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康有为 大同书
去级界平民族
人类之苦不平等者,莫若无端立级哉!其大类有三:一曰贱族,二曰奴隶,三曰妇女。夫不平之法,不独反于天之公理,实有害于人之发达,观印度而知之矣。印人在昔有四种:
一曰婆罗门,为净行者,或出家,或在家修净行而涅盘者;
二曰刹帝利,为王种,奕世君临,统辖其余之三姓者;
三曰吠舍,旧曰毗舍,为商贾,贸易有无者;
四曰戍陀罗,旧云首陀,为农民及奴身勤稼穑者。首陀内分贱族七十余,今略举数种如下:
一曰配哈,为工,服役于刹帝利者,不食肉葱,不饮酒;
二曰摭麻,作下工,一切肉皆食;
三曰巫士哈,打猎,食蛇鼠,作路工;
四曰拖卑,洗衣者;
五曰咩打,作扫地除粪之工者;
六曰冬,抬死人而烧之者。
以上皆贱役,而以咩打及冬为最下。贱族之中,皆不得为官为士,而各贱族各专其职,不得改役他业,不得通婚姻,子子孙孙世为之。
凡此各种族皆分级隔绝,不得通婚、交接;皆限其位业,不得逾越上达。故苟生于下族,虽有至圣人豪,不得为仕宦师长,不知不识以了其生。故印度人虽有二万万,除妇女严禁外,实一万万;而此一万万人者,除去诸劣下种外,仅婆罗门、刹帝利不过一二千万人耳。全国命之所寄在此一二千万人中,其余二万万人,虽有智勇,无能为役,此其国所以一败涂地而不可振救也。盖不平等之法,自弃其种族甚矣。自埃及、巴比伦、希腊皆有族级奴隶之别,东方亦然。欧洲中世有大僧、贵族、平民、奴隶之异,压制既甚,故以欧人之慧,千年黑暗,不能进化。法大革命,实为去此阶级,故各国效之而收大效。近百年则平民之权日兴,奴隶之制尽释,虽有贵族、大僧,而事权日落,与君权而并替。盖平等之理日明,故富强之效日着,此其大验矣。日本昔有封建,于是有王朝公卿,有藩侯,有士族,有平民,颇与春秋时相类;自维新后一扫而空,故能骤强。今埃及、突厥、波斯、俄罗斯有君主、大僧、世爵、平民、奴隶五等,故突厥弱,俄虽外强而中僵。美之人民至平等,既不立君主而为统领。自华盛顿立宪法,视世爵为叛逆,虽有大僧而不得入衙署、干公事。林肯之放黑奴也,动兵流血,力战而争之,故美国之人举国皆平民,至为平等,虽待黑人未平,亦升平世之先声矣,故至为治强富乐。中国当春秋以前有封建世爵,诸侯既世其国,大夫又世其家,故虽以蕞尔之诸侯,而鲁之三桓,郑之七穆,楚之屈、景,齐之国、高,宋之华、荡,皆以世卿为之;士人、民家,则虽以孔子之至圣,仅摄相事;颜、闵之上贤,不得一命。当时无印度之弊,颇类欧洲之中世、日本维新以前矣,自孔子创平等之义,明一统以去封建,讥世卿以去世官,授田制产以去奴隶,作《春秋》、立宪法以限君权,不自尊其徒属而去大僧,于是中国之俗,阶级尽扫,人人皆为平民,人人皆可由白屋而为王侯、卿相、师儒,人人皆可奋志青云,发扬蹈厉,无阶级之害。此真孔子非常之大功也,盖先欧洲二千年行之,中国之强盛过于印度,皆由于此。