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
翟生,淄川邑口头乡人。父懦,母悍。其性袭父。
岁值一九四二,中原兵荒旱灾,流民如蚁。姜氏女,年许三八,随父避荒入淄,饥寒病困,父殁于中道。孑然一身,染恶疮,脓血不止,犬吠人嫌,举目无助。
翟父怜之,收养姜女。翟母恶其貌丑疮臭,多嫌言恶语,待之若禽畜。
宿姜女柴房,四壁漏陋,风雪如狂。翟母短其食,冷其饭。生辄窃送烤薯粗饼,怜其生息。
翌年春,翟父殁于瘟。翟母恚言恶语甚,至而棒打恫吓,欲逐姜女,生涕泪强留。
女聊无生趣,系巾于房梁,欲赴阴曹。忽见梁上悬一汤罐,纳水半许,更骇者其内有五彩花蛇并一黝黑蜈蚣,疑二物相搏于内,皆亡多时。
女亦知二为毒物,随饮罐中水,整衣净面,枕柴待毙。
逾日,女无碍,且褪一层身皮,疮疾皆愈,肤如凝脂,乌发如油,婷婷然。
生与女婚。孝母笃诚。
逾五载,翟母中风,卧病在榻,姜女尽心侍俸,一无怨言,母感其德,自愧其心,常自太息不止。逾两载,褥热疮病而亡。
古有无盐丑女,不坠其志,德化流芳;蒲公松龄亦有《丑母》篇警示后人。今人好以貌取人、娶人、去人,当无止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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