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15岁那年,是个品学兼优的中学生,所以我的主要课余活动,就是费尽心思否认我对糖糖的爱。
一方面作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干部,我如果产生了凡夫俗子的情感,必然让班级和父母蒙羞;
另一方面,一见到糖糖,我就浑身难受,心跳加速,头脑混乱,语无伦次。
如果眼神交会,我就会面红耳赤,迅速低头,检查自己指甲缝里有没有泥,倘若有的话,就把手背在身后,飞快地清理指甲缝里的污垢。
这说明爱情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会让人产生类似发烧和躁郁症的临床症状。
每天放学的时候,看见糖糖背着那个粉红色的书包离开,我就想到生命中有她的一天又这么消逝了。在有限的生命里,我能偷瞄她的美好时光,又无可挽回地变少了一天,内心就感到十分悲凉。
我怎么会喜欢一个让人难受的人啊?
二、
糖糖是她的笔名,因为她曾理想成为一名郭敬明那样的青春伤痕文学女作家。
2007年,我们学校教室简陋,墙壁石灰脱落,课桌上写满了历届学生的“XX到此一游”以及“刘军是傻X”之类的字迹。
刘军是我们的班主任,课桌背面的字迹模糊,年代久远,具体是哪一届学生的肺腑之言无从考证,可见人类的悲喜都是相通的。
在糖糖的课桌上,能看到她清秀的字迹,写的是“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打马而过,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这是郭敬明的名言。
至今我都对“打马而过”这四个字感到费解,但又能理解那种绝望的心情,毕竟每次偷看我爹的黄色录像带,如果是“打马而过”的,我都会感到十分的沮丧。
作为一名标准的90后,糖糖课余阅读大量安妮宝贝,饶雪漫,明晓溪和郭敬明。
那时我身边的女孩,十有八九笔名都是“糖糖”、“包子”、“花卷”、“馒头”之类高碳水主食,我只能归咎为我们食堂的伙食不好,导致大家都对食物抱有一种单纯的憧憬。
三、
但糖糖是个不一样的女孩。
当时我们班的女孩都痴迷于打造自己的刘海,根据我的分析,这是因为刘海越厚,挡住的脸部部分越多,暴露的五官部分越少,大家就显得越好看。
而糖糖则扎着干净利落的马尾,露出白白的额头,汗涔涔的时候,碎发像海藻一样贴在鬓角。
她跑步的时候懒洋洋的,像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停下来的时候不会大呼小叫,扶着腰喘粗气,而是小口小口,像小鹿一样在角落喝水。
在那时流行的青春小说里,我们的青春不是残酷,就是忧伤;不是校园暴力,就是阶级鸿沟。
但实际上,我们的青春就是狗屁,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譬如像我,无非是胆小地暗恋着糖糖,然后当人调侃道“你不会是喜欢她吧?”的时候,暴跳如雷的反应:“放屁”。
我们的生活,平庸且无聊。在课本上抄出密密麻麻没用的笔记,是为数不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糖糖坐在前排,我在后排,于我而言,大概就是最幸运的事情了,因为我可以从后面偶尔偷偷看她。
整整初中三年,我跟糖糖唯一一次亲密接触,是在周五晚上的旱冰场,五元一场,旱冰鞋散发一股类似于鲱鱼罐头一般的脚臭,为了安慰顾客,老板免费赠送红色塑料袋一只,套在脚上,用来隔绝脚气。
那晚我为了在糖糖面前展现我高超的溜冰技巧,在地上连打两个滚,膝盖淤青。糖糖像白暨豚一样游过来,拉我起来,我狼狈不堪,耳根通红,因为太过用力,导致双脚大拇指已经洞穿塑料袋,插在湿漉漉的旱冰鞋里。
我跟糖糖说了声谢谢,然后飞快地滑进人群,疑似脚气感染,双腿轻飘飘,而夏夜的风热烘烘,旱冰场循环播放DJ版《江南》和《秋天不回来》,我不敢牵着糖糖的手穿过夏夜的风,这就是我残酷的青春。
四、
我本来有三次机会跟糖糖表白。
第一次是在她生日的时候,在广播站点了一首《该死的温柔》给她。在当时,只需往广播站塞一张写着歌名的纸条和两元人名币,就可以点歌一首。那两块钱巨款,是我当天的早饭钱。当时糖糖听到这首歌,差一点泪流满面,问我知不知道是谁点的,我装作不知情,说“肯定是哪个暗恋你的人呗!”
