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温婉晴天
晚上好,发张自拍照和大家打个招呼!引言
在不方便自己做饭的情况下,你喜欢去饭店吃饭,还是喜欢去快餐店吃饭?你喜欢一个人用餐,还是喜欢多个人用餐?关于这两个问题,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因此这两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今天算是我四月份在简书上写的第一篇文章,回忆最近的生活,回忆今天,我想说说自己的想法。
正文
最近的我,生活一如既往地平平淡淡,早餐吃的包子豆浆,至于午餐和晚餐,都是去饭店吃的,在饭店随意点一个自己想吃的菜。由于陈先生上班很忙,他每天也是去离工作地点最近的快餐店吃快餐。
温州今天天气晴朗,随着一天天过去,自然离五月份越来越近,周围的温度渐渐的高了起来,我特地穿上自己喜欢的一套运动装,为了防晒同时也戴上自己最近新买的棒球帽,下午难得好心情的出去走了一圈。
大概在下午三点多,我走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搬家。或许是因为陈先生很忙,我们俩很久没有在一起共用一日三餐;又或许我想给他看看我今天的装扮,一个棒球帽以及穿在身上的黄色运动套装,总之今天我来了兴致,在四点半之后主动打了电话,说要与他一起到快餐店吃快餐。一通电话过后,我提前去了快餐店等他。
我们俩差不多五点在快餐店相聚在一起。既然陈先生在电话里说他来点菜,那我成全他,一个人在快餐店一边刷着手机一边等他。直到他叫我,我才发现,他的对面还有个男的,我内心猜想应该是他的朋友,或者说他的工作搭档,为此我也没问什么,只是低头吃着自己的饭。而他也是一边吃饭,一边与朋友聊天。
我原本以为,当他看到我头上戴的帽子以及身上穿的套装会问候我一下。毕竟我之前在网上买衣服,他觉得还是去实体店买比较好,他之前总对我说,你要买衣服,我带你去实体店买衣服。同样的,帽子我也买了很多,我以为他这次又会来一句,你又买了个帽子。没想到,关于我今天身上穿的套装以及头上戴的帽子,他一句话都没说。
他不说衣服和帽子的事,我也不说这事。桌子上只见有六个菜一个汤,其中有荷包蛋,有豆皮,其他几碗菜没注意去看。因为很久没吃荷包蛋,在刚开始吃饭的时候,我就顺手夹了一个荷包蛋给自己,同时在陈先生耳边说了一句。
“我不客气咯!”
然后默默的吃饭,只想吃完饭赶紧离开。
不知后来是谁对着陈先生来了一句,关于我的话,大概是这样说的。
“你老婆今天来和你一起吃快餐啊!”
听声音应该是一个女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周围的人应该都能听到。陈先生没有回话,而我没反驳这句话,但心里却在想,我与陈先生,在没有领证之前应该只能算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吧!有人说,结婚证只能证明两个人合不合法,不能证明两个人合不合适。我也认同,不以结婚为目的地同居就是耍流氓。
若不是得到双方家里人的认可,若不是陈先生人还算可以以及对我也好,我想我应该不会选择与他同居。想起这句话,或许是不好意思吧,我想赶紧吃完离开的念头更强烈了。而且我觉得,吃饭的时候还是安安心心吃饭吧!食不言,以及不要用筷子翻菜,应该是饭桌上的规矩吧!在饭桌上讨论其他人似乎是不太好。
不过最后,陈先生还是比我先离开快餐店,因为他吃的比我少,我吃两碗饭,他才吃一碗。有三个荷包蛋,我夹了一个,他朋友夹了一个,原本想把最后一个留给他的,可他却留给了我。同样的在我吃饭的时候,他很主动的给我夹菜,在临走前也让我慢慢吃。可以说,今天在快餐店里与他一起吃快餐还算愉快吧!
说实话,去快餐店吃饭也有好处,相比较去饭店吃饭,去快餐店吃一次快餐,可以点几个菜,价格划算不是很贵,不像饭店有的需要十五块钱甚至是二十多块钱,却只能吃一个菜,这是陈先生的感悟。为此,对于陈先生来说,去快餐店吃饭最大的好处就是省钱。
可以说,陈先生他上班的时候,一个人都是去快餐店吃饭。不过去快餐店吃饭的话,还得去的早去的巧。去太早可能有些好菜还没做出来,去迟了,可能好菜都给人点完了。这算是我今天跟着陈先生一起吃快餐时有的的感悟吧!
你呢,在异地的时候,在不方便自己做饭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用餐还是多个人用餐?喜欢去饭店用餐,还是喜欢去快餐店用餐?
……
温婉晴天有话说
也不知道这篇文章写的怎么样,前面两个问题与后面的正文是否搭对,或许文笔有待提高,文章有待改进。但写完了,我还是感觉很开心的。这一天过得很快,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多,过了零点就算是第二天了,晚安,愿大家做个美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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