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第一个朋友,叫做招弟。
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女孩名字,寓意着为家庭再增添一个男丁,尽管那时计划生育刚刚实行。
我和招弟就相识在农村老家,作为同村的同龄玩伴,很容易就聚到了一起。
我五岁,招弟七岁,还有另外两个小女生都是六岁,常常凑到一块玩过家家或捉迷藏。
每次捉迷藏的时候,大家都让招弟当捉人的那个,然后四处藏好,看着她找不到我们的焦急样子偷偷发笑。每到这时,招弟只好对着天空大声喊“你们出来吧,下局还是我捉人!”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招弟是一个很能包容我们的人。
她从来不会跟我们生气吵架,不会拒绝当游戏里最苦最累最无趣的角色。
老家收玉米的季节,农村小学放一周的假,招弟带着我到玉米地去玩。
“你看那!”她指道。
一只肥大的蚂蚱趴在秸秆里。
我看着招弟,摇了摇头:“我不敢。”
“没事,你轻轻走过去,像这样,拿两个手一扣就行了。”招弟比划着。
我鼓足勇气,猛地扣下,手掌内能感受到一个鲜活的生物的跳动。
“让我来吧”招弟熟练地伸进来,拽掉蚂蚱的两条后腿,把它放到手心上。“走,我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那是我第一次吃炸蚂蚱,好香。
2.
八岁时,招弟真的为她家招来了个弟弟。
“小凡,你读书好,给他起个名字。”
那时我正在看《圣斗士星矢》,随口说道:“一辉。”
“行,就叫一辉。”
我们都希望一辉是个能独当一面的男子汉,但事实并非如此。
每次我们一起玩,一辉总是跟在女孩后面,不去找其他男孩子玩。一辉还从来不愿输掉游戏,总是哭哭啼啼地拽着姐姐的衣角。
因为要看着一辉,招弟也开始当起来捉迷藏里那个躲藏的人。
玩累了的时候,大家一起躺在床上,读天花板上的“建于某某年”。彼时我们或多或少都有了些分寸感,即使没人说出口,却是能真切感受得到的。
我常住在城市,假期才来老家,细皮嫩肉,穿干净衣服,操着一口纯正的普通话。
而她们从出生起就住在这里,熟练的方言和黝黑的皮肤,活生生地将我们划成两类人。
而招弟可能是自成一类的那个。
她家祖产的地面还算大,可是父亲常年赌博,慢慢地把家里值钱的摆设全都卖掉。我看着招弟将旧花瓶和青瓷碗一件件地搬出去,眼睛垂得低低的,仿佛有话要说,却又没有说。
老家一年一度的集会开始了,我拿着二十元大钞和她们一起去赶集。
女孩子们讨论着集会上买卡子和新衣服的时候,招弟只是不吭声。
过了一会,她把我拉到一个摊位面前。
“小姑娘,猜大小玩不玩?很简单的。”
我看着那个人露出和善的笑容。
“你在这里摇骰子,然后猜它的大小,猜对了就给你一百块。”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招弟就推出两枚硬币,“我玩。”
可惜,每次都差那么一点点,招弟的两元硬币很快就玩完了。招弟直勾勾地盯着我手里的钱:“小凡,借你二十块好吗,赚到钱了我还你两百块。”
我点了点头。
直到最后我们也没赢过一分钱,我还被大人拉回去骂了一通。
“你跟谁玩不行跟她玩,她可是赌鬼的女儿。”
集会没过多久,招弟的爷爷去世,父亲耍赖说没钱下葬,最后还是几家邻居凑了五千块送到招弟家去。
再次回老家时,招弟已经不在这里。
“她出去打工了。”人们说。
“她不是才十四岁……”
“哎呀,你不用管那么多,她和你不一样。”
3.
听说招弟只有过年才回家,我去找她时,已经有好几个人围在她身旁。
“他对你咋样?”
“给你送东西啦?”
“你要嫁给他吗?”
