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服人而非以理服人
礼作为中华传统的美德,在我眼里更多的是一种繁文缛节,受西方法制制度的影响,在我处事原则中,是非对错占了很大的一部分。成王败寇,运行规律在我这里转化为更多的歧视,处在这样的状态的我,自然很危险。
在经济学里凡歧视必有代价,这个代价有些是显性的,有些则是隐形的。就拿尊重来说,歧视那些不如自己的,明面上是失去了对接的资源。深层次的是你的内心已经拒绝了这种文化。这样的道理我讲的不是很清楚,只是心里深深地有所感触。
“理”只能把事作对,而“礼”才能把事做好。这样的道理我是经过深层次的洗礼才悟出来的。我们都说是有理走遍天下,更准确的是有礼走遍天下。礼中包涵理,只有理就只有是非,拥有是非之心只能存在在心里,面对具体的事上要具体分析,给错的人三分薄面更应该我们学习。正所谓原则不变,变的是方法。
我慢慢在理解中国的中庸之道,中庸就是太极,太极里有阴阳,而阴阳就是对错,大凡长久的存在状态里对错是分不清,早已融合一体了。正如人,这个复杂的综合体。
曾仕强教授讲过一个例子,家里两个小孩打架,父亲把小孩各自罚站,然后叫过来询问,问大儿子。说:“这次事情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是你挑的事,那我为什么还罚弟弟呢?”大儿子赶紧回答:“父亲是给我面子。”父亲怒喝:“给你面子,我没有是非了吗!”大儿子赶紧说:“您这样做,是让我更加爱护弟弟。”父亲点了点头,把小儿子叫了过来。问小儿子:“今天是谁的对错,小儿子说是我的。”父亲脸色一变说:“你说实话,如果是哥哥的错,你要说出来。”小儿子赶紧说:“我和哥哥都有错。”父亲接着说我这样处罚你觉得怎么样,小儿子连连点头。父亲脸色稍许温和对小儿子说:“若是哥哥的错,我只罚哥哥就好。”小儿子连忙说:“这样处罚就挺好的。”父亲忙问为什么,小儿子低头小声说:“有次你没有罚我,只罚了哥哥,下来揍我被揍的好惨。这样处罚这件事就了了。”父亲点了点头。
中国人处事往往,是非存心间,以礼服人,想的是长远,做的是糊涂。这是一种生存哲学。
孔子读完易经后,写下自己卦“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十五岁是学习人生的道理,从书本身边到社会再到自然。三十岁就开始确立自己处事原则,所谓的内功心法。十五年的磨砺并非是具体的数字,而是确立的阶段。我正在处在这个阶段,我所感悟的就是有礼走遍天下,心中存敬畏,对卑微的敬畏就是对生命的敬畏。
以礼服人而非以理服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