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工作上对我的领导产生了一些误会,让我想起了万老师课程里面的话,能用愚蠢解释的就不要用恶意,能用无知解释的就不要用恶意。最近我自己反思可能是我想错了。
起因是因为一次会议导致的,最近召开了两次会议,因为我也是作为主管应该参加的,但是会议却没有通知我,那段时间我自己也在忙于其他的事情,结果加上那段时间我和领导在一些问题上的意见有一些不一样,我觉得是他在针对我或者说是排挤我,后面我细想应该不对,两次发邮件的人是人力资源部的人,而且是同一个人,这个同事本来对于事情的把握不强,所以才导致了误会,我的领导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能够左右人事部门的人进行更改会议纪要。
感悟,好像人在内心认定了某人是“坏人”在没有得到新证据前是无法纠正子我的认知偏差的。这件事告诫我,在否定一个人的时候要拿出10分的证据否则不要轻易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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