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虽然打小就有着一颗爱猫之心,但真的开始养猫时,自己却已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仿佛缘分在故意考验我的耐心,又好像它把这事儿忘了,睡了一个长长的觉,等到睡醒,才发现还有个老天交给的任务没完成,然后火急火燎的,就把这个小家伙送过来了。
那天确实很急,我指的是给我猫的那个人。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2019年6月27日,我在门卫值夜里零点到早上八点的班,同事刘哥一个大踏步迈进值班室,张嘴第一句话就是:“小张,要猫不?”我这才注意到他怀里抱着一个小东西——是一只猫!
刘哥人高马大,那猫像只会动的小玩具,埋在他的臂弯里,叫的声音很小,但听得出,有些凄凄唉唉。它流浪觅食慌不择路,不知怎么的就抱上了刘哥这条大腿,心想这么强壮的男人,喂饱我那还不是手掐把拿分分钟就搞定的事情?哪料到相比较猫,刘哥更喜欢狗,所以他没有一丝犹豫,直接给我抱来了,我想他可能第二个人都没找。
刘哥负责小区的巡逻打点,几点打、打几遍都有严格规定,漏打错打是要扣分罚钱的。因为这只猫,他几乎就要来不及打最近这趟点,所以他的语气有些急迫,甚至是威胁——这只猫给定你了,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我还用威胁?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嘴早投降了:“要!”。
这是怎样的一只猫啊:
首先它太小了,耳朵大大的,和身体严重不成比例,嘴尖尖的,不注意眼睛鼻子,视力不好的人一眼会看成是一只耗子;其次它太脏了,本来一身白色的毛,因为疏于打理(这样小的毛孩子,有妈妈在身边的话,绝对会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打着卷儿,白色少灰色多,眼睛边儿和鼻子头儿被不知名的黑色污物沾着,想去擦都不知如何下手。
我先把门卫的玻璃门紧紧关上,回身再去找这个小东西(想要抱抱它),结果它窝成一团儿,头朝里屁股朝外扎在灯光照不见的角落里,它以为这样做,全世界的人就都找不见它。殊不知在这么个一亩三分地儿,有啥会逃出我的眼睛?况且这么多年,我不就在等待这一刻吗。反正落在我手里,你是跑不了了,就在那里待着吧。
毛孩子就是毛孩子,待是待不住的。没过多久,听四周没啥动静(能有啥动静,黑天半夜,除了像我这样需要工作的,能睡的早睡了),它像所有猫科动物一样巡视它的领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我的屋子实在太促狭,它大概是转烦了,就找了一把拥有柔软坐垫的椅子爬上去,把自己规规矩矩盘起来,沉沉睡着,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与它无任何关系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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