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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经玄义分楷定记

观经玄义分楷定记

作者: 芬陀利华1071 | 来源:发表于2019-02-23 17:19 被阅读0次

    003

    观经玄义分楷定记卷第一

    题号

    说偈

    《佛说无量寿观经》

    者,

    盖释尊大悲之极唱,

    弥陀别意之玄宗也。

    统渐顿

    于两门,

    万行同归于一实。

    摄善恶于弘愿,

    群迷立还于本家。

    何啻二尊遣唤,

    互为郢匠。

    乃是三世觉路,

    众车同辙。

    毫光遍照,

    开观门于尘刹。

    胜相西彰,

    所归于本国。

    良有以乎!

    是以时称东译,

    觉爱⑴后授以降,

    佩长生之符,

    弘金仙之道,

    既过百家,

    得十余。

    但以圣意多含,

    见解千差,

    诸师所谈,

    各一隅耳。

    未若此义,

    发于三重

    之幽关,

    应于二教之玄门,

    不越常没之迷津,

    即昂永生之乐邦。

    仆性是不敏,

    虽耻后见之嘲,

    志在弘宣。

    每叹先闻之坠,

    遂染秃笔,

    述兹

    妙义。

    树名

    “楷定”

    借号本文。

    自经达士之披详,

    幸垂添削之润饰。

    将结厥法

    缘,

    必会彼佛前云尔。

    ————————————

    ⑴觉爱,

    北魏天竺沙门菩提流支,

    梵名Bodhiruci,

    多译作道希。

    昙鸾法师曾于洛阳

    谒师,

    得授

    《观经》

    及净土心要。

    观经疏楷定记

    004

    今述此义,

    先解题号,

    然后造文。

    初中,

    先解首题,

    后释撰号。

    初中

    【疏题】

    观经玄义分卷第一

    【记】

    “观经”

    二字,

    略举所释之名;

    “玄义分”

    等,

    具标能释之题。

    《观经》

    之玄义分,

    玄义分即卷第一也。

    又初五字,

    总标所释经义。

    后之三字,

    名其能

    释书卷。

    此乃从所释立能释题耳。

    问:

    于诸经中,

    “观”

    者多,

    “普贤观”

    “药王、

    药上观”

    等。

    今何不

    简,

    直言

    “观”

    耶?

    答:

    随宗自称,

    何必简别?

    诸宗经论,

    此例乃多。

    况自他宗古今诸师,

    举称

    《观经》

    特在此乎?

    况复一代诸经教观,

    皆从此开,

    咸归此乎?

    云云。

    问:

    设从省略,

    宜取要言。

    而于两宗,

    念佛极要,

    何略佛名,

    特标观耶?

    答:

    存略多门,

    何唯一辙?

    今则虽知念佛最要,

    三经通宗,

    其名既同,

    故立

    别名。

    此称

    《观经》

    观佛此经别开宗故,

    余二乃以梵、

    汉为异。

    此释往往,

    意见矣。

    况依下文所释义意,

    就此观中自有三义,

    自力、

    佛力、

    愿力别故。

    然其

    第三愿力观者,

    还是念佛名义功德。

    观既无量寿觉智用,

    用不离体,

    体不离用,

    开显此义,

    独在此经,

    故标

    “观”

    名,

    即无量寿,

    是为

    《观经玄义分》

    乎。

    此义

    虽在释名门中,

    今就此题,

    特预指示,

    应知。

    “观”

    克体而论,

    唯是南无阿弥陀佛无碍智光遍照之用,

    其光照导念佛

    众生,

    众生蒙其光照力故,

    还得照见佛身净境。

    故此一字,

    一部宗要。

    若欲广

    解,

    翰墨难载。

    今且作三门,

    略论其义:

    一者,

    名义体相。

    如下释云:

    “观者,

    照也。

    此是名义。

    “照”

    “察”

    也。

    又云:

    “净信心手,

    持智慧⑴辉,

    照彼弥陀正依等事。

    此明体相,

    谓以净信相

    应善慧,

    为正观体,

    照见南无阿弥陀佛名义功德、

    身土等事,

    为其相也。

    二者,

    诸慧分别。

    且言慧者,

    《唯识论》

    云:

    “于所观境,

    简择为性,

    断疑

    为业。

    然此心所,

    通与善染心品相应。

    于善位中,

    乃有生得、

    闻、

    思、

    修等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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