惟君权虽有义理以责任之而专制不除,奴隶虽经光武用孔教之义频免为良人,而明以后投大户者不绝,及乐户、丐户、蛋户之名,尚有不尽得为平民者;而妇女之禁抑未解。三者尚未改,故平等之义未尽,而愚弱亦从之。虽然,人民男子之自由至矣,但一间未达耳,真可以一变至道者也。夫人类之生,皆本于天,同为兄弟,实为平等,岂可妄分流品,而有所轻重,有所摈斥哉!且以事势言之,凡多为阶级而人类不平等者,人必愚而苦,国必弱而亡,印度是矣;凡扫尽阶级而人类平等者,人必智而乐,国必盛而治,如美国是也。其它人民、国势之愚智、苦乐、强弱、盛衰,皆视其人民平等不平等之多少分数为之,平之为义大矣哉!故孔子之于天下,不言治而言平,而于《春秋》三世进化,特以升平、太平言之也。
方今各国,奴隶之制尽解,卖买人口之风已禁,即俄最多奴,亦已除免。我国孔子创无奴之义,光武实施免奴之制,实于大地首行之,其于平等之道有光哉!林肯以铁血行之,风动大地,然尚为光武之后学而已。然方今中国奴制未除,以同为黄帝之子孙,不幸贫而见鬻,遂抑及世世子孙不得比于人列,伤哉!同类自相践踏,何其愚也!夫林肯于黑奴之异类异状,犹以人类平等之义,捐白人无量之肝脑膏血而救之,而我国奴隶皆出三皇五帝神明之裔,考其远祖皆为弟兄,而忍以一日之贫,凌辱其兄弟无量世胄,此其愧于林肯,岂可言哉!故以天下之公理言之,人各有自主独立之权,当为平等,不当有奴;以人之事势言之,平等则智乐而盛强,不平等则愚苦而衰弱,不可有奴;以中国人类之谱系言之,则同出一祖,同为族属兄弟,不忍有奴。上之失孔子之圣制,下之愧光武、林肯之仁心。故免奴之制,他国即不行,而中国当先行者也;中国今而不行,可为大耻也。
今以中国之奴制考之,自古战争,俘掠人口,于是用以为奴隶;又有鬻卖人口者,收为奴婢以供富贵者之用。然三代皆有井田以授民,人人有百亩之田,安有为奴者。孔子手定《六经》,灭去奴隶,其于人类,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之等,无有为奴者也。故《六经》无“奴隶”字,《论语》“箕子为奴”,盖攻纣之暴以叔父为奴用耳,非真奴也。战国及秦、汉之争,多虏掠人口,而又有髡钳为奴之罚,故复有奴。刘歆伪为《周官》,以汉制饰之,乃托为罪隶、闽隶、蛮隶,夷隶、貉隶诸名,以为周公之制。然光武尊用儒术,特举大典,累下诏书,免奴婢为良人。今以《后汉书?光武本纪》按之:建武六年十一月丁卯,“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建武十三年平蜀,十二月,“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悉听之;敢拘留者,以略人法从事”。建武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卖者无还直”。嗟乎,孔教之行,免奴之制,中国先创二千年矣,真于大地最光哉!
