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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牌大厦》第六章欠债还钱(钱荒)(2)

《纸牌大厦》第六章欠债还钱(钱荒)(2)

作者: MRneoanderson | 来源:发表于2014-04-02 11:04 被阅读516次

    那么,为什么乙会无法偿还债务或贷款呢?

    甲种麦子,乙磨面粉,丙烤面包,麦子、面粉、面包价格分别1元,2元,3元。如果甲和丙消费的面包中包含200元面粉(也就是300元面包)的话,乙就可以用面粉的利润(200-100=100)抵消掉他对甲或丙的债务。那么在债务到期时(甚至之前),他的欠条就已经回到他手中了。如果甲或丙只消费150元的面包,第三方丁消费了150元的面包,那么乙也能抵消他的债务。这时,如果甲和丙消费了150元丁的产品(比如香肠),那么总信用循环也是可以平衡的。只要甲和丙直接或间接消费的面粉达到200元,乙就能用收入抵消债务,换句话说,拥有债权一方的消费总量应该等于他们所拥有的债权。如果拥有债权一方仅仅想积累财富,而不打算消费,那么就需要有第三方消费多余的产品,提供对应的货币或债权,否则必然出现对应债权的那部分商品滞销外加债权难以按时偿付的情况。这是,债务人的债权就会回流不畅。如果甲、丙和丁消费了乙的面粉,而甲和丙并不打算消费丁的香肠,那么必然出现丁的150元转移到甲或丙名下的情况。其中,50元抵消了乙的一部分债务,另一部分则成为甲、丙的纯利润。当丁名下的货币耗尽时,乙的面粉就会滞销亦无力偿还债务,这个循环将无以为继。

    乙偿还银行贷款的过程大同小异。乙申请100元贷款,银行扣除5元贴现,成为银行利润。然后在乙账户中存入95元,乙用这些贷款支付甲的货款。甲用这95元购买丙的商品。如果乙的产品销售顺利,这100元最终将辗转回到乙的手中,乙就能顺利偿还贷款。如果丙和银行并不继续购买其它产品而是把这些钱存入账户,那么很显然乙无法顺利偿还贷款。

    如果这笔贷款还不回来。那么会怎么样呢?可能性之一,是银行从第二还款来源获得补偿,比如拍卖乙的抵押物。其他人购买这些抵押物,他们的存款减少对应的数值。可能性之二,是第二还款来源无法覆盖损失,于是银行承担损失,银行的自有资本损失这个数目,如果数目很大,银行自有资本损失殆尽则会破产倒闭。如果银行的自有资本也不够弥补这笔收不回来的贷款,那么银行破产清算以后还有一部分损失要由储户承担,原有储户的存款便不存在了——储户是银行的债权人,银行是储户的债务人,银行代储户放贷,储户是债权的最终所有人,如果债权最终无法转化为货币,银行的自有资产也无法弥补损失,那么损失必然要由最终所有人承担。

    这100元并没有消失,而是停留在丙和银行利润的账户中,或者即使进入流通也没直接或间接购买乙的产品。如果停留在丙的账户中,那么最终乙的贷款到期时,乙就没有能力偿还贷款。这时丙可以购买乙的抵押物,比如乙的房子。平时售价200元的房子,这时丙可能用100元就买下来。如果没有人买这些抵押品,或者这些抵押品不能弥补乙的贷款,比如只卖了50元,那么最终银行就要损失45(50-5)损失。如果银行倒闭破产,那么丙的95元存款也收不回来,于是丙承担95元的损失,银行损失5元。表面上看,丙获得了95元的利润,银行获得5元的利润,实际上这100元的利润能否落袋为安,还是两说的事情。

    无论出现上面的哪种情况,银行创造的“信用货币”都会随着贷款到期而消失,广义货币M2都要减少相应的数字,而基础货币不变。如果乙的产品顺利销售的话,这个过程可能很顺畅。,反之,如果乙的产品滞销,则将极其痛苦。债务与债权一起湮灭的过程,可能是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也可能涉及倒闭破产,暴力清欠,银行挤兑,经济崩溃。

    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积累财富而不是满足消费需求,所以本身就具有回流不畅的隐患。前面的甲、乙、丙循环之中,如果有人愿意聚敛债权,那么乙的借据就很难顺利流转回来。如果这时流通的不是乙的个人信用是银行的贷款,那么更会有人聚敛、截留了。没有任何聚敛、节流,循环才能顺利周而复始地运转下去,一旦出现聚敛、节流,整个经济循环必然崩溃。

