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本文属于两年前的旧闻,有可能让你感觉不适,介意的朋友请勿往下读
我曾经也是个青年,脉搏里跳动着仁、义、德的血。但今天,在安庆市太湖县的弥陀镇法院门口,在面对充满血腥的杀人场景时,我,一个1.8米的壮汉,竟然选择了不动声色,袖手旁观。
时值上午八点钟左右。太阳正温暖地照着法院,法院门口的广场,水泥街道,以及水泥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
忽然,从法院门口的广场上,传来一男一女的对骂声。随之,阳光下闪出一道寒光,那男人从裤子口袋亮出一把刀来,飞快地插入了女人的颈部。
女人不再叫骂。两只手狂乱地护着自己的颈部。血,喷涌而出。女人瘫软地倒在男人的脚前。
没有人上前制止,也没有人想到报警。一切发生的过于血腥,过于暴力,过于出人意料。人们一时间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本来行走在上班路上的人,本来走在去菜市场路上的人,在一瞬间,全都成了无声的雕塑。
男人并没有逃跑。他迅速地弯下腰,揪住女人的头发,如切割一把稻子,如切割几根韭菜,把女人的脑袋割下来。
血,从女人的颈部涌出,肆意地,在广场上蔓延。
男人直起腰,把女人的头颅提在手里,朝广场边的垃圾桶走去,仿佛他手里不是一颗头颅,而是一块石头。
广场上的人早已经四散逃命。我也被夹裹着,跑到离广场更远的地方。
没有人上前。
我感觉到心脏在加速跳动,两腿在微微颤抖,是那种不由自主的颤抖。有生以来,第一次,我看见如此惨烈的场面。不敢相信,却又必须相信。
警车和警察很快出现在广场的四周。
男人在离垃圾桶不远的地方直立着。他手里的人头,依然滴着血。
当警察命令他放下刀,把手举起来,我周围的人群才又开始发出声响,有议论的,有询问的,有表达震惊的。
我看见警察把男人押进了警车,看到从救护车上下来的戴着口罩的白大褂把女人的头从垃圾桶旁边捡起来,和她的身体放在一处。但,我始终没敢上前,我甚至连骂那个毫无人性的男人的勇气都没有。
—— 我当时有过愤怒吗?我当时是否真的感受到了愤怒的火焰?
没有!一点儿也没有!我当时心底残存的,只有高度的恐慌和绝望!
当晚,媒体报道说,那男人39岁,农民,是被害人的丈夫。那女人35岁,农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他们之间的矛盾在于女人要求离婚,男人不愿意。
离婚,仅仅为了结束一段无法完美的婚姻,何至于杀人?!
夫妻之间,即便感情已经不在,毕竟曾经在一起生活过,毕竟曾经共同孕育过,有必要彼此成为不共戴天的敌人,必须来个你死我活吗?!
我发现,自己活了六十多年,对于人,对于人心中的那片阴暗世界,竟然是一无所知。
注:杀人犯已于今年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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