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是小学老师还是初中老师,一个孩子偷东西之后就是一个错误。难道还要表扬吗?为什么孩子表扬的时候可以当着众人表扬,批评就不可以了呢?
这个问题中我想反问的一句就是,如果老师没有抓住孩子偷东西,在家庭中家长能让孩子承认吗?如果家长知道孩子偷东西,能够主动对老师讲吗?
有人可能觉得我上面的这一段话的反问有一点过分,其实就是这个道理,因为我曾经就遇过这样的一种情形。
为了保证孩子的自尊心,没有当场揭穿孩子,结果孩子回家之后,在家长或者其他的原因教导下,翻脸不承认自己偷东西。
有时候一些家长的素质决定了孩子的素质,一些虚无缥缈的自尊和受一些不良思想影响的,人权就是造成了我们现在教育寸步难行。
偷东西都不能批评,都不能当众批评,那应当怎么批评?是不是思想李老师在摆一桌酒,请孩子吃顿饭,请家长吃顿饭和家长沟通一下,那是不是又变成了不能当着家长的面说孩子呢?
如果家长觉得孩子偷的有道理,完全可以在家庭中培养孩子的这种行为,老师批评孩子只是觉得这种行为不应当发生,所以作为老师作为家长,他们都可以分开。向认为自己教育的正确的事情方向发展。
小时偷针大时偷牛,这就是我们古代人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
我觉得如果家长真的因为这个事情不应当的话,最好还是自己回家教孩子吧。基本的道德评判标准都发生了扭曲,还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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