……
听了一阵子我才得知,招弟在外出打工的时期里,认识了一个男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在她打工的店对面卖馒头,于是大家都称呼他“卖馒头的”。
起初只是因为离得近,两人偶尔会目光相接,招弟总是匆忙躲闪。直到一天,招弟朝对面看时,发现卖馒头的没有来,心中居然有些空落落的。
“你是不是在看我?”耳旁忽然传来男生的声音。
招弟回头,卖馒头的不知何时竟悄悄跑了过来。
“啊,你来干啥呀?”招弟匆促地扭过头。
“不干啥,就来看看你。”
卖馒头的对招弟很好,每天晚上都给她留两个馒头,再送半包炒菜过来,另外半包他自己吃。
我们那时还不懂爱情,但也着实被他感动。
“你什么时候嫁给卖馒头的呀,我们都去喝喜酒。”
招弟脸红道:“没有的事!”
又过了两年,卖馒头的托媒人来提亲。
我们本以为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结果被招弟父亲拒绝了:“他能挣几个钱?没得前途的东西。”
招弟说没关系她也可以挣钱,两个人加起来刚刚好。
“刚刚好个屁!我不要钱养老,你弟不要钱上学啦?”
总之招弟父亲极力反对,把卖馒头的送来的礼物悉数扔了出去,又要招弟换打工的地方,不顾她在一旁哭坏了嗓子。
“爹,我是真的喜欢他……”
招弟父亲板着的脸松弛了一下:“弟儿,咱家房子已经被我抵出去了。你嫁到哪不打紧,可是你弟不能没有房子娶媳妇啊。这在村里盖一间房就得五六万吧,再装修装修……你为你弟想想成不?”
父女俩抱头痛哭。
4.
招弟出嫁那天,红衣胜火。
据说那人给了十万元的嫁妆,要招弟马上嫁过去,村子里从凌晨起就开始放红色鞭炮。
女孩们抱着招弟,一个个祝她幸福。
可我们自己都不信,招弟嫁过去可以幸福,我们连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一辉那天还在学校上课,没有出来送亲。
于是招弟就这么走了。
很久以后我听说招弟结婚第一年就生了个儿子,因为还未到法定年龄,所以没有领证。婆家很开心,给了招弟两千块让她回娘家。
十七岁的招弟,成熟地却像个二十七岁的大人。
招弟父亲看到招弟,忽然心生一计,叫她不要回去:“你弟弟的房子,还缺点装修费。”
“什么意思?”
“反正你都给他们生了儿子了,肯定能再要点钱回来,他们寄钱来之前,就先不要回去了。”
招弟顺从地留了下来。
可是丈夫并没有同意再打钱给她,也没有来接招弟回去。由于没领结婚证,着急的不是他们而是招弟父亲。
招弟在家呆的第三个月,父亲忽然通知她:“你再嫁一次人吧,有个人给了十万块,我已经同意了。”
招弟声音颤抖道:“你就为了十万块,把女儿卖了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弟儿,这辈子算我们欠你的。”
5.
对不起,我在题目里骗了人,招弟没有真的死掉。
但她确实已经死了。
她的人生,从来没有一刻是属于自己的。
玩游戏、打工、嫁人、生孩子……永远都是为了他人在周全。
“你还记得你姐姐吗?”那天我问一辉。
“姐姐?”一辉怅然若失,“她一年才回家一次,我跟她又不熟。”
我看着眼前这个熟悉的村庄,渐渐地觉得它陌生起来。
如此美丽清新的地方,为何会对一个女孩如此刻薄。招弟,真希望她没有出生在这里,从未有过这个名字。
在村庄的角落,招弟家的新房已经盖起,是座不错的房子,想必一定能换来一段美好的人生吧。
那个总是捉不到人的女孩,那个给我炸蚂蚱的女孩,那个将全部身家孤注一掷,只为给自己赢一次的女孩,终究还是没拿到过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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