其后蒙古以兵力灭服各国,虏其人民以为奴隶。盖胡狄之俗专以强力,故以奴为常,人臣庶民之家能虏人者,即以为奴,而人主亦以群臣为奴,而中国实无是也。不幸有刘歆伪《周官》之制,故人忘孔子之大义,以为周公所有,故明世复盛行之。粮税日重,人皆投大户以求免税,故近世奴隶虽不多而不能绝焉。然十八行省中,惟广东、江、浙略有之,余省亦殆无奴矣。至八旗之制既以奴才为称,而旗户之下复有包衣;又于罪罚者,有“发黑龙江披甲为奴”之制,此皆为蒙古之遗风,而复秦、汉虏掠人口为奴、髡钳为奴之制,是退化也,违公理而失孔子之圣制甚矣。吾先祖连州公(讳赞修)尝为连州训导,有子弟自安南买得奴还,皆放之;又在连州得奴,还其券而遣之,谓“岂可以数十金抑人累世乎!”仁哉!今中国之奴不多,即有之,皆以名分抑之,但供祠墓洒扫之役,非一私人所役使者也。有之,于人民之所益无几;免之,于人民之所损无几,盖举国皆用雇役久矣。广东大姓之奴隶多有千数百人,亦自力田服贾,除以岁时供祠墓之役,皆与主人无关,近多有出洋致富者矣。虽谓购奴有费,而用之数世,偿之已多。今宜发明公理,用孔子之义,引光武之制,将所有奴籍悉予除免,尽为良人,悉听于原地杂居,庶黄帝子孙同尽平等,而才杰之民得以奋兴,既免有奴之耻,又得多民之益,一举而三善备,孰有过于此乎!夫人为天所生,民为国所有,非一家一民所能私也。免奴之制固所宜然,而购奴之费究有自来,骤出令免之,有奴之家必生怨心,宜有以分别处之。
一、奴之已有子孙者及已聚族众者,其服已久,足偿所费,以仁人之心,岂宜沿恶俗而多求,是宜概行豁免,不许苛责。惟奴于本主及其祖宗究有恩义,宜当报效,可各捐银十元或五元以酬原主,许其分年摊交以代扫除祠墓之费,则其原主可无怨矣。
一、新买之奴改为雇仆,不论买价多少,以十年为例,摊算扣除。其年限满者准其免工,未满者准照年限捐赎,无力捐赎者再从工役,如其年限。其奴之名义先为除免,婢亦同此,改为雇役,免除婢名。皆以年限扣除,准其以银捐赎。其有主人加以烙灼苛暴者,许其告所在有司,立予免除,不扣年限。
一、自定除免奴婢例后,不许买卖人口。盖人者天之所生,民者国之所有,买者侵人自主独立之权,卖者失己自主独立之权,皆不可也。其有犯者罪之。
一、蛋户、乐户、丐户之别异流品,不过以其执业过贱而抑之耳。然蛋户操舟,与为农工何异。乐户执钥,尤为雅业,何贱之有!丐户则宜编于恤贫院,督以作工而教诲之,岂可永远黜弃、摈出平民,俾其世代子孙贱不得伸焉?若夫优倡、皂隶,并斥流外,原其执业太贱而身近官人,恐其转瞬变化,即服官在上,以浊流杂清流、以贱人凌贵人耳。此在君权独私之世,故虑防宜深,若宪法既立,清议盈涂,报纸溢国,岂易私一下流而授以官哉!若夫优者实为乐人,古之贤者所托,而今各国学校之所学,风俗教化恒必由之,今中外贵人亦多戏友,此更无待于摈斥矣。皂隶虽役于官,然力抑其进上之途,则彼愈无发扬之望。夫人必有希望之心,乃有进上之志,今既绝之于进上之途,则彼不丛恶而包羞、作奸而犯法,将何为矣?是迫之使为恶,甚不然也。立法者将导人以上达,则人争向上而为义;将抑人以下达,则人争向下流而为恶,夫何事导人为恶哉!今中国皂隶之无耻而为恶至矣,民受其害甚矣,为良吏者开口辄言严胥差,盖由习俗之深而先以恶人待之也。夫皂隶既不能免,则岂可使环官之左右者皆恶人,而待官之一人严之乎?此亦立法者之过也。古之府史胥徒,皆为庶人在官,汉之吏役,并与登进,各国同之。然则摈黜皂隶,乃近世不平之法也。人权之自立既明,男女绝无怨旷之苦,时无倡家,可不须禁。然则向来所有蛋户、乐户、丐户、优倡、皂隶,皆多为品流,有害平等之义,有损生民之用,宜予蠲除,概为平民,一变至道,近于太平矣。
印度种族阶级之制最害,故其众多种族,贵之若婆罗门、刹帝利、吠舍、戍陀罗,贱之若首陀中之配哈、摭麻、巫士哈、拖卑、咩打、冬等名目族级,宜予淘汰删除,概为平等。先奖以通业,次导以通姻,化之既久,平等成风,然后大同可期也。埃及、突厥、波斯尚有奴俗,皆当一律铲除,以昭太平之化。各国奴风既扫,尽为平民,惟世爵未除,大僧尚尊,皇族尚在。数百年后,民权日盛,各国之为民主日多,必从美国之例,世爵亦除而禁之,视为叛逆矣。天演之哲学日明,耶、佛、回教日少日弱,新教日出,大僧日少而日衰,久必化为平等矣。各国既尽改为民主统领,亦无帝王,亦无君主,自无皇族,不待平而已平,男女之权又已独立。至于是时也,全世界人类尽为平等,则太平之效渐着矣。
同种国既合一矣,既大同矣,而民族之混同为难。然其教化相等,面目相等,既经混一之同教同养,即无自分其民族之高下,则平等相亲,固自易易。若欧洲之罗马、条顿、斯拉夫族,本自全同,固易合一;即亚洲之华夏族、蒙古族、日本族,一被同等之教化,其智能皆相类,面目亦相同,则亦至易合同而化矣。所最难合同而化者,人种颜色绝殊异者也。今世界中有白色种者,有黄色种者,有棕色种者,有黑色种者,面色绝异,神气迥殊,如之何而能化之也?