    因为绝大多数资本家都只打算积累财富,而不打算购买消费品,同时压低工人的消费能力,所以最终必然有一个时刻,面临产品滞销,大量债务违约,大量损失要分摊的局面:“崩溃已经开始的信号……表示市场商品充斥,外国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停止,回流迟滞,而这一切的必然结果是,商业丧失信用,工厂关门,工人挨饿,工业和企业事业普遍停滞”。事实上,这种局面往往是投资高潮的必然结果。起初,由于设备更新,产业革新,开辟新大陆等等原因,资本家们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幻想,于是一拥而上,纷纷申请贷款,扩大投资,购买设备,新建厂房,增加工人;产能释放出来后,资本家们发现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有效需求,大量产品生产出来却没有卖主,于是一哄而散。

    "I stay here on my bond!"“我照契约行事!拿钱来,或者吃官司!”这是债主常说的。“如果你拿不出钱来,我就要你的命”被夏洛克说得冠冕堂皇:“我说过一定要拿走我应得的那一磅肉。要是您不准许我得到它,那将是一种软弱的表现,人们将不再信你们的法律了。”债权人一定要让拿不出钱的债务人蜕层皮。

    这时如果乙不能还钱,损失就要由甲、丙或者银行承担。毫无疑问,这几方一定会竭尽全力榨干乙身上最后一分钱。查封财产,拍卖抵债是可以预期的事情,至于会不会有牢狱之灾则要看各国法律和具体情况。如果当地法制不发达,还会有黑社会介入清欠。

    这时,乙如果不想破产,就必须想法设法偿还债务。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借钱,或者设法延期偿还,或者拆东墙补西墙,这是很正常的。乙手中有大量积压的商品,自认只要能坚持一段,廉价把这些商品卖出去,就能还上钱了。哪怕是借点高利贷,先把贷款的窟窿堵住,将来用货款还高利贷。偏偏这时候银行也不愿意借钱——乙现在已经回款困难了,谁能保证乙能还上新的贷款?再说,现在银行自己也有大量的贷款随时可能收不回来,本身就资金紧张,跨行资金流动异常不稳定,经常需要同业拆借。于是,常见的现象就是利率飙升。

    这时,民间高利贷利率上升得更快——相比之下,民间高利贷更容易获得,所以放贷风险更大,必然利率更高。短期看,这种放高利贷的收益很高,年息40%都不稀罕。更有甚者,乙签了借款100元的拮据,只拿到60元。债主膀不动身不摇,60元变成100元,债主获得40元利润。这样的事情,想想都会笑。于是,贫困地区一夜暴富,奔驰、宝马成为一般人家的标配,不开奔驰、宝马都不好意思和邻居街坊打招呼。但是,这种暴富是建立在债权能顺利转化为货币的假设上,而借款人却恰恰是资金紧张的乙,所以风险非常大。如果乙能顺利回款也就罢了。如果不能回款,债主手中的100元的借据就可能成为废纸,于是直接损失60元。不过,甲、丙和银行的压力就小很多了。毕竟,有人愿意主动承担损失60元的风险,对他们来说60元已经回来了。

    如果乙手中可能用他人的债权,比如没有收回的货款,乙就会加紧催收货款,同时拒绝给其它下家赊购的机会。但是,这个时候能收回多少债权也是未知数。一方面,许多债权可能还没到期,乙要在年底偿还100元,他手中有丁的100元的债权,但是他和丁约定收回100元的时间是来年春天。这时丁完全有理由拒绝提前偿还。如果乙要丁提前偿还,则可能要提出优厚的条件,比如现在偿还只要80元就两讫了。另一方面,这些债权还能收回多少本身就成问题,丁现在可能本身已经陷入困境。再说乙陷入困境,本身就可能是因为其他人欠债不还所引起的:比如丁无法偿还乙的债务,导致乙无法偿还甲、丙的债务。

    乙如果不能拆东墙补西墙,也不能收回债权,就只能挖肉补疮了。乙可以廉价抛售自己的产品,挥泪跳楼大甩卖。货到地头死,这时就不要讲价钱了,能卖几个钱是几个钱。如果只有乙在抛售也就罢了,如果大家都在抛售,那就看谁跑得快了。所有人都挤向应急出口时,谁也跑不掉。所有人都想抛售商品时,谁也不买,谁也抛不掉。跑得慢的人,只能把卖不出去的商品抵债,能抵几个钱,只能随债主说了算。

    抛售完商品抛资产,有价证券、房产、汽车、土地,平时收集的奇珍异宝,名人字画,有什么是什么。这时,各种资产价格迅速下跌。次贷危机之中,所有金融机构都想抛售债券,却没有人买,导致债券价格下跌,各大投行一夜之间资不抵债。折腾完乙,折腾甲;折腾完甲,折腾银行,最后还有丙兜底儿。一连串折腾下去,直到所有债权和债务一起湮灭为止。

    对债务人来说这是一个用资产偿债的过程;对债权人来说这是一个拍卖资产追缴欠账的保卫自己债权的过程;对拥有现金人来说这是一个廉价收购资产的过程;对全社会来说这是一个债权变资产(俗称“债转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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