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头三尺有神明。
冥冥之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那就是神明。
不做亏心事,何惧鬼敲门?
但是做了亏心事,没有鬼敲门,也会心中一悸,背后一凛,心中冒出一个鬼来。
(二)
这是当地老人讲的,一个非常诡异的案子。
诡异之处,不是做案手法多么离奇、可怕。而是破案的方式太令人大跌下巴。
在解放初期,发生了一桩命案,在某巷子里,一个人无缘无故被人打死了。
根据伤情推测,是被人敲头敲破脑袋死的,凶器是一根普通的大棒。
当时由于刑侦技术落后,现场意识淡薄。证物和现场都被破坏。
这一起凶杀案,成为一桩“无头案”。渐渐的,这案子也就积尘了。
一日,忽然有人前来报案。
自称自己被某某人于某某地点用棒子击头而死,要求抓捕某某人为自己报仇。
虽见其言语混乱,但大家还是问了他杀人凶犯的名字。
那人报过杀人犯姓名,便跌倒在地。
众人将他摇醒,他丝毫不知道他怎么来的,也想不通来这里干什么。
一问其姓名,正是他晕倒前提供的凶手姓名。
于是,凶手落网,以这么一种“投案自首”般的方式落网。随后,他交待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细节。
此事,被人们屡屡提起,议论了二三十年之久。
至今无法解释……
(三)
二十一世纪初。
我们这座小城,忘记是那个街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失踪了,数日不归。
家里人寻找不得,报了案。
然而,案子丝毫没有头绪,毕竟当时没有监控。
警方走访了他的好多朋友、亲戚,均无结果。
一日,失踪人的姐姐做了一个梦,梦见弟弟在哭,说自己站着睡太累了,想躺下睡。
通过分析此梦,警方推测此人恐已遇害,于是出动警犬,到处查找,终于在野外一个埋了土的坑旁停下。接着叫人挖那个坑,果然挖出了失踪的人,由于坑洞太窄,遇害人被扔进去以后一直保持着站立的姿态。
随后,警方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查出了凶手。
凶手居然是死者的熟人……
由于时间太长,忘记作案动机与作案手段。只记起死者的姐姐做得那个决定性的梦。
(四)
这个案子,也与上面的差不多。
是一个婚后不久的男子,与人喝酒未归。
一般人报案,不会刚找不到就报案,总是先找。找不到,等不回,才报案。
这个也是。
报案后,到处找不着,只知道在某个饭店吃过饭。
数日后,终于在饭店不远处的公厕便坑里找到了他的尸体,通过尸检得出结论,是先死后投尸于便坑。
和他同时喝酒的人皆被抓捕。
至于是因为什么,就不知道了。罪犯如何处置,也没听说。
(五)
这是一桩九十年代初发生的惨案。
一具女尸,被一只吃秸秆的羊从秸秆堆里拱出来了,放羊人赶紧报了案。
随后,我家那二三亩田地,就被围观的人给踩踏来踩踏去,终于夯得坚如砖石。
女尸的藏匿地离我家田地不远,围观的人来来去去都会经过我家的田。
我没去看,因为当时摆地摊的地方是去围观现场的必经之路,一下子这么多人来来往往地去围观,就有不少人顺道儿买东西,我忙得实在走不开。
据路人讲,死者才十九岁,系某某某的女儿,年方十九,在纺织厂打工,失踪了一个冬天,这才找到。肚子里有胎,头颈只连着一层皮……
后来几天,得知嫌疑人已锁定,也抓了,是她男朋友。她那几天因为对男朋友人品不满,想分手。而失踪当晚,也是她那个男朋友委托朋友把她叫出去的。
据说死者死前曾遭数人侵犯,包括她男朋友。
太坏了!
几日后,却听说证据不足,把那男的放了。
后来又听说,是男方家有钱,用钱摆平了,具体就不说了。
当时,正是拜金时代,钱可以万能。
但钱可为其脱罪,天却不肯恕之!
几年后,那个男的还是落网了。
落网的原因是,他因为杀人的事被摆平,不能在当地混了,就搬去邻县,再说他们一家本就是外地来的,早已搬来搬去搬习惯了。
那个男的并没有因为此事收敛,他依然一直作恶。在一个深夜,他在盗窃一个店铺的货物时,鬼使神差地把身份证给落在了现场,再一次案发被捕。
这一次不但盗窃罪坐实,连上次的杀人**罪也被扒出来了。
所以说,举头三尺有神明!
人不惩之,天必惩之!
做人,还是存一些善念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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