于全世界中,银色之人种横绝地球,而金色之人种尤居多数,是黄白二物据有全世界。白种之强固居优胜,而黄种之多而且智,只有合同而化,亦万无可灭之理。吾见吾国人久游英、澳,或在国中而精选饮食,能采西法之良而养生者,颜如渥丹,与欧人同。凡日食用煎牛肉半生熟、血尚红滴者,行之数月,面即如涂脂矣。若多行太阳之中,挹受日光,游居通风之地,吸受空气,加以二三代合种之传,稍移南人于北地,更易山人于江滨,不过百年,黄种之人,皆渐为白色,加以通种,自能合化,故不待大同之成,黄人已尽为白人矣。是二种者已合为一色,无自辨别,惟棕、黑二种与白人远绝,真难为合者也。
棕色者,目光黯然,面色昧然,神疲气苶,性懒心愚,耗矣微哉,几与黑人近矣!然头尚端正,下颏不出,则脑质非极下也,但多近热带,发泄过多;或崎岖山谷,服食不良致然耳。欲补救之,一曰移地,二曰通种,先变为黄人,则再变为白人不难矣。移地之法,凡热带棕人皆移居冷带近海沿江之地,改其服食,易腥食者为熟食,去其虫草之不宜于人胃者,改其宫室之太温而不通风透日者,则二三百年代为改良,可进化为黄色不难也。通种之法,则高悬赏令,凡有黄、白之女与棕人之男合婚者,则优赏而厚礼之,赠以仁人宝星,名曰“改良人种”,若是则进为黄种人尤易易也,经大同后三数百年可矣。
惟黑种之人,铁面银牙,目光睒睒,上额向后,下颏向前,至蠢极愚,望之可憎可畏;其与白人、黄人资格之相远也,有若天仙之与地狱之鬼也,岂止西旅、南威之与无盐、嫫母哉!印度尚可,非洲尤甚,几无妙药可以改良矣。盖生当热带之极,积百千世传种之所成,故其黑如漆,热气发泄,传种既愚,愈传而愈甚,诚非一日之可变易也,此真圣医之所束手矣。虽欲易种,而谁与易之,黄、白二色人岂肯与通婚哉?虽重赏无济矣。伦敦昔开人种会,有学问之女与非洲黑人交者,此偶试之耳,必无多人愿之矣。美国人言平等,而不肯举黑人入仕,不许黑人入客店,不许黑人坐头等车,同席有黑人者,虽宦学必不齿焉。即有贤总统力扶之而无补也,实色不同也。然则如之何?然而转移之亦非绝不可也,但多需岁月耳。以吾观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黄蓝,华人亦然,则皆以土地移人面色而已。以英人之白而易变退化若此,则黑人之进化改良者,当亦以移地而得之矣。拟空全球热带之地,不以居产妇、婴儿,但供农、工、商、牧之用。其现居热带之黑人皆移居美洲、加拿大中及瑞典、挪威之北,以实空虚,改其服食,去其食生虫、毒草之胀腹而害体者,经二三百年,传四五世后,颜色必可变为棕色。更悬重赏,令棕人之妇女与之合婚,其赏仁人宝星亦曰“改良人种”,经数百年必可大改色矣。
大抵由非洲奇黑之人数百年可进为印度之黑人,由印度之黑人数百年可进为棕人,不二三百年可进为黄人,不百数十年可变为白人。由是推之,速则七百年,迟则千年,黑人亦可尽为白人矣。服食既美,教化既同,形貌亦改,头目自殊。虎入海而股化为翅,鱼入洞而目渐即盲,积世积年,移之以渐。故经大同后,行化千年,全地人种,颜色同一,状貌同一,长短同一,灵明同一,是为人种大同。合同而化,其在千年乎!其在千年乎!当是时也,全世界人皆美好,由今观之,望若神仙矣。
