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经与一个女生谈恋爱的时候,第一次这位女生让我说:“我喜欢你”,我鼓了很大的勇气说了“我喜欢你”,两个人相拥,那个时候感觉我们就是全世界。
与这个女孩交往时间长了,她会不断的问我:“你爱我吗?”,当我听到“爱”这个字的时候,当时的自己认为“爱”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字眼,自己虽然嘴上会附和“我爱你”,但内心独白:我喜欢你,但还不到“爱”的程度。
喜欢、爱、在一起为了体现自己的负责任,与这个女孩结婚,婚后她会不时地让我说:“老婆,我爱你”,现在回看,她一定小的时候很缺“爱”。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的蜜月期过得很顺利,孩子的出生、母亲搬来住、婆媳的矛盾,让自己裹挟其中,无力解决,最终导致婚姻破裂,以离婚告终。
喜欢、爱、在一起现在再回顾这段婚姻,以彼此自私的需要为始,最终也为了彼此的自私付出了代价。曾经婚后有一段时间,我会问自己:“难道婚姻真得像别人说的把短期非法的嫖娼变成长期合法的性生活吗?”,我追问了好久,没有答案,最终还真就摆脱不了认知的限制。
曾经“为了孩子”,也迫于生活,前妻搬到娘家去住,我一个月去看一趟,自己的单肩包里塞满了避孕套,那时候脑子里只有“性”,没有“爱”。
喜欢、爱、在一起喜欢是想占有,是他(她)身上有你没有但你又很想有的品质,目的大部分是自私的;爱是成全,是支持,是希望他(她)好,既使他(她)没有选择你,也没有“在一起”,也依然会祝福他(她),这不是“阿Q”精神胜利法,这时候的目的还有一点自私,虽然不说透,其实对于没有“在一起”,还有些许遗憾;而在一起,不仅是彼此合适,而是彼此懂得,彼此迁就,彼此接纳并欣赏,总得感觉是舒服,彼此做那个“内心的”自己,不伪装,不拧把,不委屈,让生命自由流动,与这个世界友好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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