第二次是在毕业那天晚上,大家在KTV不醉不归,然后到了互换礼物的时间。我找我妈要一百块钱,被我妈骂的狗血淋头,最后我捏着手里的二十块,在学校旁边的精品店挑了一只巴掌大小的小熊布偶,趁散场的时候,偷偷去找糖糖。只见她怀里抱着一个一米高的男生送的大熊,闺蜜手里还帮她拎着三四只,我自觉寒碜,回头把熊塞到了垃圾桶里,对她说:“毕业快乐,有机会给我写信啊,不要把我忘了”。
第三次是在高中某天,电话里糖糖因为失恋跟我哭诉,我一边躲在厕所用小灵通手机捕捉信号,一边小声安慰她。她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大感欣慰,差点说出“我不是男人”这种话来。自那天起,我给糖糖写了很多信,却一封回信也没有,我想她果然不喜欢我,心中大感安慰。两年之后,我才知道她早就转学,我寄去的地址,无人接收。
我跟糖糖,各安天涯。
我们这一代人,频繁转学,频繁升学,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没有理由不心动的人,用不了几年就各奔东西。
我以前不知道,为什么要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后来懂了,是处心积虑让我们没法产生一段长达九年的感情。
那时候我喜欢自作多情地听陈奕迅的《十年》,然后掰着手指头算,再过几年,我跟糖糖就认识十年了。以后在同学聚会KTV上,当着她的面唱《十年》,想想都觉得太他妈像小说里写的情节了,不由得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
而在此期间,已经有好几任癞蛤蟆和糖糖谈过恋爱,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脸皮厚,善于把手放在女孩的头顶,善于说一些不用负责的甜言蜜语,善于欺骗,善于隐瞒,于是善于恋爱。
而我总是善于幻想,幻想糖糖有一天能够发现,我才是唯一的,真正爱她的那个男人。
我以为我为此付出了整个青春,因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沉浸在一种难以名状的忧伤当中。
当时,每当广播站放一首悲伤的爱情歌曲,我都容易走火入魔,感觉自己像一条发情的苦瓜。
我MP3里放着许嵩和汪苏泷,让刘海盖住我深邃的眼眸,感觉自己就像故事里的男主角一样,所有的剧情都围绕我和糖糖展开,觉得每一首歌都是为我而写,也不论我有没有跟谁谈过恋爱。
五、
在自我感动中,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从2007到2017,十年真的过去了
糖糖结婚了,没过多久,她开始在朋友圈晒娃了。我好像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我们这一代人,早就到了为人父母的年纪了,我们早就不是青春是糖甜到哀伤的非主流了。
看到当妈的糖糖发朋友圈说,“看到那些十几岁还在上学的女孩就觉得好羡慕呀!”我又想到了初中的情景。
那是十几年前,我把一只耳机藏在校服袖子里,递给坐在同桌的糖糖,她左袖,我右袖,午休的时候我们就在吊扇底下,静静听马天宇《该死的温柔》,那是糖糖最喜欢的男明星。
等她睡着了,我就静静看她,想象以后我们的婚礼上,也要放这首歌。
然后我就会告诉她,很早之前,有个人在广播站给你点了一首歌告白,那个人其实就是我啊!
我想起来,她当时说,哇,好开心啊,今天是我生日,居然刚好听到这首歌!是谁点的啊?
我假装不经意说不知道啊,可能是哪个暗恋你的人呗?
然后,她就兴冲冲跑去广播站问放歌的人是谁。
再后来,她跟广播站那个男生谈了一场甜甜的恋爱。
我当时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没有勇气怪她。我想,没事,等着吧,她会醒过来的,总有一天,她会知道全世界只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比我更爱她。
直到我终于明白,爱情里,比无能为力更悲哀的事,是无所作为。
此文章转载zh至:温血动物;原创 :warmbl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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