去种界同人类
人之恒言曰“天下国家”。凡有小界者,皆最妨害大界者也。小界之立愈多,则进于大界之害愈大。故有家界以保人,国界以保民,而于大同太平之发达愈难。若吾中国,省、府、州、县、局、乡、姓、房之界既立,而私其某省、某府、某州、某县、某局、某乡、某姓、某房以仇敌异省、异府、异州、异县、异局、异乡、异姓、异房者至矣。故人道以大同为至乐,而人道之始则以多分异为自保,皆无如何之势也。今如家界云矣,国界去矣,而尚有一非常大界以妨害大同太平之道者,则种族之界其最难者也。
今全地之大,人类各自生发,种族无量,而以优胜劣败之理先后倾覆,以迄于今,存者则欧洲之白种,亚洲之黄种,非洲之黑种,太平洋、南洋各岛之棕色种焉。是数者,虽于今有强弱,而亦最宜于其地者也。就优胜劣败天演之理论之,则我中国之南,旧为三苗之地,而为我黄帝种神明之裔所辟除;今之匿于湘、粤、滇、黔之苗、猺、狪、獞、黎、狆、{犭冰}等类,乃太古土著之民也,而今遁处深山,种类零落,几于尽矣。美洲烟剪之土人,今皆为白人所驱,所余不及百万;澳洲之土人,百年前数凡百万,今仅万数;檀香山之岛人,今亦零落余数万;即印度数千年前之土民,亦为亚利安族所夷灭。以此而推,今若非洲之黑人虽有万万,千数百年皆为白人所夷灭,否则白黑交种,同化于白人,此天演之无可逃者也。方今列国并争,必千数百年后乃渐入大同之域,而诸黑、棕种人,经此千数百年强弱之淘汰,耗矣哀哉,恐其不能遗种于大同之新世矣,即有遗种乎,存者无几矣。印度人种皆黑色,貌狞恶,以其地热;英人居者传种,皆变为黄蓝之色,故亦畏居之。印人贫者居宅卑狭秽臭,故每岁疫死者辄数十万,是岂能繁其类乎!经千数百年,英人之居者日繁,印种殆亦零落渐少。故至大同之世,只有白种、黄种之存,其黑人、棕种殆皆扫地尽矣,惟印度人略有存者,亦多迁之四方而稍变其种色矣。
夫大同太平之世,人类平等,人类大同,此固公理也。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凡言平等者,必其物之才性、知识、形状、体格有可以平等者,乃可以平等行之。非然者,虽强以国律,迫以君势,率以公理,亦有不能行者焉。夫见犬马而拜者,人必狂之;食鸡豕者无科以偿命之律,物之不平也久矣。惟人亦然。故放黑奴之高义,林肯能糜兵流血以为之;而至今美国之人,不肯与黑人齿,不许黑人同席而食,同席而坐,不许黑人入头等之舟车,不许黑人入客店。黑人之被选举为小吏者,美国人犹共挤之;黑人之有学行者,总统礼之,美国人犹非笑之。然黑人之身,腥不可闻,则种界之难平,不独学识才能下者不能平等,即学识才能绝出,而以形色不同,犹共挤之。故大同之世,白人、黄人才能、形状相去不远,可以平等。其黑人之形状也,铁面银牙,斜颔若猪,直视若牛,满胸长毛,手足深黑,蠢若羊豕,望之生畏。此而欲窈窕白女与之相亲,同等同食,盖亦难矣。然则欲人类之平等大同,何可得哉!
