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天>
三月份的时候,投稿两篇小说。如今杂志已经出来了,我拿给学生看,我问她们看完之后的感受,她们有的说太残忍了。我知道我的文字里有血腥味儿。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叫做余华。他的所有书籍我是百看不厌,特别是《活着》我每一年都会看。久而久之,我也慢慢地偏向于他的写作方式。
曾经我试过,用第三人称写小说,往往是写了七八百字的时候,我就没思路了,不知道怎么写了。后来,我也发现了,用《活着》里面的第一人称写,我感觉写的特别顺手。
用第一人称表述自己的情感,把自己放进故事里,我感觉我写字的时候,心里特别痛快。特别是现实中的人,我感觉谁特别讨人厌,我就去找他的姓氏或者谐音,作为我故事里的坏人或者死的特别惨的人物。
我个人习惯了“先锋文学”的写作方式,因此,文字里多少带有血腥味儿。你真正读过我的文字的,会发现这几年我的小说里,总会出现“死亡”的信息。
其实,我挺感谢我自己的。以前我也想过,被逼的想要自杀,后来,我把我的愤怒,怨恨都倾注于文字里,慢慢地我花了好些年时间,才算真正走出了自己的内心。
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场景,就是我们那儿的人和事,特别是我老家董庄村的发展变化,街道变了,个人盖的私家楼房多了,树少了,土路都变成了水泥路。这一路走来,风霜雪雨的大大小小事情也都经历过了。
如今,心里只剩下坦然了。
我一直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行为法则,不去参加聚会,退掉一些无聊的酒局。亲情不提,爱情躲避,友情不满。慢慢地,我整个人都变了。变得不爱说话,变得不爱出门。
假期的时候,我平时都在家里看书,做饭。看书的时候,看到故事里的人死去了。我想到最多的是同情。不过,我会把这样的犯罪行为,引用在我的文字里,把这种技巧继续延伸,争取下次不是一样的写法儿。
上午上完课,我坐在办公室里,然后就一直待着,直到困了。
下午我没课。一直在看书,听说明天父亲节。加上催稿子很快。然后我又写了一篇短篇小说。
晚自习的时候,我讲了生物地理的24号考试和注意事项。我让他们收拾自己的书,然后带回寝室。
查完寝,我就回来了,在奥兰未来城,拿了一个快递。到家后,洗洗刷刷,这事儿也过去了
我困了,睡觉睡觉。太困了,有时意见不和。,也能打起来。早上好好复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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