借自身的感觉器官和其他辅助工具,在教育活动的自然状态下,对研究对象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和研究的方法。
观察法的优势有五点,观察者可以直接看到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不是二手资料。观察者看到的是自然状态下的行为,而不是被认为理所当然,被期望的或者被人们忽视的行为。精心策划好的观察,避免了由于现场观察和事故回顾之间的时间间隔而导致的选择性回忆和错误性回忆,从被观察者的角度来看,他们有可能更喜欢研究者到现场来看,而不是耗时费力的接受采访和填写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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