夫欲合人类于平等大同,必自人类之形状、体格相同始,苟形状、体格既不同,则礼节、事业、亲爱自不能同。夫欲合形状、体格绝不同而变之使同,舍男女交合之法,无能变之者矣。以白女之都丽与黑人之怪丑,而欲交合以变种,此人情所万不愿者也。今美中间有之,然未几而同化于白人矣;然则欲化黑人之形状、体格与白人同,殆无由也。变形无由,淘汰不尽,则世界终无由至于大同也。
夫人之形色、体格,有出于人种,有出于地宜,有出于天时,有出于饮食、起居、宫室、运动,相错相合而后成。加拿大有一华人,入山采金,迷道而依于烟剪人,随之食生鱼、树叶,而变为喉音,皆作卡渠忌之声,其后遂如哑矣,面形亦变矣,而能作中国字,自称中国人。又有入亚齐诸岛深林中,见人形而满身皆长毛作绿色者,亦能写中国字,自称中国人,误入深山不能出,采树叶果实及鸟肉为食,遂变身形。以此推云南野人山之毛人,皆由不火食之故,故生毛耳,若改火食,毛即脱落。当太古未知火化以前,吾人类之先殆皆毛人耳。而加拿大与美之烟剪人,待吾华人甚亲。传闻其酋长之先尚藏有中国文字,谓昔华人泛海飘泊而至美洲,遂流落于今加拿大,长其子孙,尚有地名李陵台焉。墨西哥文亦方密类吾古文,考美洲土人实自鲜卑移种,自甘查甲至亚拉士加避寒,遵海而南,得墨西哥而居;其蔑罅郁架丹故宫,皆类北方庙宇,文亦方密。鲜卑与中国通,故相类也。或谓日本渔人飘泊流落者也,以食树叶生鱼,故音容尽变,灵性亦蠢矣。若粤之生猺、生黎,台湾之生番,面形横阔而肉红黑,悍气如野兽;有买其少女归而育之,长大则渐娟好如常人。而华人乡曲之童子,十二龄往加拿大,入于一白人家,至十七八岁,则红白肥壮如白人焉。盖欧、美人日必肉食,其牛羊之肉必全用脔,不洗其血,不碎切而走其血,肉必烧煎而后食之,故面色多红,盖血盛也。中华人久为西食者皆然。又血色得于日光,而体健在于运动。今白人自入童学,每日即有体操,皆习兵以强筋骨,暮皆出游以迎风日,屋旁必有花木以吸养气,屋窗多用玻璃以透日光,兴居有时,作工有节,加以食肉烧煎,故体强魄壮,色红肉腴。日本人颇讲体操而不知肉食,又无烧煎,故不能变。中国人本多肉食,调和最良,异日用全脔烧煎之食,又幼稚先行体操运动之法,长大加游吸风日之益,而花木玻璃窗并行多置,则百年之后,肉色、面貌必与欧、美相近,无复有黄馘菜色者矣。况他日内地杂居之后,必多杂婚,两种男女之交,更足为形貌、体格之变。大同之世在千数百年后,至于此时,黄种人之色状体格必与欧、美无分,其为大同,殆甚易易。若夫粤人之居于江、浙者,亦复稍增红润,而归粤即复黄瘦。粤人之来星架坡,肥壮红白者即变为黄黑枯瘦。而英人之久居南洋者皆变黑,一二代居印度者皆变黄蓝,中国人童子之产于欧、美者亦皆红白。以此而知印度、巫来由、亚非利加人种之黑,皆由热地所蒸,积世日甚,故传成黑种,其初亦非然也。故人类之色状、体格视乎饮食、起居、运动,而以传种为甚。而传种之故,因于地宜,积于天时之气候者也。故近热带之人必黑,近冷带之人必白。今欧人之白者,以其居在五十度上下,而又服食起居得宜故也。蒙古、西伯利及烟剪人,虽居五六十度而不白者,以近大陆之沙漠,日光蒸晒太烈。故蒙古人之黑色有与印度同者,盖不如欧人之近北海、地中海,日光为海气摩荡,天气和融故也。即以欧人论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人色即黄而不红,与中国同,盖处温带之地故也。欧洲之突厥人,面貌秀白,与吾江、浙人同,亦其温带之度近同也。惟波罗的海、北海最北,人乃最白耳。故人类所居之地,海陆相均者,冷带之人白,温带之人黄,热带之人黑,其愈近赤道者愈黑,若在冷带而为大陆者形黄,为沙漠者形亦黑;温带之多海者黄而近白,温带之多陆者黄而近黑;热带之近海者棕黄,热带纯陆而沙漠者纯黑:此其大略也。人种者,由地宜天时积成,则亦可迁地而移其形色也。若以棕黑之人迁之四五十度近海之地或三四十度陆地,积世易种,形色必变为黄人。如速变乎,则童婴尤易矣。惟黄人又多与棕黑人交,形色、体格必日变而进上,如谓棕、黑人丑怪,黄、白人必不愿与之交,则不然也。以吾所见,檀香山人、巫来由人皆棕黑者也,印度人则黑如鬼者也,皆怪丑者也。而欧人华人多娶其妇,美之英人多娶烟剪女者。盖凡人久居其地,则心目移易,视为固然,虽有恶者不知为恶也。吾尝问一娶檀山女、印度女者,皆云然。故知他日黄、白人之与棕、黑人杂婚而化其种者,不可胜数也。故欲致诸种人于大同,首在迁地而居之,次在杂婚而化之,末在饮食运动以养之,三者行而种人不化,种界不除,大同不致者,未之有也。当千数百年,黄人既与白人化为一矣,棕、黑人之淘汰变化,余亦无多。如大同之世,行沙汰恶种之方,奖励迁地杂婚之法,则致大同亦易易也。
迁地之法凡印度、非洲中央、南洋近赤道之地,皆不设人本院、慈幼院、诸学院,皆俟成人而后来居之,以绝其热地传黑种之源。其旧有黑人,皆移致之加拿大、南美、巴西之南三四十度者,一以实空虚,一以变形色;或徙其良于波罗的海、地中海、黑海四五六十度之间,务以大同公政府之力迁徙之。其富而能迁者奖励之,其贫不能迁者代迁之,务使无世守其热地以世传其恶种。
杂婚之法:地既迁矣,则与黄人、白人杂居,于是创奖励杂婚之格,凡有男子能与棕、黑人女子交,女子能与棕、黑人男子交者,予以仁人徽章,异其礼貌,则杂婚者众,而人种易变矣。徽章名曰“改良人种”。
或曰:以优种人与劣种人交,不几令优种复变为劣种乎?曰:无伤也,计千数百年后,棕、黑人之遗种无多,遍大地皆黄、白人之种耳。以亿万黄、白之美种与一二棕、黑之恶种杂婚,则一二之劣种少,而旋即以亿万之美种补救弥缝之。
当大同之世,起居服食之精,忧患之少,医术卫生之妙,万不能以今日欧、美比之,则其变化甚速,何忧人种之堕落欤!
改食之法:野人之食,不解火化,多用生食,不知择有益于胃、易化于胃之物,但见可食者即食之。其昆虫异草与胃不宜者,若误食之,胃不消化,胸腹肿胀,面色黄瘦,体气腥膻,皆以所食成之,传世久而化之矣。若改易其食,加以火化,去其昆虫异草与胃腹不宜者,则形色必变,所举加拿大、亚齐之华人既有然矣。然则变棕、黑人之饮食与黄、白人同者,久之必亦为黄、白人矣。或曰:美国之黑人,服食与美人同矣,而身中腥臭之气至今不除,故白人皆畏厌恶贱之。应之曰:是其变也亦不过数十年、一二世耳,以千万世臭秽腥臊之传种而欲以数十年、一二世尽去之,固不如是其易也。然若假以岁年,多历传世,若十数世、千数百年焉,熏香美食与黄、白人同,可决其腥臭必尽而体气皆香也。凡物皆久而后化,麝食香久则香,蜜采花久则甜,此芝室鲍肆之异习而渐化耳。若虑黑人凝久不化,非所惧也。
沙汰之法:其棕、黑人有性情太恶、状貌太恶或有疾者,医者饮以断嗣之药以绝其传种。当千数百年后,大地患在人满,区区黑人之恶种者,诚不必使乱我美种而致退化。以此沙汰,则遗传无多,而迁地杂婚以外,有起居服食以致其养,有学校教育以致其才,何患黑人之不变,进而为大同耶!
人类进化表
据乱世 升平世 太平世
人类多分级。
人类少级。
人类齐同无级。
有帝,有王,有君长,有言去君为叛逆。
无帝王、君长,改为民主统领,有言立帝王、君长为叛逆。
无帝王、君长,亦无统领,但有民举议员以为行政,罢还后为民,有言立统领者以为叛逆。
以世爵、贵族执政,有去名分爵级者,以为谬论。
无贵族执政,虽间存世爵、华族,不过空名,无政权,与齐民等。
无贵族、贱族之别,人人平等,世爵尽废,有言立贵族、世爵者,以为叛逆。
有爵,有官,殊异于平民。
无爵,有官,少异于平民,而罢官后为民。
民举为司事之人,满任后为民,不名为官。
官之等级极多。
官级稍少。
官级极少。
有天子、诸卿、大夫、士。
有统领、大夫、士三等。
只有大夫、士二等。
有皇族,极贵而执政。
皇族虽未废而仅有空名,不执权。无皇族。
有大僧,为法王、法师、法官。
削法王,犹为法师、法官、议员。 无大僧
族分贵贱多级,仕宦有限制,贱族或不得仕宦。
虽有贵贱之族而渐平等,皆得仕宦。无贵贱之族,皆为平民。
族分贵贱,职业各有限制,业不相通。
虽有贵贱之族,而职业无限,得相通。
职业平等,各视其才。
女子依于其夫,为其夫之私属,不得为平人。
女子虽不为夫之私属而无独立权,不得为公民、官吏,仍依于其夫。 女子有独立权,一切与男子无异。
一夫多妻,以男为主,一切听男子所为。
一夫一妻,仍以男为主而妻从之。
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以情好相合,而立和约,有期限,不名夫妇。
族分贵贱,多级数,不通婚。
族虽有贵贱而少级,婚姻渐通。
无贵贱之族,婚姻交通皆平等。
种有黄、白、棕、黑贵贱之殊。
棕、黑之种渐少,或化为黄,只有黄、白,略有贵贱而不甚殊异。 黄、白交合化而为一,无有贵贱。
黄、白、棕、黑之种,有智愚迥别之殊。
棕、黑之种渐少,或化为黄,只有黄、白,略有智愚而不甚悬绝。 诸种合一,并无智愚。
黄、白、棕、黑之体格、长短、强弱、美恶迥殊。
棕、黑之种渐少,或化为黄,只有黄、白,虽有长短,强弱、美恶而不甚悬绝。
诸种体格合一,皆长,皆强,皆美,平等不甚殊。
白、黄、棕、黑之种不通婚姻。
棕、黑之种甚少。各种互通婚姻。
诸种合一无异,互通婚姻。
主国与属部人民贵贱迥殊。
主国与属部人民渐平等,不殊贵贱。
无主国属部,凡民平等。
有买卖奴婢。
放免奴婢为良人,只有仆。
人民平等,无奴婢,亦无雇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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